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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平安巡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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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平安巡防实施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建立健全“六统一”的平安巡防队伍;进一步理顺平安巡防队伍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严格平安巡防队伍的进出关;进一步严肃平安巡防队伍的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平安巡防队伍的培训工作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纳入*镇平安巡防大队实行规范化管理后,实行镇平安巡防大队和村(社区)双重领导;镇平安巡防大队为全镇群防队伍的管理责任部门;各巡防中队实行统一的考核工资标准;巡防队员工资分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各巡防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各巡防中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市平安巡防总队《*市平安巡防队伍工作规范》(杭巡防[20*]3号)和区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平安巡防队伍建设的通知》(江综治办[20*]1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健全和完善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专职平安巡防队伍在维护一方平安中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六统一”的平安巡防队伍

针对我镇原有群防群治队伍之间“四统一”管理进度不平衡、实施效果不一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平安巡防队伍建设,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生力军作用,由原队伍“四统一”管理调整为“统一装备编制、统一制度纪律、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学习培训、统一值勤调遣、统一督察管理”的六统一管理。实施“六统一”管理后,平安巡防大队要完善《*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强化队伍管理,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按照区综治办[20*]12号文件的要求,平安巡防大队成立直属督察中队,负责对各巡防中队的检查考核,并作为全镇机动巡逻力量。

二、进一步理顺平安巡防队伍的管理机制

(一)协警中队、流动人口协管中队(市区财政保障)、直属巡逻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由镇平安巡防大队直接领导,同时纳入平安巡防大队“六统一”管理,具体业务委托*派出所指导。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纳入*镇平安巡防大队实行规范化管理后,实行镇平安巡防大队和村(社区)双重领导;各中队现行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性质及行政关系不变。

(二)*镇平安巡防大队为全镇群防队伍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指挥、监督以及收集、掌握全镇各巡防中队的工作情况,下达有关工作任务,并落实协调、检查、考核、培训、督查、人员聘用及调动等工作,其行政上受镇综治委领导,业务上受派出所指导。

(三)各巡防中队实行统一的考核工资标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各村(社区)按照辖区目前实有人口数千分之二的标准配备专职的巡防队员(包括村属流动人口协管员),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考核工资标准,统一上缴镇财政,由镇平安巡防大队组织进行统一考核,各村(社区)协助考核。

(四)巡防队员工资分基本工资和考核工资(考核包括镇财政补助200元),大队根据每个队员一月来的学习培训、工作执勤、执行规章制度等实际执行情况、依照《*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经综合考评后于每月10日打入工资卡。

(五)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进行再次整合,根据各村(社区)实际需要进行定编,缺编人员由各村(社区)负责补足,对各中队干部实行大队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

三、进一步严格平安巡防队伍的进出关

(一)平安巡防中队整合后,考核由镇平安巡防大队根据各队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学习培训情况、执行规章制度情况,依据《*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平安巡防中队雇用人员续聘、年终评选先进、发放奖金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当年启用未满6个月者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二)平安巡防直属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新队员的招聘,由镇人事部门会同劳动保障管理站和巡防大队负责招录工作,对象为本镇户籍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录用按照*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各村(社区)平安巡防中队新队员的招聘,由镇平安巡防大队会同各村(社区)采取公开报名,经过笔试、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并报镇综治委备案。

(三)*镇平安巡防大队实行“六统一”管理后,直属中队、督察中队、交通协管中队队员与镇物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村(社区)各中队与本单位签定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后,按职岗分工开展工作。合同到期需要继续聘用的,应当及时办理续聘手续;若平安巡防大队不再续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巡防队员,不办理续聘手续者视为放弃。

巡防队员违反《*镇平安巡防大队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予以黄牌警告,经批评教育不予改正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考核实施细则》予以辞退。

巡防队员到达50周岁后不得再予续聘,应按规定办理终止相关手续。巡防队员的工会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归所属村(社区)管理。

(四)各平安巡防队员的录用、解聘或辞退情况报镇综治工作中心备案。

四、进一步严肃平安巡防队伍的工作纪律

各巡防中队要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队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对队员违反纪律引起的投诉、信访,经查实有事实依据的,扣除队员的考核分,并予以黄牌警告,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主动查处、上报的,而被外单位或上级部门查处的扣除所在村(社区)的综治考核分。

五、进一步加强平安巡防队伍的培训工作

各巡防中队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为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精、责任意识强的队伍。平安巡防大队将加大对培训经费的投入,新招队员要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第二年至少组织一次军事化集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对于培训中不遵守纪律,表现不佳的队员,要严格执行末位淘汰机制,从而不断强化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