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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面貌,既是一个地区对外形象的体现、反映一个地区的软实力,更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反映着老百姓的幸福指数。为了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质量和对外整体形象,实现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城乡卫生大整治、环境大优化、产业大提升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转作风、树形象、优环境、促发展的突破口,以创建“三城一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生态县)活动为载体,按照“花园城市,优美乡村,城乡一体,产业跟进”的总体思路和“党政主导,全员跟进,全民参与”的要求,举县一致,强力推进,全面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优化”工程(以下简称“五化”),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得到根本改变,环境质量和对外形象迅速提升,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和谐幸福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农民素质,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全县国、省、县、乡道路、机关、企事业单位、镇、村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增加绿量和景观,建设森林;彻底消除城乡环境“脏、乱、差”,使全县城镇、道路、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干净整洁,创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和全国文明县城,建设幸福;对全县道路沿线、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设计建设园林景观和体现民俗风情的文化墙、雕塑等,使全县路路有景观、村村有景点,建成全县大公园;对县城、太白山旅游产业新区和各镇、各村组进行高标准、大手笔美化亮化,提升城镇、村组环境的品位和档次,形成城乡一体大景区;全面优化城乡环境,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城乡生活质量,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努力把打造成为山清水秀地干净、宜居宜商宜创业的全国统筹城乡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始终把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富裕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群众意愿,贴近群众需求,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依法行政,稳妥推进。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公路法》、《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既要依法按程序办事,又要做到文明执法,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五化”目标,以及城乡卫生、秩序、容貌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批整治示范亮点,形成一批新的产业业态,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统筹安排,标本兼治。把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生态建设与提高素质、改善环境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开展。
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现代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任务及职责划分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五化”要求,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县城区、道路、镇区、村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优化城乡发展环境:
(一)彻底整治县城区环境
1、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维修更换破损果皮箱、垃圾箱,确保“三街九巷”、县城出入口(渭河收费站片区、东转盘等)整洁干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严格文明执法,整治街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越店经营、马路市场、明锅亮灶,监督沿街门店落实“门前四包”制度;拆除破旧广告牌、清理野广告;对城区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加强对绿化池、绿化带、养植箱、广场绿地的养护管理,不断提升绿化档次和水平;加强主干街道公厕管理,新建五星级公厕5—10座;新建县城区移动式垃圾中转站4个,新建环卫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建筑垃圾倾倒场各1个。
2、按照县城区“一街一产业、一路一景观”的要求,积极实施美化亮化工程,聘请专业公司设计县城区城市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统一改造沿街门店、单位外观,特别是提升夜景亮化档次,实现建筑立面装饰美感,形成鲜明的城市色彩基调;对“三街九路”人行道地砖、道沿石松动、破损及黄土裸露路段进行修补和铺设,确保路面平整美观;规范管理建筑工地,督促建设单位硬化建设现场出入口道路,按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围挡,确保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干净卫生;加强对张载广场、中心广场、城西休闲广场等游园广场的管理,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公用设施齐全;规划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1个;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各项工作,确保达标验收。
3、整治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卫生,集中治理东关村、西关村、平阳街西延伸段、新庄段、西宝南线红东段、三寨段、任白庄段、王家庄段的“三堆”、“三乱”等问题,确保彻底整治到位。
4、做好流浪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杜绝流浪人员在县城区滞留;抓好县城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困难户等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争取工作,将农村弱势困难群体优先纳入保洁员队伍。
5、加强全县主干道路管理监控,落实联防措施,建立城区治安联防巡逻网络化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县城区车辆管理,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合理划定停车位,彻底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乱。
