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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和城镇蔬菜市场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蓝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湘政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我县蔬菜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为目的,以科技为支撑,以产业化经营为方向,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和科技服务,全面推进我县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县发展蔬菜基地面积6万亩,其中专业菜地4000亩;全县蔬菜种播面积20万亩,产鲜菜30万吨,产值5亿元,优质率92%以上;无公害产地认定面积3万亩,产品全部通过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5个,有机食品认证3个,创建2个以上知名品牌;蔬菜产业占种植业的比重提升到45%以上,努力把宜章建设成为粤港澳的“菜园子”。
三、布局规划
(一)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城镇专业蔬菜基地4000亩,主要布局在城关镇城东村,城南乡寿福、新田、法堂、曹家、廖家湾、吴家、南湾、樟涵等村,沙坪乡沿江、留军、樟桥村,白石渡蔬菜村和梅田镇。
(二)外向型蔬菜基地。根据我县实际,分三个区域布局蔬菜产业:东部平和、里田、长策、新华等高山区发展以萝卜、辣椒、茄子为主的反季节蔬菜;中南部城关、城南、黄沙、长村、东风、麻田等低海拔区发展以食用菌、韭菜花、香芋、茄子为主的外向型订单蔬菜;莽山周边的莽山、天塘、一六发展以苦笋、蕨菜、慈菇、野山椒为主的特色野菜。同时,以莽山为品牌,大力招商引资,发展高海拔区特色山野和绿色蔬菜,建立与旅游休闲观光和现代蔬菜产业蔬菜加工企业,实现蔬菜产业产、加、销一体化,拉长蔬菜产业链,提升全县蔬菜产业整体效益。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基地建设
1.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巩固改造城镇专业蔬菜基地2000亩,补充新扩城镇专业蔬菜基地2000亩。加强基地基础建设,重点加强水电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防虫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2.外向型蔬菜基地。建设3个外向型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此带动5.5万亩外向型蔬菜生产。
3.食用菌生产基地。积极扶持三农科技、新田野和麻田食用菌基地建设,规范食用菌生产经营秩序,发展食用菌产业。
(二)加强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1.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建立占地50亩的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园,每年引进筛选新品种5-10个,示范4~5个新品种,示范推广3-5项年亩产值超万元的高效种植模式,展示园联系50-100户种植大户,并负责将展示成功新品种和高效益生产技术推广到生产园区及大户。每年定期开展专业大户培训、技术骨干培训。
2.集中育苗站。在专业蔬菜地,建设占地20亩的集中育苗站,建设连栋温室和塑料大棚及辅助设施,以蔬菜良种供应、种苗生产,特色新品蔬菜栽培示范,国内外蔬菜科技引进、消化、吸收,信息和技术产品服务为主要功能。到2015年,优良蔬菜种苗(穴盘育苗、嫁接苗等)生产能力达到100万株/年。
3.专业种植大户培植。为进一步形成蔬菜规模化、集约化,在规划期内培育建设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蔬菜专业种植大户20户。
(三)加强现代蔬菜物流体系建设
1.改善流通设施条件。根据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规划建设蔬菜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做好蔬菜基地对接超市工作,加强社区菜店建设,方便市民购菜。
2.加快现代蔬菜物流企业组建步伐,建立以物流企业为龙头,5万亩外向型蔬菜基地为基础,建设蔬菜冷链系统,扩大净菜、小包装加工、冷藏,构建蔬菜直销配送现代物流体系。
3.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蔬菜、商务、物价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建立覆盖基地和批发市场的产销信息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定期收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
(四)加强蔬菜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做好蔬菜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等地方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构建蔬菜地方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菜园创建工作,推进蔬菜生产向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六统一”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绿色蔬菜、有机蔬菜。加强县蔬菜检测中心建设,在基地、重点乡镇建立蔬菜检测站,在重要示范片、重点村建立蔬菜检测点,健全蔬菜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生产有档案、产地有准出制度、市场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
(二)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县城镇常住人口人平7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明确相应的蔬菜工作经费,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二是依法加大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力度,做到足额征收、专款专用。三是每年县财政安排20%以上的价格调节基金,作为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四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整合发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资金100万元,用于蔬菜生产和蔬菜基地建设。
(三)加强城镇专业蔬菜基地管理和保护。认真贯彻执行《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和湘政发〔〕31号文件精神,落实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保护并利用好城镇专业蔬菜基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及时扩补城镇专业基地面积,并将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纳入县城总体规划范畴。要把城镇专业菜地作为基本农田保护的重中之重,细化到村、组、户和丘块,登记造册归档,划定红线,严格管理。规范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征用程序,依法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土地置换和流转,确保蔬菜集中连片种植,向区域化、规模化、设施化方向发展。蔬菜生产用水、用电按照农业用水、用电标准执行。积极开展设施蔬菜保险试点,探索设施蔬菜风险补偿机制,努力降低设施蔬菜风险。
(五)建立产业扶持政策。一是大力扶持集中育苗场站建设,建立良种秧苗补贴机制。二是对新开发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专业蔬菜基地机耕道、排灌水渠、三池等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的,给予经费扶持。三是对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蔬菜专业基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一产品给予1000元奖励;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一产品给予3000元奖励。
(六)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根据国发号文件精神和《郴州市“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将蔬菜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设立“菜篮子”奖励专项资金,对考核优良者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