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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行动主题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务中心,深化改革,全面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计划、利用管理、执法监察、依法行政等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保双赢”。
行动主题: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省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好的基础。
主要目标:(1)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区)达标建设,为全市三年实现达标奠定基础。(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5)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努力实现我市“国土资源服务管理水平大提升,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双保工程”年行动分为中心任务、专项工作和策应工作。我市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合理供应土地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一)中心任务
1.完善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
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具体任务: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配合省国土资源厅修订出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指导各县(区)制定完善适合地方特点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修订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实施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2.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监督占补平衡到位,上半年完成和通报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完成我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深化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
制定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配套文件,对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建设田间水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各县(区)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配合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修订建议;完成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按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安排公布评价成果,针对开发区用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和对策;完成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表彰年度模范县(区),落实对模范县(区)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
2.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实现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的目标;建立健全全市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4月初完成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培训;4至7月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实地核查、查处整改和督察验收工作;8月上报全市核查数据和验收评估报告;9月以后启动约谈问责工作。同时,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形成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具体任务:探索改进我市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指导做好报批工作;探索改进单独选址项目报批意见,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对连续两年被部省问责的县(区)以下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研究制订引咎辞职问责制度。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各县(区)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土地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工作。5月份前做好年以来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抽查的准备;配合部省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的监管办法;8月份做好省对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完成“双保工程”督导工作。第三季度做好部省“双保工程”年行动的调研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年底前做好对全市“双保工程”年行动的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和一批典型经验报告。
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监管平台,推进应用成果;在上级指导下完成“金土工程”二期工程立项及后续建设工作;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加强地质资料的开发应用。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4月初制定“双保工程”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国土资源报》“双保工程”年行动百人谈活动;利用节日和重大活动,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开辟“双保工程”专版、专栏、专稿,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和经验;组织县(区)搞好各项单项工作的培训工作。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双保工程”年度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承担的重点任务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加强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的分析及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省。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关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双保工程”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及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名单,要在今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双保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督导检查。“双保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协作,通过调研、培训、会议、检查等,加强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统筹安排好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区)要掌握工作进度,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主动推动工作,分解落实任务。
(三)加强宣传交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组织策划,会同各新闻媒体加强对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把握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突出宣传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心与信念,宣传“双保工程”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强化作风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硬朗的作风切实保障“双保工程”顺利推进。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始终关注苗头性、倾向性及普遍性问题,切实加强防范化解措施;以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坚决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实施土地违法问责、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切实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
(五)做好评估总结及表彰奖励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双保工程”实施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解矛盾的办法和措施,总结基层经验,提升管理水平,探索创新性方法,形成制度性成果。要对土地调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土地违规违法的新趋势、新动向,研究加强监管的措施。要建立完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的成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成效显著的县区,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加大支持力度和政策倾斜程度,对在“双保工程”年行动中推动工作有力、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检查考核评比的基础上,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