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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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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保增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88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87号)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的安全管理。非煤矿山企业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市、区县、乡镇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重点抓好区县、乡镇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要对所属企业或监管行业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乡镇、行业和企业,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市政办发〔〕200号文中有关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意见追究责任。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一)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的原则,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以及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建立打非治违“回头看”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行业指导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同时要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加大惩治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和民爆物品的安全专项整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要继续加大对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做好事故多发路段、危桥险路等路段上的排险除患工作;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绝不允许上路行驶;在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做好更新车辆和新增车辆GPS监控系统的加装工作,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切实加强行车安全监控、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确保“世园会”、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要深入开展“迎世园、保平安”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切实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私自使用民用民爆物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民爆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为重点,围绕矿产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突出加强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治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生产许可为前提,狠抓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工作,继续对具有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溶剂、腐蚀品等充装介质的单位要求安装自动充装系统。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坚决关闭违规经营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企业的充装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特别要做好“世园会”、重要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和查处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管理,逐项消除,逐条消号。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实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全面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警示告知制度、申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防范治理职业危害。

五、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和科技水平

(一)加大安全投入。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和行业实际,加大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继续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缴纳等制度的落实。

(二)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以矿山企业“六大系统”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推广矿山企业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关键危险岗位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改造升级,加快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场所、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的加油站安装阻隔防爆材料,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动态监管,落实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以及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规定。积极推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高氯酸钾,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生产进度,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三)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依托现有大型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的试点,年底前完成依托西化、马鞍桥金矿建立2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同时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修改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做好高危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完成自动化改造任务

(一)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力度。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规定和要求,大力提升企业达标水平,年内要确保省上下达的标准化达标任务的完成。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以整顿提升为主线,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年底未按计划实现达标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对建筑施工企业要围绕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标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强化。

(三)加快推进关键危险岗位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改造升级工作。对列入省上自动化改造计划的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大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力度的监督,力争全面完成。

七、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一)继续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区县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

(二)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就业准入制度,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继续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交流制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加强对区县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