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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45号)精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开展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省政府意见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奖惩机制,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稳定增产。
(二)目标任务。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15万亩以上,确保全年粮食总产145万吨以上,努力实现粮食连续八年丰收。
——力争夏粮丰收。坚持科学防灾减灾,搞好协调服务,加快夏收进度,夺取夏粮丰产丰收。
——力争秋粮增产。坚持优化种植结构,扩大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种植,全力以赴提高秋粮产量。加快推广增产关键技术,川塬灌区重点推广小麦玉米一体化栽培技术,力争两料作物亩产过吨;南北山区重点推广垄盖集雨膜侧种植技术,力争春玉米一料达吨产。
二、强化重点措施,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三)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层层分解生产任务,稳定全市粮食生产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建设,积极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加大坡改梯实施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推进土地整治开发,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促进土地流转,推进集约化经营,加快粮食大县和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
(四)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冯家山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力争全年新增灌溉面积2万亩。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创新节水机制,发展节水灌溉,实施节水设备购置补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工程更新改造,支持5个产粮县加快末级渠系斗分渠道衬砌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实施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大力开展修田造地、中低产田改造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和鼓励农民兴办农田水利,大力发展小水库、小塘堰、小水窖、小泵站、小涝池等蓄水工程,确保粮食生产能力。
(五)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按照“整建制、大协作、新机制、标准化”要求,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深入推进高产创建,强化示范辐射带动,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在全市9个县区建设29个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2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试点,通过科技示范,提高单产,实现粮食均衡增产。
(六)不断强化科技指导服务。突出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抓住重要季节、重点环节,全力推进科技人员在“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服务,推广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和测土配方施肥、专业化统防统治等高产高效技术,推行平利农技推广和我市优质小麦订单生产等模式,在粮食主产区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实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贡献率。
(七)努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实施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鼓励和支持群众购买粮食生产机械,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南北山区推广小型小麦联合收割机,提高山区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川塬区推广玉米收获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在玉米机械收获上实现新突破。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跨区域农机作业,提高机械作业效率。
(八)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信息服务,积极发展订单生产,推进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发展新型粮食流通经营业态,构建粮食流通服务新体系。落实粮食收储政策,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户科学储粮,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大粮食收储力度,科学把握储备调控、进出口调剂的时机和力度,强化市场调控。切实做好农资生产、调运和储备,保障种子、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保持农产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农民利益。
(九)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修订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建立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队伍。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大力推进科学抗灾,及时搞好种子、农资调剂供应,帮助农民搞好生产恢复,把灾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调动各方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
(十)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认真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扶持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完善粮食生产补偿机制,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调出量直接挂钩,促进粮食生产与财力同步增长。
(十一)落实完善粮食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国省高产创建、旱作节水、地膜覆盖、免耕栽培技术推广等补贴政策,确保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完善粮食直补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加大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农投资结构,突出向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倾斜。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农田整理、土地复垦、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投入,积极扶持粮食规模化发展。市财政今年将安排200万元,对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先进乡镇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扶持奖励。整合涉农项目,在资金安排上向粮食核心区和潜力区倾斜,优先保障粮食功能区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加快建立大宗粮食作物风险规避、损失补偿机制和灾后农田恢复能力建设的应急补助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供组织保障
(十三)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体现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要逐级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本县区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要把粮食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深入开展。各县区政府于今年10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十四)强化部门协调。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推动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十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三农”工作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大力宣传抓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