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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我市教育工作的宗旨:贯彻落实党的和国家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要求,全面启动实施《市2010—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服务每一个学生、服务每一个学校,全面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一、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1.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认真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创优争先活动,扎实做好“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和“一抗三保”各项工作。
2.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三创一办”。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安排部署、检查反馈“三创一办”工作。扎实做好“创卫、创模、创文”工作,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将“三创一办”工作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创卫、创模、创文各项指标达到国家验收要求。协助做好全国民族运动会开、闭幕和民族大联欢的各项筹备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编制完成《市2010—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并启动实施,继续推进“学有所教”行动计划。
4.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市人大开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市学前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5.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做好对外宣传与信息交流工作。建立教育新闻定期制度,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手段,加强教育工作与广大市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先进学校办学经验,做好广大市民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引导等工作。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6.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落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划出专项资金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并扶持民办幼儿园。开展标准化幼儿园评估,鼓励各区(市、县)各类幼儿园申报省级一类和示范幼儿园。
7.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所。以花溪幼儿园、六一幼儿园为试点,探索提高办园质量的新方法和发展学前教育的新途径。加大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的培训力度。逐步形成县县有示范园、乡乡有中心园、较大行政村有幼儿园(幼儿班、幼教点)的办学格局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8.持续提高“两基”水平。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学区管理“五统一”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建设一批优秀学区。规范五所“初中改制”学校办学行为,将其作为公办学校统一管理。按省的规划要求推进我市高标准“普九”工作。
9.启动2013年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完成2013年农村寄宿制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和相关区(市、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改扩建项目。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校22所。启动市盲聋哑学校搬迁工作并加强区(市、县)的特教学校建设。建立健全工读学校管理委员会,完善工读学校管理体制。
10.对公办小学、初中继续免除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十八个贫困乡住读学生继续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小学、初中8个学科循环使用教科书的不足部分。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小学继续做好“三小工程”。
11.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市、县)教育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资源,最大限度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切实提高公办学校的接收比例。继续为就读民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免费教科书、继续为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12.不断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为民办学校提供自建校舍贷款贴息补助,给予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和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补助,按规定全面完成民办学校特聘教师的各项工作。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指导督促区(市、县)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进行评估、清理。开展民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13.认真做好高中课改工作。第二期普通高中课程课题,通过开展“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课堂教学设计、召开阶段性总结等工作,全面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修订完善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检查方案、“出入口”评价机制。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14.加强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支持示范性高中“升类”和普通高中的“申示”工作。重点指导市中学的“申示”工作。督促、指导和配合息烽县委、县政府加快息烽中学“申示”进度。认真总结兴农中学为代表的民办优质高中的发展经验,并在全市民办高中推广。
15.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直属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民中实验楼二期工程建设。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6.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深入贯彻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筑党发〔〕16号)文件精神,制定市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整合市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将市经贸学校和第四职业学校整合办学并新迁校址。
17.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职业教育聚集区规划、建设等工作,协调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进驻职业教育聚集区。积极做好女职校创建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工作,争取开阳、乌当、白云、花溪、清镇、修文、息烽7所县级职教中心进入“省突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建设项目”,打造与市支柱产业协调的专业及实习实训基地。制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打造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专业技能型教师特聘制度,制定和实施中职教师到企业轮岗实践制度。
18、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落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程》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办公室”为依托,以专兼职教研员为骨干,充分发挥各行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和交流学习,全力提升教育质量。继续举办“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活动,做好《职业教育》杂志的编辑发行。
六、发展“一本三专”的高等教育格局
19.加大对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护理职业学院的管理、协调、服务力度,大力支持、协助现有“一本两专”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
20.加快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筹设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升格组建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力争秋季开始试行初中起点五年制幼儿师范专科的招生。积极推进市城乡建设学院的筹设准备工作。
七、科学编制中小学布局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1.编制完成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启动并完成新一轮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规划,科学整合现在教育资源,做好相关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准备。
22.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市直各部门,拟定新建城市居住区(含各类保障性住房)教育设施配套办法并力争以政府规章或地方立法的方式正式下发。科学安排教育经费,提高经费预算的执行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在3月底前完成2013年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和项目准备工作。
八、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3.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强化诚信教育、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为主题开展系列德育教育活动,组织好教育系统爱国主义教育。继续开展好生态文明校园建设,做好《生态文明城市》课程开设工作。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市级骨干班主任培训任务。注重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
24.完善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价、监测和督导机制,积极探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招生的衔接。督促全市中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新课程理念和课改精神,不断提高课堂效率和学习效率。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25.转变教科研视导方式,完善并制定《蹲点教研工作方案》。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指导,突出对学校教学过程管理的视导,普及开展学科教研组研课评课和议课活动。注重对高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做好高中毕业班工作。
26.认真开展学校体育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组织完成全市体育中考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好市“班班有歌声”等系列课外文体活动,抓好国防教育系列活动,规范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27.加强“市教育信息网”和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我市教育信息网、普通高中网上实时招考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市教育公文流转系统,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作用。积极开发义务教育网上招生管理系统,努力构建基础教育的管理平台,免费试运行基础教育学习网。
28.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完善政府系列和教育系列“双线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教育目标过程性管理。配合完成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管理制度。开展各区(市、县)教育经费投入专项督导评估,加强对金阳新区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导检查。按计划对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九、强化干部教师和教研员队伍建设
29.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评估和校长考核体系,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师德“一票否决制”。继续召开师德师风工作会,树立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学习标兵并广泛宣传。继续加强《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通知》的执行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30.深化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完善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超前审核教师编制缺口,力争公开招聘教师按时到岗,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学区内均衡配置。
3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开展送课下乡和支援农村学校活动,继续举办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书记)培训班。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启动市级教师培训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区(市、县)和学校三级教师培训体系。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教师接受继续教育。
32.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区两级教研队伍,积极开展各项教研培训,鼓励开展各种课题研究。抓好教研队伍立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控、视导、督查,增强对区(市、县)教研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广教科研优秀成果,切实把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行为。
十、全面完成年度教育常规工作
33.严格规范招生考试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国家级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行“阳光招生”,科学编制2013年招生计划,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政策和把好报考资格关口。完善全市范围内中考网上评卷、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工作。做好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按国家要求落实好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34.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就业指导信息网,采取网上招聘与校园招聘并举的招聘形式,对毕业生进行网络就业指导。对全市部分大中专(中职)院校专业就业率进行评价,积极开展就业与创业指导培训,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纳入教学计划,力争与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35.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加大对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的规定,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审核工作。强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办公室的职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违规办班,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
36.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建设,对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考试招生、学校收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后勤经费、评优评先等工作监督。巩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健全市直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教育系统纪委书记和审计干部的培训工作。
3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本着依法行政、规范办学、严格管理、廉洁高效的原则,推进和谐机关环境建设。结合处室工作职责,公布处室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做到程序公开、时限明确、质量保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8.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继续推进校方责任险理赔机制,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及学校建立并落实学校安全制度,完善市属学校监控系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9.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结合创卫活动,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力度,开发师生体育健康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体质监控信息化。强化对区(市、县)卫生专干、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教师的卫生知识培训。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在校园的暴发流行。
40.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认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继续开展学生、教师、公务员及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41.深化校务公开。坚持并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4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按要求做好重大信息的上报备案,认真处理好“百姓--市长交流台”等交办的信访事宜,杜绝集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