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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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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市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累计植树5000万株,造林27.5万亩,营造绿色林带7530公里,全市生态体系更加健全,森林覆盖率逐年递增,处处见绿见树,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前不久,我市在西北地区首家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标志着绿色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步入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绿色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也是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支撑,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部门牵头、分类实施,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要突出生态立市,兼顾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努力满足人们对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2、突出地域文化,体现区域特色的原则。要突出生态环保、人文特色两大优势,拓展和开发森林生态资源,不断挖掘周秦文化,汉、唐历史的文化积淀,使创建工作充分彰显地域特色,引领绿色文化,按标准积分,靠特色加分,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3、城乡一体,统筹规划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创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提高创建质量和效益,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元化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4、政策扶持,利益驱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财政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界力量,积极吸引各项生产要素向林业生态建设聚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城乡一体,大力度推进。到年,市域范围新建绿色通道1万公里,营造以高大乔木为主体,乔、灌、藤、草合理配置的各类森林绿地52.5万亩,使全市森林覆盖率从48.6%提高到52%。全面提升沿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沿主要水系旁,沿重点台塬坡面,沿城镇、村庄周围等“四沿”区域绿化美化水平。初步构建起道路、水系、农田林网化,城镇园林化,台塬坡面森林化,农村生态家园化的高品位、近自然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路沿街林网林带、北坡南山绿色屏障,使森林走进城市,让市民享受自然。

(二)具体目标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共41项,核心指标29项,结合我市实际,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具体目标是:

1、全市森林覆盖率由48.6%提高到52%(其中,山区达到70%以上,丘陵区达到45%以上,平原区达到25%以上)。

2、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3、九个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重点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农田林网覆盖率达10%以上。

4、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

5、河流、湖泊、渠道等水系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绿化率达80%以上。

6、突出乡土树种的培育应用,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量的80%以上;城市森林近自然度不低于0.5.

7、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8、积极开展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设生态科普宣传基地2处以上。

三、规划布局

(一)全市森林生态网络布局

“森林城市”创建立足地域特征,突出城乡一体,按照“一轴”(即以市区为中心,沿渭河两岸、南北两山拓展的带状生态建设区)、“两山”(即秦岭-关山生态公益林区和千山黄土丘陵沟壑区)、“三网”(即市域内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多点”(即市域内50个重点镇的园林城镇建设和900个行政村的生态家园建设)布局,全面实施森林生态建设。

(二)城区森林建设布局

城区森林建设,按照《市城市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实施“三横”、“三纵”、“多核”、“多廊”布局,在市区和近郊形成“北坡南山绿色屏障、渭河两岸绿色走廊、道路水系绿色林网”相互辉映的“水在城中、城在林中、依山傍水”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大城市。

四、重点任务

(一)城区绿化工程

1、公园绿地:改造扩建人民公园、炎帝园、金台公园、植物园、炎帝陵;新建石鼓山周秦文化公园、代家湾生态游园、蟠龙山、九龙山公园等7个观光公园;改造、新建河滨公园等带状公园19个;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建设街旁绿地14处。

2、生产绿地:突出乡土树种,引进适生树种,新建代马、陈仓、福林堡、千河4个城市绿化苗圃。

3、防护绿地:沿秦岭北麓、渭河北坡建设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为主的城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玉涧河防护绿地、铁路防护林带等防护绿地13处。完善实施中心组团与代马组团、代马组团与陈仓组团、陈仓组团与外围蔡家坡地区之间的生态防护隔离带建设。

4、附属绿地:实施规划建绿、拆墙透绿、添景增绿、见缝插绿、筑路配绿、留地造绿,建成以广场、游园、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屋顶绿化等为主体的附属绿地。

(二)台塬坡面绿化工程

1、北坡绿化:西起金台区硖石镇,东到扶风县绛帐镇,继续实施百里北坡景观绿化工程。营造塬边风景观光林带、引渭渠防护景观林带、坡面、台田水土保持林带和休闲绿地,绿化总面积15万亩。北坡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

2、南山绿化:西起区高家镇,东到眉县青化乡,以浅山区坡塬为主,营造生态景观林带90公里,完成绿化面积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

3、其他台塬坡面绿化:实施千河北坡,太白、凤县、麟游等县城周围台塬坡面绿化,使县城周围台塬坡面绿化覆盖率达到55%,重点镇周围台塬坡面绿化覆盖率达到45%,基本形成重点台塬坡面森林化。

