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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创新教育人事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目标任务:全市中小学实行校长竞争上岗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全员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核定人员编制
各县(区)人事、编制、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小学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发[]80号)和省编委《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的通知》甘机编发[]2号)精神,省上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严格按照编制标准,合理核定学校人员编制。要在优先保证专任教师编制前提下,合理确定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编制。
各县(区)核定学校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各年级教学计划、课程计划要求和教师应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按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岗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学校的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必须遵循按需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教职工岗位确定后,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说明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学校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按照精简效能和专兼结合的原则设置、配备。
二)实行校长竞争上岗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决定》实行校长竞争上岗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县级、副县级建制中学(含职业学校)校长、副校长,采取组织提名和公推公选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民主测评、考察,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政府聘任,任期5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负责年度及任期考核。其余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竟聘、考察、聘任、考核,任期5年。校长的聘任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进行。要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符合校长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既可在本人所在学校参加竞聘,也可在其他学校参加竞聘。各县(区)可面向全省、全国高薪招聘中小学校长。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晋级、晋职、评优、奖惩的依据。任期责任目标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校长要解聘,任期内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不再续聘。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对校长的民主监督,落实校务公开和校长离任审计制度。
三)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
教师聘用坚持平等竞争、双向选择、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聘用对象必须是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或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新引进的师范类国家任务本科毕业生。教师的聘用,中学(含职业学校)以校为单位、小学以学区为单位进行,聘用期为三年。学校在设置的岗位和确定的教师职务限额内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止或变更聘用合同,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聘用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教师聘用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岗位条件职责、应聘人员申请、校领导小组考核、公示考核结果,校长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程序实施。要加强学校领导的集体决策和教师的民主管理,严防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现象发生。
加强教师聘后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教育部门要制订严格的考核办法,对教师的得、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在末位的教师予以淘汰,进行转岗分流、待岗培训或予以辞退。
市县(区)教育局要重视落聘人员的管理,做好落聘人员的分流、培训和安置工作。落聘人员中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且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其他人员通过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推荐到学校再次参加竞聘;再次落聘者予以辞退。落聘人员待聘期间不计算教龄,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晋升。
四)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制
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教师工资体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或拖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教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将教师工资构成中的绩效工资部分,以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与教师业绩考核挂钩,按月发放,成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切实落实国家对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重奖教学成绩突出的人员。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除教职工后顾之忧。
三、组织领导
一)广泛宣传,做好思想动员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各县(区)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全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取得广大教师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
市县(区)政府要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掌握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人事制度改革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困难,准确把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保改革工作稳步进行。
三)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人事、编制、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落聘、转岗、分流人员的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人事争议,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