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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建与科技平台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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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创建与科技平台建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化品牌资源、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进一步提升我县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内生增长、率先科学发展,现就加强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品牌兴县”和“科技兴县”战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与服务职能,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体制机制,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明显的品牌产品和企业,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为全县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品牌支撑和创新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到年底,力争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000件,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17件、市知名商标24件,地理标志商标1件;新增省名牌产品13个,省长质量奖1个,市长质量奖4个;新建成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49个、市级61个,院士工作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6个,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全县品牌资源和科技资源现状、特点,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建立发展梯队,完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分类施策。

(二)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意识,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通过不断加大投入,走名牌兴企、科技强企的道路。

(三)整合资源,突出共享。集聚优势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依靠机制创新,探索品牌创建和科技平台建设公益性与市场化的结合点,建立体现各方利益、共建共享的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做大商标注册总量。增加注册商标总量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引导企业对开发的新产品和起用的新商标进行先行注册,特别是具有经营潜力的产品更要抓紧进行商标注册;引导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拓宽国际市场;引导文化、餐饮、旅游、房地产和现代商贸物流等行业企业注册、运用服务商标,创建服务品牌;积极扶持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实施商标兴农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加大地理标志注册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一批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优、新、特、稀”农产品品牌。同时,发动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商标,储备商标资源,搞好商标注册策划,为品牌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

(二)积极壮大品牌集群。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建品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和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同时,建立完善商标使用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品牌商标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品牌商标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和品牌经济模式。

(三)加强品牌保护管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名牌培育,支持品牌经济发展。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宣传策划,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企业加强各类品牌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制定完善品牌管理工作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企业积极运用品牌战略开展经营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通过品牌的有偿许可使用、作价投资、质押融资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实现其最大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四)全力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行“卓越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依靠技术创新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争创名牌、搭建平台。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实现由“制造”向“创造”转变。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积极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严格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列入名牌培育和平台建设规划的企业,把名牌培育和平台建设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发挥政府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依托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建立以企业为核心,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产学研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研发机构、社会资金、技术成果等社会资源,逐步向企业聚集,积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积极探索多种投资主体、不同运行模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渠道,组建一批能够为产业集群或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辐射性较强、公共服务特色明显、发展空间较大的公共技术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有关部门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按照责任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行业标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加大跑部进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健全激励机制。县财政设立“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凡企业当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被评为名牌产品的,奖励10万元;被评为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奖励20万元;被评为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基地)的,奖励10万元;领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分别奖励30万元和20万元;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转化为企业经济效益的,分别奖励3万元和1万元;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励的各类科技成果,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3万元。所得奖金50%奖励牵头单位,50%奖励企业。同时,将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列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在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除给予加分外,还给予特殊奖励。

(三)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加强对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在深入企业详细调研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发展健康、基础牢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产品,纳入培育范围,制定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实行批次发展、梯次推进,形成良性发展态势。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分解任务指标,突出推荐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培育力度,增强品牌创建和平台建设工作的针对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创牌和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意识,依靠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积极创建品牌、搭建平台,实现企业更高层次的发展。改进宣传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参加贸易洽谈会、产品展示会、论坛、质量月等各种活动,做好对品牌和平台的宣传策划工作,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重点介绍品牌创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有关政策、信息,加强对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的推介,加大对假冒侵权行为曝光的力度,增强大众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重视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