6、依法规范和管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整治市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违章搭建等现象;依法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物流行业的管理,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
7、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管理,确保站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车辆摆放有序;加大对营运车辆管理,禁止站外停放、拉客现象,提高营运服务质量。
8、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
9、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废弃物收集中转站和焚烧炉,做好废弃物处理;督促爱卫办抓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确保达标验收。
10、合理布局并整顿废品收购站,杜绝乱堆乱放,确保场所内外整洁有序,并对场所周围进行绿化美化;配合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综合整治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11、加强对现有企业排污情况的日常监管,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污染减排任务全面落实;引导和推动一批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镇、村率先实施生态镇、生态村创建,推动全县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开展;抓好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确保达标验收。
12、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院内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改善办公条件,确保办公场所干净整洁、美观有序。
(二)彻底整治道路环境
1、将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的破旧房屋、残垣断壁、废旧物资收购站、“三堆”等进行全面拆除或清理,特别是要整治太白山、红河谷旅游区主干道、法汤路、河营路两侧的“三堆”;组织实施辖区国、省、县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置换工作;按照绿化方案,组织实施辖区乡村道路两侧的绿化栽植工作;抓好辖区道路沿线界内和界外绿化带的日常管护、卫生保洁等工作;做好辖区道路沿线各村庄的“五化”工作;对道路两侧无法拆除的建筑物等区域进行统一改造装饰,或修建遮挡文化墙,变陋为美;在辖区主干道路两侧合理布设休闲文化设施。
2、做好国、省、县、乡道路界外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做好重点路段的苗木准备、苗木栽植(专业工程施工)及日常巡查工作。
3、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通告、发放资料等形式,在国、省、县道路沿线村庄宣传,督促相关单位、个人限期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做好国、省、县道路界内的绿化及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养路工对县道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并做好路面保洁工作;在主干道路沿线两侧合理布局建设标准化公厕;提升全县道路建设规划水平,按照便民、安全、美观、大方的要求,统一设计模式,在全县主干道路界外10米范围内建设高档次的候车亭;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两年内开通全县所有通村客运车辆,建立起城乡公交客运网络体系;将主干道与各村结点处道路全部硬化到位。
(三)彻底整治镇区环境
1、及时清理镇区各类垃圾,整治街道乱堆乱放、乱摆乱停、乱写乱挂、明锅亮灶等现象;建设标准化集贸市场,实行划行入市、规范经营,保持镇容镇貌干净整洁;建设标准化公厕至少1座;加强绿化工作,做好树木栽植、补植、管护工作;结合当地民俗特色,统一改造装饰沿街门店、单位外观,添置亮化灯、霓虹灯等亮化设施,提升镇区形象;在镇区主要入口处新建休闲游园。
2、以省上支持的100个重点镇建设为契机,突出抓好太白山旅游区、常兴镇的“五化”工作,努力形成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新亮点。
(四)彻底整治村组环境
1、组织和发动广大群众,以“三口”(村口、路口、农户门口)、村组街巷为重点,积极实施“六清”(清理粪堆、土堆、垃圾堆、柴堆、草堆、杂物堆),整治“四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加快“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实现“三净”(村组道路净、农户庭院净、村容村貌净);组织实施辖区各村的树木栽植、照明设施建设等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在辖区各村新建休闲游园1处;按照创国卫要求,横渠镇创建成省级卫生镇,首善镇创建成省级卫生村4个,首善镇、金渠镇、营头镇各创建成改厕示范村2个。
2、抓好“文明家园”建设示范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亮点。
3、做好国、省、县、乡道路两侧村庄绿化美化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新农村晋星创建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亮点。
4、抓好镇域内的美化工作,聘请专业公司逐路、逐村进行规划设计,民居设计改造要融合地域和民俗文化,外观突出特色,内部优化功能,达到风格一致、色彩协调、大方美观的要求。
(五)全面优化城乡环境
在实施上述四个方面整治重点任务的基础上,围绕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示范区,以“处处见景、处处见绿、产业跟进”为目标,全面提升优化城乡发展环境和产业环境。
1、结合镇域特色、民俗风情、产业基础,努力将各镇打造成为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示范样板的花园乡镇、秀美乡村。
2、对全县城乡整体规划进行优化提升,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城乡体系,统筹城乡人口布局、产业布局、生态布局,形成重点突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乡发展模式,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3、负责扶贫项目的跟踪调查、项目资金的追踪管理和项目实施后的效益督查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五年内将全县茅草房、土坯房等居住条件艰苦的农户全部搬迁。
4、抓好全县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移民搬迁、安居工程、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工作。
5、把全县“九纵五横”主干道路纳入路网智能化管理,安装监控视频,实现全天候、全区域监控;做好县城区社会治安工作,强化昼夜巡逻防控,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6、抓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集中整治五小门店等,彻底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创建一举达标。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现代物流的要求,整合传统运输、储存、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环节,五年内建立起全县覆盖城乡的大流通体系,努力培育一批物流龙头企业。
