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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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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意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商务部在全国推行的农村商品流通新模式,是规范农村商品流通秩序,保证农村安全消费的一个治本之策。2005年,我县率先成为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县,经过一年的初步实践,“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得到有效抑制,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渐成雏型。为巩固成果,加快促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经研究决定,我县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我县农村市场建设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差,农民生活水平低,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利于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有利于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观念改造提升传统经营网络,有利于方便农村购销、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经营企业规范化经营,实现农村安全消费,增加农民收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以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农村建设规范“农家店”,构建新型农村商品销售网络,在货源上保证商品质量,在经营上做到诚信经商,在销售形式上实行明码标价、开架销售,在经营品种上多而齐全,确保让农民买得放心,买得实惠,买得满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深入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建设新型商品流通网络体系,确保农村安全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2、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三、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分步实施

1、确定目标任务。

2006年全县新建日用品“农家店”200家,农资“农家店”300家,2007年实现“农家店”覆盖率达到行政村的100%,自然村的70%。

2、建设县城商品配送中心。

以县城试点企业—宁都县太阳购物广场和宁都世纪种业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县城配送中心,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覆盖全县所有乡、村。试点企业要在商品货源上保证质量,供应价廉物美的商品。两个商品配送中心力争在6月底前,最迟不能超过11月份建成。

3、建立规范的“农家店”。

经商务部核准,农家店包含二种类型,即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农家店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标准进行建设与改造。根据我县实际,乡、村两级“农家店”本着“少投入、多改造、少建设、多联合”的原则,在现有经营户的基础上、采取试点企业开办分支机构或加盟等形式进行建设,尽量避免另起“炉灶”。

4、科学制定实施步骤。

①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影前宣传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性,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人心,使之成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程。

②选点布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选点布点坚持按地域合理布局的原则,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布点一家以上。此外,新农村建设点和50户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也要布点搞农家店,尽可能达到点与点间距离相对均衡;在农家店经营业主的选择上,要选择现已从事商品经营或农资经营的对象为主,对营业场所相对较大,经营品种较全、诚信服务好的予以优先。

③培训改造阶段(7月1日-8月31日)

由县新村办牵头,试点企业主办,县商业行业总会、县财政局组织,县农业局、县供销社、基层工商分局(站、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对现有经营业主采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经营业主对“农家店”的规范要求、“万村千乡”的政策和“农家店”改造的具体要求有一个比较清楚全面的认识,并按照国家标准对新增农家店进行改造。

④申报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会同工商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进行申报,县商业行业总会、县财政局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进行初步验收,并将初步验收结果报市商务局、财政局,经市商务局、财政局验收合格报省内贸办、省财政厅进行抽检后网上向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申报。

⑤总结评先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要对一年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用以指导今后的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诚信经营业主进行表彰。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推进

1、成立领导机构。县里于2005年已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刘光文副县长任组长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各乡镇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制定科学实施方案,落实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3-5名干部专门抓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机制,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作为提升“三农”发展层次,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来抓实抓好,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顺利实施。

2、落实有关政策。县级试点企业建设商品配送中心,国家将给予3%贴息贷款支持。对乡、村两级的“农家店”,国家将分别给予4000元/家和5000元/家的资金补贴。县商业、财政部门要积极申报落实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支持资金。

3、及时培训、指导。试点企业要及时对“农家店”进行培训指导和改造,及时组织合格商品配送到各“农家店”。

4、加强部门配合。

①工商部门要及时为试点企业在各乡、村新开办的直营“农家店”办理分支机构有关证照,以便及时上报审批,在“农家店”加盟改造变更证照时,只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

②国地两税要及时落实上级给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应的优惠政策。

③安监、环保、药监、邮政、烟草、盐业等单位在经营许可、商品配送等方面给予试点企业和农家店相应的支持和优惠。

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过程中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5、认真搞好试点工作。

①县商业行业总会和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在全县重点抓20家“农家店”的建设,达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②各乡镇要重点抓好公路沿线、50户以上的大自然村的“农家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