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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建档的范围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
(三)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地下空间工程。
1、地下交通设施。包括交通隧道、地下过街道、地下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等。
2、市政地下设施。包括地下泵房和具有一定掩蔽空间的共同沟。
3、地下空间综合体。包括地下车间、地下设备间和地下粮库、地下油库、地下储备库等仓储设施以及各类矿井(含废弃)、岩洞等。
(四)适合进行人口疏散地域的其他可以利用的地下自然空间和人工开发空间。
以上普查范围不含现由军队管理的国防工程。
二、普查建档工作的组织、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工作组织
这次普查建档工作由市人防办组织,各县、区、高新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区组织)实施,各工程所属单位配合开展。
对于确需联系的省直属和中央驻市单位,由各县、区在月8日前,统一将要普查的单位名称(全称)、隶属关系、地址、联系方式等报市人防办工程科,由市人防办统一报省人防办工程处,统一联系协调。
(二)工作步骤
1、动员准备。主要开展思想动员,建立机构,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主要由工程、维管、质监、平战等技术骨干组成;制定工作标准、具体工作程序和普查建档工作计划、措施等。
2、组织实施。深入辖区内各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摸底,广泛进行数据采集,分类建档,管理软件及建档培训,微机录入,打印校对,组卷装订。
这一阶段工作以市人防办组织为主,各县、区配合,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普查、汇总资料后,交市人防办统一微机录入。普查建档工作人员缺少时,可从基层单位抽调或向社会临时聘用;工程图录入和现场测图等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的工作,可由市人防办统一协调。
3、检查验收。市人防办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验收和汇总,建立完善的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资源信息系统,并适时总结评比,对完成普查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动员阶段:各县、区月日前上报普查工作单位及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同时,上报参加普查建档培训人员名单,由市人防办统一上报省人防办,参加培训。
2、组织实施阶段:月11日前各县、区要在初步普查摸底的基础上,上报本辖区需要普查建档的任务量以及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和计划。这次普查建档是在国家人防办推广使用的《人防工程管理自动化系统》平台上进行的,是有严格信息化标准要求的一次普查建档。数据资料采集和电脑录入工作量十分巨大和庞杂,需要内业和外业两方面工作并重。目标是建成全市人防工程管理自动系统的电子档案部分内容。其中,更重要的是要建成较完善的人防工程AutoCAD(dwg格式)竣工图电子文档库,彻底解决纸质图纸保存难、调阅不便等问题,切实提高人防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
要完成好这次普查建档工作,必须外业和内业两方面工作并重,两手抓,切实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普查建档按照先公共、后单位工事;先重点、后一般;先规模以上,后零星小型工程;先人防工程,后其他地下空间工程的程序进行。
首先,要做好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安排技术骨干深入实际,切实把需要的工程档案资料、数据资料收集齐全,这是开展好这次普查建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外业数据采集上。
其次,内业录入工作主要由市人防办来完成,各县、区紧密配合。为保证(数据整理、资料归档、微机录入、工程图纸扫描录入、绘图录入等)工作均衡有序进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先录入公共工程,再录入近年来新建的、资料较为齐全的“结建”工程,对于其他地下空间工程,确有利用价值,改造成本不高并且易实现的,列入统计归档。
第二,对于进入人防统计数据的早期重要工事(拟报废除外),特别是没有工程图纸的,应组织专业单位进行测绘,补充资料。
第三,属于“结建”工程资料的,一般由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内容不齐全的,到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调阅、复制。
第四,对于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提供竣工图纸的规模以上等级人防工程,由市人防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
3、检查验收阶段:月中下旬对普查前期准备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解决,督促普查建档工作全面协调开展;月中下旬,开始对建档的标准、进度以及普查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组织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12月上旬组织验收评比。
建档资料的验收报送,市人防办要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做好向省人防办的验收申报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的普查,完善工程档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使之适应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建设发展的需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的普查建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抽调素质高、懂技术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
(二)落实经费,全面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一定的普查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动协作,形成合力。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发展改革、规划、城建、房管、市政、档案、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普查对象所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方便,对影响、干扰普查公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各县、区要严格按普查建档标准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普通地下室和其他空间工程,经普查确无利用价值的,上报省人防办批准后,可不对其建档。
(五)严格纪律,保密第一。各县、区要按普查建档工作规律和程序,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强化所有参与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对移动存贮介质、各种纸质材料载体的管理,微机等设备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外网连结,加强档案资料的出入管理与审查。委托外包服务时,要与服务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六)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市人防办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搞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