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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良种补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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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良种补贴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切实做好今年我乡水稻良种补贴工作,管好用好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现根据省农业厅、统计局、财政厅、申计厅农业联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成立工作班子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水稻良种补贴工作,乡政府成立以朱荣华为组长、李新智为副组长,韩龙津、冯本华、贵红云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与落实全乡良种补贴到位工作。

二、工作步骤安排

全乡良种直接补贴分四步走:

1、宣传部署(4月20日—22日)

乡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将今年良种补贴的政策任务、要求,迅速传达到村、组及农户,使之家喻户晓。

2、摸底公示(4月23日—29日)

各村(居)必须认真做好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的统计数据采集摸底,按原农业税计税耕地面积内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以农户向村民小组申报,村民小组汇总后要张榜公示7天以上,村民没有异议后再上报到村(居),由村(居)上报到乡。

3、汇总上报(4月30日—5月5日)

汇总上报时间统一为:双季早稻5月4日,中稻(包括一季晚稻)7月4日,双季晚稻8月4日。首先是今年早稻面积各村(居)必须按照到户的表格要求一式四份报到乡经管站。

4、抽查审核(5月6日—9日)

乡领导小组根据各村(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各村(居)的上报、公示与农民的反映等内容的真实性。

三、工作任务要求

1、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按照省、市、区政府的要求,及时上报水稻种植情况,面积统计数据一定要准确、真实。各村(居)必须在5月4日前审报早稻生产情况;7月4日前申报中稻和一季晚稻生产情况;8月4日前审报双季晚稻生产情况。同时按照时间要求填报各阶段《农林牧渔业统计定期电讯报台帐》,以便由统计部门汇总核实后,向财政和农业部门结算今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

2、规范良种补贴范围。今年的良种补贴仍然按农业税计算耕地面积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水稻的良种补贴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水稻品种:补贴的对象为实际种植水稻的人,而不是水田的承包人。

3、统一良种补贴标准。今年水稻良种补贴标准是:早稻每亩10元,中稻每亩15元,晚稻每亩7元。各村(居)一定要按此标准统一宣传口径。

4、保证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各村(居)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经审核后,由乡级财政按时拨付,所拨资金必须按照到户的审报情况,足额发放到种植水稻的农户手中。对各级随意更改数字,虚报冒领和截流、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基层单位以抵交水电费或其他为由扣减农户良种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出按照有关精神严肃处理。

四、几点具体说明

1、摸底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分户造册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农户无异议即上报村民委员会汇总统计,登记册上要有每个种植水稻农户的认可签名,不许代签。

2、村级先由村会计为主审核汇总,村主任审核无误签字才能上报乡政府,要求包含各村民小组数据的《年农户水稻良种补贴申报表》整理装订成册五份报到乡。

3、乡汇总由农业综合服务站,经管统计站和财政所共同审核,交经管统计汇总,填报《年水稻良种补贴申报表》经乡长签字后,乡政府文件形式,一套四份上报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