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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全县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根据《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值班制度》相关规定,现就我县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去向告知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落实签到制度
(一)签到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到岗15分钟内均应按时签到,不得补签或由他人代签(补签或代签的视为迟到或旷工),无故不履行签到手续视为旷工。
(二)签到方式:各乡镇工作人员必须在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摄像头下签到,县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签到。
(三)签到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当日值班领导为本单位签到的组织者,负责当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签到组织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将本单位人员考勤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二、认真落实去向告知制度
(一)告知时间:干部职工每天上午8时40分前,下午2时40分前(夏季为下午3时10分之前)必须将本人去向情况,告诉办公室相关人员并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干部职工去向登记台账。每天上午8时45分前、下午2时45分前(夏季为下午3时15分之前),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别将干部职工去向情况公示到去向集中公示栏,接受各方监督、检查。临时去向变化的,办公室要及时对公示事项进行更改登记。
(二)告知事项。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外出时,必须向领导汇报外出的去向、事由,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在本单位办公室登记,标明外出人员姓名、职务、外出事由、联系电话等内容。工作人员外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机关干部职工外出或请(休)假的,必须严格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备案制度》,履行相关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本单位办公室登记,方能在去向集中公示栏上公示。
(三)制作去向集中公示栏。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在前制作好去向集中公示栏。公示栏一般长约90厘米,高约65厘米,表面白色,四周用金黄色材料镶嵌,公示栏标题“县××(单位)工作人员去向集中公示栏”用红色的隶书体字。公示栏悬挂或张贴在本单位办公室门口一侧。
(四)填写去向公示表。去向公示表(去向公示表见附件一)用A4纸打印并竖向张贴于去向公示栏。1张去向公示表一般设计打印10人左右,也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多少适当增减。去向公示表中“去向”栏包括“在岗、开会、公务外出、病事假、公休”等内容。若工作人员在岗的,应注明“在岗”;开会的,应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名称”等内容;公务外出的,应注明“公务事由、时间、地点、批准人”等内容;病事假的,应注明“请假事由、时间、地点、批准人”等内容;公休的,应标明“公休时间、批准人”等内容。工作人员去向临时有变动的应在“备注”栏中按上述要求及时注明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上班签到、去向告知制度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基本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不得弄虚作假,工作懈怠,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目标办(效能办)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查看视频资料等方式,检查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到岗到位、去向告知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三)严格问责,增强实效。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上班签到、去向告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将对领导不得力、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要适时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