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生计量惠民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关注民生、计量惠民”的总体要求为指针,以政府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能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计量惠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计量氛围。
二、行动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即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通过开展“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含学校)”活动,推动各项民生计量工作全面展开,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一)诚信计量进市场
一是各县区要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四落实”和“一监管”的长效机制。即主办者要对市场内在用衡器实施“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彻底扭转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来源复杂、易于作弊、不便管理的局面。对暂不具备条件推广“四统一”管理模式的集贸市场,要督促主办者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现“四落实”,即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一监管”,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施强制检定,强化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三是要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购物,方便市场管理。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平秤的监督管理,集贸市场公平秤的配备必须达到100%。要组织计量检定机构定期对公平秤实施免费检定,并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公布市场主办者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平秤要有专兼职人员管理,日常使用应当有完整记录,消费者利用公平秤进行复秤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凭证。集贸市场应当定期公布复秤不合格的经营者名单及次数等,杜绝缺斤短两现象的发生,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健康计量进医院
一是要对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单位为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患者投诉的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医用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医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及医用计量器具日常维护、报废、更新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计量活动。对县以下条件相对较差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区要引导和帮助其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
(三)光明计量进镜店
一是各县区要对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眼镜店“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配”是指眼镜店开业,必须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计量器具;“验”是指眼镜店进、出货(如: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等)必须经计量检测合格,具有可追溯的检测报告;“检”是指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经计量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保”是指眼镜店要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监”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眼镜店日常计量监督检查。三是各县区可在眼镜店试点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明示制度。对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法规要求的,可在眼镜店明显部位统一加贴“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并注明计量器具名称、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放心配镜并加强监督。“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确认证书”格式,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定。
(四)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
要切实做好送计量进社区乡镇,送知识进社区乡镇,送服务进社区乡镇工作。一是向社区乡镇群众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计量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向社区乡镇群众普及计量科学知识,讲解民用四表的计量法制要求、衡器的使用和防作弊知识、血压计的使用知识等,使广大群众掌握计量器具的基本常识。三是为社区乡镇群众免费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免费开展眼镜的计量检测等服务。四是对社区乡镇群众投诉和举报的计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
各县区要迅速传达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准备,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具体
(二)具体行动阶段。
具体行动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今年年底前,各县区要通过开展“四个走进”活动,确保完成整个专项行动任务40%以上的阶段性目标,并保证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眼镜店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社区乡镇群众送检的生活用计量器具100%进行免费计量检测。第二步是在总结2008年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从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前,集中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四个走进”活动,确保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眼镜店及社区乡镇实现“四个百分百”的总体目标。
(三)检查及报送总结阶段。
各县区要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总结报告。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此次专项行动既是一次对近年来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成果的检阅,也是推进计量惠民、强化计量服务意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各县区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并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特别要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小常识和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编成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走进市场、医院、眼镜店和社区乡镇,免费向群众发放。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
(三)自我承诺,保障诚信
在专项行动中,各县区要积极倡导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进行自我承诺,通过发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在此基础上,可将符合规定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纳入“诚信计量红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为广大群众树立一批诚信计量、公平交易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率先在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促进全社会计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市质监局。市质监局要对全市的专项行动进行统一协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了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要于2008年12月10日前阶段性工作总结及附表1报市质监局,并于年12月10日前将上报此次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及附表2报。同时,各县区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质监局简要报送本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动态信息,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