8、依法规范管理国土资源,规范土地利用秩序。不断修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彻底消除乱批乱划宅基地等现象。
9、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县标准要求,抓好污染减排,环境安全,生态环境质量,创建生态镇、生态村、最美乡村等工作,使全县城乡生态面貌得到大幅提升。
10、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提高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比例、秸秆综合利用率、化肥施用强度等。
11、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抓好全县水系治理,确保各河流水质达标、水系绿化到位。
12、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优先解决城乡环卫保洁用工问题;配合做好“五包促五化”包抓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3、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形成文明卫生习惯。
14、做好旅游区、重点镇的“五化”工作,努力成为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示范样板,带动旅游业大发展和全县其它镇的发展。
15、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干部素质大提升,干部队伍大优化;抓好“五包促五化”工作,努力在全国打造模式,提高对外知名度。
三、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层次分明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各镇党委书记、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辖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整治“脏、乱、差”,改善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各镇镇长、各行政村村委会主任是镇村规划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镇村布局规划既要遵循《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也要体现当地的民俗风情和文化特性。县城区的布局规划、“五化”等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根据《城乡规划法》、《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强力推进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行“五包促五化”工作机制,包抓责任分解落实到全县科级以上干部,一包五年不变,使每个包抓人员成为包抓镇、村、组的“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员、信访稳定调解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产业发展服务员、政策方针监督员”。新成立的生态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各级道路绿化的规划、设计、巡查、指导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两侧绿化带的日常管护、卫生保洁任务落实到各镇、村、组。县政府与各镇、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二)大力提升环卫硬件设施水平。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县上统一为各村民小组至少配备1辆垃圾收集车,并以每10户村民为单位配备1个垃圾桶(箱)。要结合村庄布局及村民居住情况,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杜绝污染”的要求,各镇政府所在村要建设1个5—10亩的垃圾填埋场,各村民小组要建设1个1—2亩的垃圾填埋场,村民小组无条件建设的,村委会要统一建设1个3—5亩的垃圾填埋场。镇、村、组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垃圾填埋场,其租地等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三)建立规范的垃圾处理模式。在镇村垃圾处理方式上,镇区(县城区)要按照“户存放、站(小区、社区)收集、镇拉运处理、县监管”的模式,集中打扫,全天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各村组要按照“户存放、组收集、村拉运处理、镇监管”的模式,坚持每日早晚各打扫一次,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运”。
(四)建立健全村组保洁员队伍。切实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以每50户村民为单位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为村组足额配备保洁员。保洁员原则必须从城乡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中聘用。保洁员工资通过城乡低保、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解决,并建立保洁员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困难帮扶制度。
(五)建立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结合生态镇、生态村和最美乡村创建等活动,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并被评为生态镇、生态村、最美乡村的镇和村,县上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每年年底县委、县政府将从全县各级保洁队伍中评选100名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县上下开展“文明农户(居民)”评选活动,对常年注重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将自家房前屋后清扫干净的农户(居民),县上将按100元/年的标准进行奖励,并按季进行考核兑现。
(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县住建局、林业局、环保局、市容园林管理局、农工部、文明办、督查督办室、考核办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拿出相关的配套办法,保证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镇和各行政村也要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卫生保洁制度、保洁人员管理制度、保洁车辆使用制度和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等,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四、时间安排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体用5年时间,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开展大整治。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五化”工作,全力建设森林。具体分为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突击整治阶段。本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大清扫、大清理、大拆除”活动。各镇要彻底拆除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影响环境面貌和对外形象的废弃房屋、残垣断壁、“三堆”等,基本消除镇村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市容园林管理局要加大对县城区的垃圾清理力度,基本消除“三街九路”、卫生死角的各类垃圾。县城区、主干道路沿线、镇村环境面貌要达到“五净”(路面净、边角净、人行道净、绿地净、设施净)、“四无”(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面貌发生大变化。
