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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园林都市创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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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园林都市创建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强化城市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市政府研究决定,到年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为加快我区创建工作步伐,根据《市政府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全面建设幸福、加快建设生态宜居中心城区的具体要求和重要途径。自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不断加大投入,增绿量、建精品、重生态、创特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相比,我区园林绿地仍存在绿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系统不尽完善、管理相对粗放等问题。特别是对照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8大类74项考核指标,全市尚未建立统计体系及未达标的有35项,达标率仅为52.7%,当前距全市实现创建目标仅3年,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

二、创城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为主线,统筹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绿地系统、水系统和绿道系统。把创城工作列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全力打造环境更美、生态更佳、人居更优,市民生活更幸福的生态园林城市。

三、创城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年,形成绿量充足、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色彩丰富、养护精细、系统完善的高品质城市绿化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得到根治;城市生态环境指标、生活环境指标、基础设施指标大幅提高;循环经济体系合理构建;生态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及;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生态文明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具体目标: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49%,建成区绿地率≥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80%,生物防治推广率≥50%,林荫路推广率≥85%,立体绿化实施效果明显,公众对城市绿化的满意率≥90%,城市热岛效应强度&S804;2.5℃,年空气污染指数&S804;100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9,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0%,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70%,住房保障率≥85%,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创城重点工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评价工作更加注重城市系统的完善和发展,更加注重生物物种多样性、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安全保障及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城市生活品质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创城工作中,要严格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扎实有效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绿化建设工作

1.配合市编制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区园林局成立专门的绿地系统规划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对区域内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对-2020年可用作园林绿化、面积2公顷以上的资源、对单位庭院闲置地、对17项未建立统计体系的指标,进行详细地调查摸底,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调查结果认真分析,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使之成为指导全市园林绿化的纲领性文件。

2.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工程,增绿量,建精品,提升城市生态景观。至年每年新增绿地80公顷,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9%,绿地率达到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其他12项绿化指标也要达到标准要求。要实施多层次园林绿化工程,构建起点、线、面、网相结合的完善的城乡绿地系统,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绿地结构,形成“城在绿中、路在林中、家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大生态、大绿化格局。区政府将集中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效益、高品位的重点绿化工程,使其成为城市生态绿化的示范和样板。

一是以现有建成区挖潜增绿为重点,抓好城区绿地建设和改造。对青年公园、威尼斯乐园、动物园、区政务中心广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公园广场的综合功能,加强精品公园建设,融入独具特色的文化因素,提升园林文化内涵和品位,使公园的绿地率达到75%以上;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结合老城区改造,通过拆旧建绿建设一批大小合宜、布局合理、便民实用的街头游园,并对原有档次低的游园逐步进行改造升级;积极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破硬造绿、垂直绿化、嵌草铺装等措施,对城区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和停车场实施增绿工程;对原有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城区间主干道、城区内主要道路要实现行道树全覆盖,全力实施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突出“林荫大道”特色;要提高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的绿化率,让市民真正工作、生活在绿色中。

二是以外围扩绿为关键,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在城市近郊大力推进风景林地建设和以荒山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恢复工程,实施唐家山、炒米山生态绿化工程,中心城区大外环绿化工程,配合建设黄土崖湿地公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三年内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条件的土地进行调整,大规模栽植树木,完成7万亩绿化任务,构建“城郊森林化”的大环境绿化格局;利用万亩玫瑰园、千亩银杏林、彩叶苗木园等基础资源,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花卉苗木业,在增加绿量的同时,实现城郊绿地与城区绿地的有机融合。

3.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依法处理占绿、毁绿行为。完善“全覆盖、全时段”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绿化监督管理二级平台,实现对绿地的全面监控,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区绿化管理立体网络;完善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奖惩结合的管理考核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实现绿地养护的精细化;定期组织养护管理技术培训,制定实施科学的水、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同时加大绿地保护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占绿毁绿的违法行为。园林部门、执法部门、新闻媒体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运用法律、宣传等手段切实保护好绿地。

4.加大科研力度,推动节约型园林建设。要大力实施科技兴绿。成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科研机构,积极引进人才,建立人才梯队,推动我区的园林绿化研究工作;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申请、确立一批科研项目;结合生产,每年进行相应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对节约型园林的科研力度,着重在雨水回收、中水回用、天敌昆虫和微生物农药、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等方面做好研发和推广;加强能源节约,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等自然资源,保证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的安全清洁,实现园林绿地的节地、节水、节能、节材。

