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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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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意见

近年来,县直相关部门、各培训学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了农民转移就业和增收致富的步伐,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鄂办文[20*]9号)和罗清泉省长在20*年省政府第一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实现《*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部门监管、齐抓共管、学校主办、注重实效”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向输出与县内就业并重,加大为县内主导产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年度目标任务为8000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完成3300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完成110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技能就业计划”完成3600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质量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关键,要把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培训过程中要做到“五有”、“二坚持”:“五有”即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备课、授课、实习记录,有技能考核标准,有结业证或技能证书;“二坚持”即坚持培训时间不变,坚持培训重心下沉,把培训班办到乡村。

2、打造劳务品牌。近年来,我县能开展培训的专业逐渐增多,基本具备了培养电子操作工、家电维修工、缝纫工、宾馆服务员、建筑工、家政服务员、农产品加工员、旅游服务员、保安员、美容美发师等岗位的能力。尤其是县农广校打造的“*电子工”已成全省十大劳务品牌,“*电子工”在长三角、珠三角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今后我县要进一步做大做强这个品牌。同时各基地要有品牌意识,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十一五”期间我县要重点支持和建设一所有品牌、有影响、有规模的品牌学校。

3、做好转移就业。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稳固率。从今年起,我县劳动力转移要坚持县外转移和县内就近转移相结合,特别要逐渐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各培训基地要深入到村组农户,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就业意愿,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深入分析,努力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服务提供依据。大力发展定单培训、委托培训,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方式。要加大就业跟踪和劳动维权服务。

4、强化项目监管。20*年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监管年。各部门、各培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监管的有关制度,必须上好“第一节课”。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相关领导必须讲第一节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管理制度特别是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利用虚假名单和用工信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坑蒙拐骗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缴项目资金、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招标,不得承担“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民工技能就业计划”、“职业教育贫困生补助”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5、开展项目管理评价。从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对“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民工技能就业计划”、“职业教育贫困生补助”等项目管理的评价体系,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底要组织专班对培训基地进行量化评估,将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布,对于评估低于60分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要取消其项目培训资格。各项目主管部门、培训单位都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培训就业信息都要上网公示,实现互联互通,杜绝“多头”补助。

6、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垫资培训、就业还贷”、“贷款培训、就业还贷”、“以工养学、工读结合”、“就近培训、就地转移”等办法,切实解决农民交不起学费,不能学以致用等问题。大力推广县农广校培训、实习、就业跟踪“一条龙”服务的经验,实现能就业到能稳定就业的跨越。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班对培训单位进行能力评估,对没有条件进行培训的单位要取消资格,要根据培训能力下达培训计划,各项目主管部门年初将培训计划上报县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布培训计划。

7、完善政策支持机制。从今年起,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发展劳务经济纳入乡镇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争取相关配套措施,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要建立完善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品牌培训学校基础建设的投入。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培训,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8、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领导,促进劳务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劳务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刘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汪艳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凤英、刘太可等同志任副组长,黄本槐、覃业东、马宏君、董元伦、黄耀成、谭明宪、黄在军、向大甲、舒云博、郑远宏、张友刚、曹宏森、张鹤翔、谭荣兵、刘晋鄂、张光强、郑朝富、谭德然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由刘太可同志主持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由董元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耀成、谭明宪、郑远宏、舒云博、陈代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劳务经济开发的牵头协调职责。阳光工程办公室、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抓好工作落实。

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开发劳务经济工作的重要性、紧追性和长期性,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发展劳务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增加农民就业市场及相关部门目标考核范围。各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农村、培训基地和用工企业,及时掌握信息,主动了解参训农民的需求,扎实搞好各项服务。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子弟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优秀农民工落户制度,健全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和务工致富、回乡创业的先进典型。培训机构要深入农村向农民群众宣传转移培训的优惠政策、培训内容、就业途径,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