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减少农民负担实施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减少农民负担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减少农民负担实施意见

一、狠抓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重点治理

但我要看到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农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还很差,灾后重建困难重重。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把农民建房政策关,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住房除按规定收取证照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减负部门要协同作战,加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灾后重建顺利进行。二要治理个别地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及时问题。重点监督好义教保障及免费教科书经费、粮食直补资金、农资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财政性补助资金、能繁母猪财政补助资金、农机具补贴资金、良种补贴资金、乡村转移支付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村低保配套资金、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落实,严格推行“一卡明”一折统”制度。财政、农牧、林业、教育、社保、民政部门要各司其职,纪检监察、减负部门要加强监督;严禁克扣、截留、挪用、平调等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并按照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三要治理个别地方征用农民土地补助资金不足额或不及时的问题。随着兰渝铁路、兰海高速公路的全线开工和小城镇、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征用农民土地会越来越多,严格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对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尽管党和政府向灾后重建户予以一定资金补贴。灾后重建涉及的区域广、农户多、任务重。今年要集中抓好四方面的专项治理:一要治理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年是全县灾后重建的攻坚年。保证重点建设至关重要。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策不走样,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确保各项建设顺利进行。四要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问题。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得收费,严禁登记搭车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得向成员收费。继续深入开展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民政、低保等方面多收乱罚的专项治理,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处理坚决,整改彻底。

二、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一是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审批程序。既要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出资出劳建设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规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是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县的一事一议”主要是防雹乡镇向受益农民收取防雹费的问题。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跟踪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组织要向农民群众做好扎实过细的宣传引导工作。也要防止将一事一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二是切实解决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摊派费用问题。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不包括修建通村公路。要划清修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投资的界限。根据地方财力安排建设,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通村公路投入应由各级政府分别负责。修建通村公路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禁止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和或变相摊派费用。

三是积极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积累经验。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逐步推进。

三、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

要重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五项制度”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物价部门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梳理和规范向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要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要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公示效果。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补偿政策及兑付情况也要予以公示。

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对摊派发行单位,严禁摊派发行。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要继续坚持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发放到户。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收费等政策内容。

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的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四、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

受“零税负”就等于“零负担”模糊意识支配,盲目乐观,思想上麻痹松懈,工作力度减弱,农民负担专项执法检查明显弱化,大部分乡镇已不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此今后一定要予以强化。一是强化对农民反复上访、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的督办。今年要重点督办查处强行向农民摊派集资、变换形式向农民乱收费和平调、挪用农民补贴补偿款等三类问题。二是及时查处涉农负担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各地要畅通信访渠道,对涉农负担上访做到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要做好上访群众的回访工作,力争把矛盾发现在基层,排查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三是加强农民负担检查。县乡两级每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有些乡镇和部门对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认识上产生了误区。由于国家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近年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检查要以暗访为主,直接深入乡村了解情况,提高检查质量,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五、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确保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不减弱;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要继续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制度。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稳定和加强减负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减负工作机构监管职能不削弱。要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继续坚持不懈地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