5.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绿化工作,完善绿化监管。一是完善绿色图章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保证城市绿量;二是实施闲置地临时绿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已实施拆迁但未建设的地块、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两年不能动工的地块、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拆迁房屋后闲置3个月以上的地块,大力实施以植树为主的绿化建设,到年全市闲置地绿化率要达到100%。对于具备绿化条件但拒不绿化的以及绿化不达标的单位庭院,取消单位相关荣誉,依法处罚并做好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省、市、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优秀绿地的创建、评审及复查工作。对绿化率高、绿化质量好的单位、小区及优秀绿地要大力宣传,树立榜样,带动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对已命名但复查不达标的单位、小区,坚决取缔称号;四是对绿化率不达标的新建或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缴纳异地绿化补偿费;五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区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对古树名木编号建档、立标保护,对濒危古树制定、实施抢救方案,并定期检查和跟踪维护,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6.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针对城区硬质铺装多、部分公用和商用建筑遮荫效果差、城市缝隙地、边角地缺树等问题,积极开展绿荫行动,增加城市绿荫覆盖率。一是城市主干道实现行道树全覆盖,道路隔离带和分车带在满足交通前提下补植行道树,通过集中、连线的道路绿化建设,形成城市林荫路系统;二是实施破硬造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工程。打破城市硬地,尤其在停车场、活动广场中广植冠大荫浓的乔木,地面采用嵌草砖等透气、透水性好的铺装材料;充分利用城市的缝隙地、边角地,把绿地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实现城市无缝隙绿化;打破围墙,实现单位庭院、小区绿地与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有机融合。

(二)生态修复工程

一是加快东部化工区产业布局调整,搬迁改造区域内污染企业,结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全力实施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绿化工程,要注重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以恢复自然生态为目的,科学规划,稳步推进。要有机融入运动、休闲、文化等新元素,将四宝山地区打造成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体育运动、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生态园区,使之成为中心城区东部绿色屏障。二是启动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园林绿化工作。淘汰转移能耗高、污染重的低层次产业,从源头上彻底治理粉尘、废气、污水等污染源,按照“绿化先行、以绿治污”的原则,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工业物流、生态旅游、都市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绿色产业,重点推动炒米山风景区建设,对城区南部废矿场、废渣山等生态薄弱环节进行植被恢复,大力发展风景林和防护林建设,使之成为城市防尘、降噪的重要屏障。

(三)城市水系建设治理工作

深入实施清水润城工程,加强城市水系的建设和治理,采取截污、引水、生态恢复等综合手段,合理分配水资源,使城市水系形成有机整体,在满足防洪功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水系的景观效应,合理分配景观要素,以生态为基本点,尽可能多地控制河流两侧的景观用地,全面改善环境,形成局部地区的小气候,打造完善的城市水系系统和高品质的水系景观。积极配合市里的新城区景观水系建设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打造城市水系精品之作,使之与猪龙河、玉龙河共同组成中心城区水系生态系统;加快猪龙河综合整治,彻底解决河道排水、水质提升问题,使之成为安全防洪、景色秀美的生态线;开展孝妇河、涝淄河、漫泗河综合整治,注重从源头上整治、清理污染企业,杜绝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堆放和倾倒。在河流、水库、湖泊等自然湿地与人工水体周边区域建设大面积生态保护绿化带,塑造生态驳岸,形成完善的水系植被系统,推动湿地公园的建设,重点启动黄土崖至孝妇河的湿地公园建设。到年,河道两侧全部实现绿化覆盖,90%的河道形成生态型驳岸,实现水系湿地的“绿肾”功能。

(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十二五”期间,全区万元GDP能耗降低17%以上。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把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根本性举措,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合同能源管理三大工程,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能效对标,力争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拉动万元GDP能耗降低3个百分点以上;坚持不懈地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能耗高、污染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大力支持低温余热发电以及煤矸石、粉煤灰和赤泥等工业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扶持发展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加快城区东部化工区搬迁改造、城区南部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进大外环沿线及区域内产业升级。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按照新的国家排放标准,对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进行改造,搞好重点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企业无尘清洁生产,突出加强南定片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开展新一轮重点流域排污企业限期整治工作,配合市里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凡直排河道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生态湿地,确保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COD&S804;45mg/L、氨氮&S804;4.5mg/L。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理”。

(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构建顺畅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城乡路网,完善中心城区大外环附属工程,组织实施北京路南延、省道703绕城线路面改造等干线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好纯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行,启动建设城市轻轨交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体系。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密闭运输、压缩转运、无害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协助市里实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到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已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区域的脏乱差治理,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健全“全时段、全覆盖”的环卫保洁机制,打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六)社会保障工作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好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全面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认真贯彻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有关管理办法,确保分配公平、管理规范,让群众满意,到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与补助水平。加强城乡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基层文化、体育设施,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做好创城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区政府成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并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园林局,负责具体任务的分解和创城工作的调度。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协调办事机构,按照任务分工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责任,精心实施,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到位,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各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在区创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各自的创建目标和年度任务,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每项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监督,每年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及责任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公益事业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原则,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按照标准落实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地养护资金,并逐年增加,确保创建工作需要。积极深化绿化投入机制改革,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园林绿化建设、花卉苗木基地等绿化建设项目。

(四)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共建合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林、建设、土地、环保、园林、市政、环卫、水务、卫生、公安以及供电、供热、供水、燃气、通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家建设部标准要求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任务分解表》,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制定计划,明确进度,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同时加强合作与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多层次、多角度地向全社会宣传创建工作。区电视台、通讯等主要媒体要开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益性专栏,公布城市绿线范围、宣传城市绿化、爱绿护绿、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城市主干道、大型公建、广场、公园等重要位置要设置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爱绿护绿志愿者”、“营造纪念林”等创建活动,广大市民直接参与到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认知、认同和参与意识,动员起所有可动员的力量,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在全区形成响应、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