(三)交通道路绿化工程

1、铁路绿化:陇海、宝成、宝中3条铁路两侧营造景观林带191.8公里,其中市区段铁路沿线两侧建成20米宽幅贯通的景观林带,其余沿线两侧各栽植2行乔木树种。

2、公路绿化:按照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林带10至30米,县、乡道路两侧林带15米,村庄道路两侧各2行的标准,实施以“三横五纵一环”骨干公路绿化为主体,农村道路绿化为补充的道路绿化网络建设。到年建成市域范围高速公路宽幅林带170公里,西宝南中北线,法汤路、眉麟路、岐蔡路、虢凤路、宝平路及关中旅游环线等市域13条主干公路宽幅林带847公里,通村公路林网2252公里。全市道路绿化率达80%。

(四)水系绿化工程

1、河流两岸绿化:渭河、千河、金陵河、清姜河等2845.5公里重点水系两岸营造30米宽幅护岸林带。加快渭河生态绿地建设步伐,继续向东延伸,市区18条河水日夜流。其它水系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建设小湿地。全市水岸绿化率达80%。

2、库区、渠道绿化:冯家山、石头河、王家崖库区及冯家山水库干支渠旁、引渭渠两岸,营造水土保持林带和护岸景观林带500公里。

3、湿地保护工程:依托冯家山水库库尾,建设“千湖自然保护区”滩涂湿地1500亩,千河入渭口营建保护湿地300亩,保护扩建渭河蔡家坡段芦苇湿地750亩。

(五)城镇绿化工程

1、公共绿地建设:9个县城分别建成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城区休闲绿地,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8%;50个重点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

2、单位庭院绿化:单位庭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改造扩建单位及新建单位绿化用地面积占到总用地面积35%以上。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用地面积25%。

3、城郊绿化及生产绿地:9个县城分别建成5至10米宽幅环城景观林带和10亩以上生产绿地,山区县城周围坡面绿化率达到80%以上;50个重点镇建成环镇林带。

(六)生态家园绿化工程

1、村庄绿化:结合“三化一片林”及“一村一品”建设工程,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选择900个重点村实施村旁片林建设和街道、宅旁及庭院绿化,突出乡土树种,做到生态、经济效益相结合,形成生态家园景观。

2、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平原绿化建设标准,全面实现农田林网化。

(七)旅游景区绿化工程

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提高森林公园、自然风景区绿化美化水平。旅游道路常绿,景区增绿,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人文景区突出文化底蕴、历史背景,彰显绿化特色,景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登记造册、围栏挂牌,落实管护措施。

(八)经济林发展工程

1、鲜果经济林:按照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的要求,打造优势产业带,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规范,提高优质果率。新建以苹果、猕猴桃、梨、葡萄等为主的鲜果经济林20万亩,到年,全市果品总面积达130万亩。

2、干杂果经济林:加强干杂果经济林抚育管理,改造提高低产林。良种化建园,科学化管理,新建以优质核桃、花椒、板栗、柿子等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10万亩,形成渭北优质核桃产业带、凤县及西部山区花椒产业带、秦岭关山优质板栗产业带、秦岭北麓柿子产业带。

(九)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坚持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多措并举,强化封禁和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到年,新建公益林10万亩,使公益林总面积达190万亩,全市森林资源保护面积达998.88万亩。

加强造林绿化苗木的培育,充分发挥国有林业苗圃育苗主力军作用。各国有林业苗圃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生产能力,突出乡土树种,年生产优质苗木600万株。省苗木繁育中心要发挥林木良种培育示范作用,为良种推广储备繁育材料,年提供良种、特色苗木100万株。做好社会育苗的指导服务,积极发展专业户合同定向育苗,年培育定向苗木500万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绿色”建设办公室、市绿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从林业、交通、水利、规划、城建、农业、旅游等牵头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任务分解下达、工作督导检查和宣传申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力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市创建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途径,提高宣传效果,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全民自觉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媒体,把创建成效宣传出去,把典型经验推广起来,引导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领导包抓,示范引导。市林业、城建、水利、交通、规划等牵头部门在已建示范点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新的绿化示范点,明确包抓领导,落实包抓责任;在县区积极推行领导包抓绿化示范点制度,每个县级领导至少包抓1个示范点;县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也要层层建立1—2个绿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创建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建立示范样板,抓重点工程实施,抓难点工作突破,县区要围绕地域特色创示范,部门要围绕行业建精品,力争在九大工程上都树立一批示范样板,引领创建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四)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资金1500万元,各县区财政也要把创建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整合资金,捆绑使用,优先向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区域倾斜。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造林绿化,多植一棵树,多造一片绿。采取政府出规划、企业出资金、农民出土地的办法,推广“企地共建”模式,鼓励社会认建认养绿地,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创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的“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区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强化督查,奖惩兑现。市政府督办室、监察局和市创建办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销号制度,定期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动态,推动任务落实;采取按标准积分、靠特色加分的办法,定期量化考评。各县区、市级牵头部门每周报告创建工作进度,市上每月综合评比通报,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通报批评,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