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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促进规范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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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促进规范化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对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产品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掌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和应对贸易壁垒的话语权,促进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大发展;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标准化工作,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富县”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原则。标准化是一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基础工作,县政府着力宏观政策引导,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县质监局是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统一管理好我县标准化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坚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发展新格局。坚持市场引导,国际接轨原则。以市场为引导,促进标准化与市场的有效对接,积极应对标准国际化挑战,提升我县产业和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标准化工作,着力重点突破,引领一批重点、优势、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年,我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企业总数达3家以上;新建设大樱桃、红富士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确保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总数达到5个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制(修)订花椒、大樱桃等农业标准化区域性地方标准2项以上;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个以上;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申报建设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地方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制(修)订服务标准化区域性地方标准2项以上。到“十二五”末,力争使我县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标准化贡献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二、主要工作

(一)围绕生态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农业标准化的基础作用。

1.围绕花椒、大樱桃和水禽等优质生态农产品,推广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循环农业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业、水务、林业、科技、环保、旅游等部门和农业科学院等单位要加强合作,开展先进种养殖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灌溉水质、良好操作规范等标准的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及时转变为地方标准。

2.农业、水务、林业、环保、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技术、循环节水农业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工作,实现农业标准化与菜篮子工程、有机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节能减排的有机结合。

3.加快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发掘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突出重点,科学论证,有序创建,形成全县农业标准化发展梯队。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对花椒等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项目应积极申报“省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全力打造精品农业、绿色农业。

4.鼓励和培育特色优势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组织农业标准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专合组织的深加工产品积极申报“驰名商标”、“名牌”、“著名商标”,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二)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建立和完善工业标准体系。

1.围绕农产品加工和万里工业园区锌锭等产品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工业产品标准体系。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2.加大万里工业园区和甘溪坝食品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力度,督促5家重点企业和5家成长性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通过技术指导等形式,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大的知名企业。

3.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技术合作,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努力推动重点企业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深入开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品研究、开发。组织、鼓励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争取在标准制(修)订中的话语权。

4.加强对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分析研究,积极推动全县中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研究、转化和再创新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我县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了解国际贸易及其技术规则的发展情况,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提高本地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

5.经信、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和考核,督促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逐步建立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6.组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技术、管理等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宣传和业务技能培训等方式深入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强化企业产品标准责任意识。

7.组织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或行业节能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污染物排放限量标准,将载能产品的能耗指标列入产品标准的重要技术指标;重点抓好高耗能企业能效标准和环保标准的实施工作,对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帮助企业制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降能增效;加强与相关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重点开展清洁能源、节能产品的研制、开发,实现原创科技(专利)向规模化生产产品技术标准转化,进一步推动节能降耗工作。

(三)围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拓宽标准化工作的新领域。

1.大力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着力打造“茶马古道”、“九襄花海果都”和“大渡河大峡谷”等旅游路线,以及“碧水、蓝天、阳光城”为重点的旅游标准化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以精品线路旅游带动餐饮服务、酒店管理等配套产业的标准化工作。

2.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经信、交通、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推进现代化物流、商贸流通等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和帮助我县服务行业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申报国家或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推动服务标准体系的完善,着力打造一批知名服务企业和服务品牌。

3.质监、经信、旅游、交通、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加快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咨询服务、商贸流通、司法公证鉴定等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建立一批具有特色的地方标准,规范企业行为,提升我县整体服务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服务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维护更新。加快全县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标准化信息网、电子阅览室等载体,开展对国际国内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收集、分类、整理、跟踪、分析、共享;实现与政务信息网、商务信息网等信息系统的共享,为企业、公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标准信息和预警信息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贯彻落实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资源、环境和消费者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标准化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信息,大力配合,做好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二)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标准的研究制定、试点示范和采用国际标准等工作的鼓励。鼓励承担或参与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实施后,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创新性突出、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标准,优先纳入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范围。

(三)加大资金支持。将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纳入科技部门科研项目,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企业资金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技术标准科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广等标准化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并将其纳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对在标准化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县级“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执业和标准化学科带头人培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智力保障。要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备的继续教育体系,培养各领域、各层次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