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建立案件查办周报制度
自年1月至专项行动结束,每周四下午16时前,各成员单位分别将本部门案件查办(审理、批捕起诉)情况周报表及典型案例,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的,视同为没有执法数据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各成员单位统计数据和案例,每周五12时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抄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二、建立专项行动进展月报制度
自年1月至专项行动结束,每月4日前,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于当月7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
三、制定落实宣传报道月度计划
自年1月至专项行动结束,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月度计划,并于每月14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切实抓好月度宣传计划的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整理舆情,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向有关媒体提供专项行动集体措施、查处的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具体行动和采取的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重要宣传线索要及时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要加大对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鼓励新闻媒体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简报编写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编写发送工作简报,加强信息交流,并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情况报送情况,编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并将简报报送及被采用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宣传简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业务熟、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和简报编写工作。要将信息联络员名单于25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