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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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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推进我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核心,着眼于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实力、生态、宜居、幸福县作出我乡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务(简称“三务”)公开,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为抓手,努力在全乡实现“三务”公开标准化、“三资”管理规范化及干部监督制度化等“三化”建设目标。

三、机构设置

成立大埠乡“三化”办,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三化”办主任,“三化”办下设三个监管组,即“三务”公开监管组,由乡党政办副主任、纪检干事戴建平、民政所长韩福林组成,兼任组长;“三资”管理监管组,由乡经管站长财政所长、农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经管站长兼任组长;基层三级干部监管组,由乡组织委员、纪检干事、组织干事组成,兼任组长。

四、具体内容

(一)搭建载体

1.完善“一站两中心”

①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乡纪委、新村办、财政所、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有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或参与1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实地勘测、预算编制、质量细则制定,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量签证,工程审计验收、工程款拨付结算;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竞价拍卖,5万元以下物资的采购等工作,具体实施将按照《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规化建设意见》(县纪发[]7号)执行。

②建立村级“三资”监管中心。中心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乡纪委、财政所、农经站、村民理财小组有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资金调度、财务公开资料编制、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备案登记、清理核查、处置报批、市场评估、规划开采,以及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等。

③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县办发号)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立便民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中心“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四大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我乡便民服务中心。

2.建立网络服务平台。依托“县廉政网”建立“网络便民服务中心”,下设“我要查询(‘三务’公开)、我要咨询、我要建议、我要投诉、我要点评和问题答复”等栏目。通过创建“网络便民服务中心”,更加有效地推进农村“三务”公开标准化、“三资”管理规范化和干部监督制度化等“三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及效率,进一步拓宽党委、政府了解民情民意的渠道,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三化”管理机制

1.“三务”公开标准化。公开内容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公开内容。按照《公开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公开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应在区域范围内公开;二是统一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制定公开内容、乡党政联席会(村两委会)研究、“三务公开”督导组审核并签字、乡纪委审定并签字、按时公布、群众监督和县、乡督查组督查”的流程进行公开,通过公开程序的规范运行,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三是统一公开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开的方式,除在《州廉政网》实行公开外,还采取会议公开、公示栏公开和通过广播电视、办事(服务)指南、便民手册、明白卡、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布监督热线电话、设置群众意见箱、群众“点题”公开等形式进行公开。四是统一公开时间。网上公开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公开上一季度内容,公开栏公开时间为每月20日公开前一个月内容。对规定常规性工作必须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必须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必须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提出修改完善的办法,必要时应再次公开。五是统一规范管理。建立领导责任制,乡党委书记负领导责任、乡纪委书记负具体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负主要责任;乡镇纪委协调村“三务”公开监管组,并搞好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三务”公开规范有序。

2.“三资”管理规范化。出台“村财乡”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村账双审”制度(一是民主理财制度;二是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办法及村级重要经济事项招投标办法,建立公开竞价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山林、矿产、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农民参与项目质量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合同草本及正式合同必须报乡政府审核备案。

3.干部监督制度化。

①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级、基层站所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间和离任时必须定期、不定期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②“双述双评”制度。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每半年要向乡党委述职又向群众述职,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既接受组织评价又接受群众评议,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综合考评意见应同时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

③民主理财制度。各村要建立村民理财小组,不断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让农民群众全面了解集体财务状况,参与集体财务决策,对村级财务实施监督。

④“一事一议”制度。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一事一议”制度,以自然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由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参加,并由村民对提议事项共同讨论表决。

⑤民主听证会制度。凡是村集体重大事宜和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前应当举行民主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涉及集体和农民利益的事项。

⑥“入户听诉”制度。乡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户倾听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所求、所需、所盼,切实做到“四个必听”,即: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求村两委班子每月至少研究布置一次“入户听诉”工作。

⑦“四议两公开”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履行“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程序,决策一旦形成,必须实施两个公开,即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⑧绩效考核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对乡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案,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把考核成绩与干部的经济奖励、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等相挂钩。

五、工作要求

1.要健全机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也应相应地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2.要加强协调。乡纪委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及时解决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要强化考核。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要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将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化”管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