第二阶段:推进深化阶段。本阶段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大绿化、大净化”活动。各镇要将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绿化用地置换到位。林业局要完成国、省、县、乡道路界外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抓住秋冬季有利时机,重点绿化西宝高速、西宝南线、姜眉公路、关环线、河营路、槐汤路等6条路段,年底前要至少完成3条重点路段的绿化栽植工作。镇、村、组三级要完成垃圾填埋场的扩建、新建工作。县城区、镇、村、组的保洁员、垃圾收集车、垃圾桶(箱)等配备到位。各镇、市容园林管理局要彻底消除影响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市容市貌的各类“顽疾”,到年底,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本阶段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美化、亮化工程,使全县城乡“五化”取得显著成效。农工部要指导相关镇完成国、省、县、乡道路两侧村庄绿化美化方案,做好重点区段两侧村庄的美化工作。各镇要将辖区国、省、县、乡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村庄统一改造装饰美化到位,完成镇区特别是重点镇镇区的美化亮化工作,并将各村组的环境卫生彻底整治到位。住建局、市容园林管理局要全面完成县城区的美化、亮化工作,沿街门店和单位外观的粉饰,牌匾标识和户外广告的统一,亮化灯和霓虹灯的安装等要全部到位。春节后,全县上下共同参与,利用2—3个月时间,全面完成规划道路两侧树木栽植工作,全力建设森林。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化、常态化,全县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第四阶段:整改验收阶段。本阶段将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整改验收。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搞好自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主动搞好整改。县卫生局、住建局、环保局、文明办要对“三城一县”创建工作进行“回头望”,做好迎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县环保、文明办、农工部、考核办、督查督办室等部门,对各镇、各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工作标准和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县。
第二步:实施大提升。对照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和全国文明县城标准要求,逐条逐项、保质保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成功。强化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提升人民的“精气神”,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安居乐业的幸福,把全县建成一个大景区,力争进入全省十强县。
第三步:跟进大产业。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跟进高度统一,巩固扩大“三城一县”创建成果。通过跟进和培育文化、旅游、餐饮、物流等相关产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效统一,高标准建成“处处是公园、处处是花园、处处是景点”的山水田园风光,实现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争取进入西部百强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环保局、文明办、农工部、林业局、市容园林管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四名回县待安置原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检查、“五包促五化”落实等工作,同时下设督查联络工作组,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联络衔接、督查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应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县整治办和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措施。县电视台、信息咨询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脏、乱、差”现象坚决予以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形成“爱我家园、人人有责”、“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财力支持,为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足额列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资的思路,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整合“文明家园”、“最美乡村”、“生态镇”、“生态村”、“新农村建设”、重点镇建设等方面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吸纳民间资金等多种形式,捆绑使用各类资金,保证整治活动正常有效开展。
(四)实行联系包抓制。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镇及重点村、科级干部包抓村组”一包到底、五年不变的工作机制。县级各部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分管县级领导负责包抓。所有包抓人员每周深入包抓镇、村、组指导和督促综合整治工作至少2次,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五)严格督查考核。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联络工作组要按照“三天一检查、五天一督办、一周一通报”的原则,通过召开汇报会、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巡回检查指导。各镇、各部门要每周向督查联络工作组报送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对行动快、措施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要挂牌督办;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县考核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严格进行考核奖惩,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