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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平安地区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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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平安地区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的总体目标,以治安秩序集中整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法队伍建设和平安宣传等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大幅度提升我区“两率一度”,为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南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在下半年的全省公共安全感测评中,我区“两率一度”指标要有大幅度提升,其中,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测评排名退出全省后30名,力争进入全省前40名;对平安建设知晓率测评排名进入全省前30名;对政法各部门整体形象的满意度测评确保退出全省后30名,力争进入全省前60名。政法系统在今年的市级考评中要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力度

1、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公安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辖区治安形势,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作为打击重点,公密结合,集中警力,每月至少开展2次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实现“两抢一盗”发案数下降15%,命案发案数下降7%,命案侦破率达到92%以上,一般盗窃案件破案数达到30%以上的目标,有效遏制我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高发态势。政法系统各部门要选择一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适时召开公捕、公判大会,有效震慑犯罪。

2、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社会面的持续稳定。

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各街道、区级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城中村、集贸市场、长途车站、校园周边等治安重点区域,以及娱乐场所、“四小”场所等治安混乱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对已排查出的31个治安混乱地区,特别是对省、市挂牌督办的大南北广场、杨家村、沙井村、科技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要迅速采取行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治安面貌不改观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区委政法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落实重点地区定岗、定人和全天候、全时段“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的工作要求。

3、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群的管控,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各街道、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分层分类管理、信息轨迹管理、落地查控管理等新方法,提高流动人口和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效能,积极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暂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要在社区、城中村、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选聘兼职流动人口信息员,重点加强对暂住高危人群的管控;要高度重视对“六类”高危群体的排查管控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落实管控措施,防止由于漏控、脱控引发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要通过制定教育和服务救助方案,落实相应措施,提高对社区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水平。

(二)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

1、专干群结合,加强治安巡防力量。

公安部门要科学配置警力,确保18个网格化巡逻和15个武装盘查卡点警力到位、车辆到位,切实落实各项社会管控措施。充实专职巡防队力量,新增巡防队员440名,使全区专职巡防队员总数达到1000名。各街道、公安部门要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每个农村、社区不少于15人和每个村民小组、每个社区家属院不低于5人的标准组建义务巡逻队伍;同时,广泛发动和组织辖区群众、青年志愿者、驻地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红袖章飘起来”活动,使全区群众性义务巡防人员达到万人以上。要在人口密集、治安复杂地区选择1至2条主干道进行试点,落实沿街单位、商业门店治安联防责任,探索建立治安联防长效机制。区委政法委要组织安排区、街干部上街巡逻,形成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全方位、广覆盖的“大巡防”工作格局。

2、加大投入,落实各项物防措施。

大力推广新型物防措施,在城中村房屋出租户和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小区全面推广使用电子门锁。要继续加大投入,在全区14条主干道及大南北广场重点城中村、长途汽车站、大型集贸市场、重要交通路口等治安重点部位设置20个制式治安岗亭,定岗、定责,全天候值守,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和易发案路段的管控力度。

3、加快技防设施建设,走在全市“技防城”建设的前列。

要大力推进城市社区技防设施建设,将其作为城中村改造和新建居民住宅的基本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要全面整合全区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对辖区主要路段、繁华地区、要害部位的无缝对接和全天候监控。加快技防设施改造工程进度,确保10月中旬,完成全区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在辖区主、次干道新增1000个视频监控探头,使全区的视频监控探头总数达到1万个以上,提高社会治安动态防范效能。

(三)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1、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建设。

要充分发挥各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区信访接待中心和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要按照公调、诉调、检调相互对接的要求,建立“大调解”工作平台。区法院要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全年要不低于80%,立案庭速裁案件不少于90%,调解信访率全年不高于20%。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全区298个调解组织、980名调解员作用,加强管理和业务指导,全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区司法局的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

2、着力抓好调解组织建设。

区司法局要针对我区矛盾纠纷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涉房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并分类建立起涉及法律、医疗、建设、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公益调解人才库。区委维稳办要认真总结在解决医患纠纷方面的成功经验,制定规范,形成制度,建立起第三方介入解决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新模式。

3、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委维稳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评估”,“谁决策、谁评估”,“谁审批、谁评估”的原则,突出重点,督促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雁维稳发〔〕2号)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风险评估办法,政法各部门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入执法办案工作中,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同时,在开发区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对需要评估而未评估或对评估风险未及时化解,导致出现大规模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查究。

(四)加大政法队伍建设力度

1、继续深化“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全面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团结协作好、开拓创新好、廉洁自律好、执法为民好”为标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的工作能力。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水平和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2、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改善服务,提升形象。要以“争创先进单位、争办优秀案件、争当办案标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法队伍的宗旨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公信力。要以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政法单位服务窗口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公开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开展“千名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全面推广警民联系卡、服务卡、司法调解卡“三卡联动”做法,密切警民关系,广泛听取群众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查办、反馈机制,落实从严治警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五)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

1、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政法各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按照高频次、广覆盖的要求,精心策划、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整体形象的满意度。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爱民大走访、共创平安”活动,组织社区民警深入每家每户,广泛宣传平安建设,传授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区检察院要以检务公开和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政法干警廉洁从政、公正执法的正面典型,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区法院要组织开展“审判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案讲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区司法局要组织开展“平安行”活动,切实把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深入到每家每户。区委政法委要组织指导各街道、区政法各部门、高新区、曲江新区干部深入辖区单位、社区、村组宣传平安建设工作内容、任务、绩效;走访入户,征求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意见、建议。

2、全区动员,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由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制定统一的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统一制作宣传材料,将宣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各部门,做到“人人有任务,宣传进每户”。各街道要通过设立宣传日、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文艺活动、开展平安建设知识竞赛和主题演讲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农村、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宣传的积极性,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平安建设宣传的全覆盖,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3、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权。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区社会治安管理、公正廉洁执法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成效,大力宣传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政法队伍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政法工作的认同感,赢得理解和支持。要认真研究把握新闻宣传规律,建立新闻危机处置预案。加大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对可能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负面消息,要早发现、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减少不稳定因素和负面影响。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政为民理念,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平安稳定就是抓科学发展的意识,认真履行平安创建工作要求,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特别是政法各部门作为平安建设的中坚力量,要紧紧围绕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满意度的提高,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和谐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平安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为加强对平安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级分管领导、开发区分管领导及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各街道、区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政法各部门、各街道、区级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建设责任,考核指标直接纳入对上述部门的年度综合考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指标由公安机关承担;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指标由各街道和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公、检、法部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政法队伍满意度指标由区政法各部门承担。要建立各级领导抓综治工作的实绩档案制度,把平安建设成效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依据,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依据。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提升“两率一度”的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工作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措施。为确保平安创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分别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组长的8个检查督导组,以街道、政法各部门和辖区派出所为检查督导对象,对技防设施建设、巡逻防范工作、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政法干警下基层、平安创建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流动人口及重点人群管理以及区政法各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检查督导组要每月2次深入街道和政法各部门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任务未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区委政法委、区考核办每月在全区开展一次“两率一度”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研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运用测评结果,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在区内“两率一度”测评中,公众安全感测评排名后2位的派出所、平安建设知晓率测评排名后2位的街道、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测评未达到设定达标分值的,对责任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实行重点管理,分别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平安创建工作检查督导组包抓,进行挂牌整治;连续2次排名后2位的派出所、街道,未达标的政法部门,对责任单位要进行黄牌警告,责令做出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责任单位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连续3次排名后2位的派出所、街道,未达标的政法部门,以及在下半年全省“两率一度”考核中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政法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取消区内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按照组织程序,对责任领导进行调整处理或建议上级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调整处理。对在区内公众安全感和平安建设知晓率测评中连续2次排位前3名的街道、派出所和在对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中连续2次达标的政法部门要在全区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在下半年全省测评中,完成目标任务并跨入全省前列的政法部门给予重奖。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平安建设职责述职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制度、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大突出问题预警机制、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严打整治长效机制、责任查究机制。采取领导包抓、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有效保证各项机制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