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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全国以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着力点,以教育内涵发展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构建体制富有活力、水平适度超前、结构基本合理、总量相对充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二、创建目标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省“双高双普”县区评估验收标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年开始,在前几年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逐条对照省上的评估验收指标,全面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到2013年底,通过省级“双高双普”验收,确保2015年通过省级教育强县验收。
三、创建任务
(一)加强教育管理
1、强化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国土、司法、公安、文化、广电、民政、交通运输、住建、卫生、工商、税务、团县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将教育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教育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认真实施“316工程”和校园安全工程等教育发展工程,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考核制度。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教育工作,协调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2、认真落实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实行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目标考评和奖惩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认真落实镇教育工作职责。镇政府成立或调整创建教育强镇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以县为主”办学体制下应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制定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和控辍保学制度,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对镇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考核结论纳入年度目标岗位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教育工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和控辍保学制度。村、组(社区)按时通知并督促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使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做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工作。
5、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服务、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县域内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按省市关于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督导人员和工作办公设施,力争2012年通过省市标准化县区教育督导室验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年督导经费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0.3%。
6、按省、市关于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标准,落实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规划,做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达标,教育培训设施达标,配备教师达标,教师学历、职称达标,专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1:1,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年培训经费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
7、县教研室按省市规定的标准建设,各项设施配备达标。配齐各学科教研员,学历、职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努力取得显著科研成果。教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经费保证达到10万元,有满足办公、教科研活动、教改实验、成果出版奖励的专项资金。
8、明确县电教中心作为县教育部门独立设置的全额事业单位性质,按规定编制配齐工作人员,按建设标准配备工作设备和设施,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9、完善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使其充分发挥综合性、多功能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功能。
10、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和村组(社区)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做到校门两侧50米无摆摊设点,道路设置减速带和安全警示牌,200米以内无网吧,周围无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源。
11、为学校和幼儿园配备正规的安全保卫人员,使校舍建筑、消防设施、药品管理、设备器材、用电炊食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学校制定各类安全预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2、保证校园场地独立完整,内部整体规划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做到教学、运动、生活三区分离,公寓、食堂、厕所、体育场地布局达到规定要求,彻底消除土木结构校舍,无危房。
(二)落实教育经费
13、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实行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教育的原则,将义务教育各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制度,理顺支出渠道,切实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14、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县财政局要保证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在达到省颁标准的基础上逐年增长。年,财政保障公用经费小学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初中达到每生每年600元,以后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提高。
15、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县国税局、地税局要按政策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县财政局要全额将教育费附加拨付县教育体育局,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16、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县级新增财力20%以上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17、规范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保证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教学设施、器材的配备。
18、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资金拨付制度。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和省市划拨的资金,确保县级配套的危房改造资金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全部落实到位。
19、落实教师待遇。县人社局、财政局要保障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及绩效工资、地方性津贴按时、足额发放,使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县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保证已经实施的中小学教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正常落实。
20、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县会计核算中心和镇财政所要保障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校资金全额返还学校使用,杜绝挤占、平调、截留等问题。县物价局严格审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县教育体育局督促中小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收费,非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标准,确保中小学无乱收费现象。
21、设立义务教育专款。县财政设立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和加快各类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并列入预算,做到义务教育学校无欠帐问题。县教育体育局要制订整合、盘活教育资源方案,盘活教育资源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发展。
22、从年开始,确保省、市拨付的各项教育专项资金及县级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充分发挥应有效益。
(三)加快布局调整
23、全面科学规划,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政策,结合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县中小学布局调整中长期规划》,并提出到2012、2015年撤并学校具体方案,确保到2012年底,新建、改建幼儿园15所,全县完全小学调整到88所,初中调整到22所,普通高中调整到4所;到2015年底,全县幼儿园达到72所,完全小学调整到52所,初中调整到16所,普通高中调整到4所。各镇人民政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性,根据县上的调整方案,做好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24、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开发建设,根据相应人口规模同步规划和建设学校及幼儿园,确保新建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办性质,并使所有新建学校和幼儿园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5、县教育体育局要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调研,形成县域内教育资源配置调研报告,并制定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实施意见,基本消除薄弱学校,达到义务教育主要资源配置基本均衡。
26、规范中小学班额。县教育体育局要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配置生源,切实加强县城和蔡家坡地区中小学学籍管理,使县城和蔡家坡地区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高中一般不超过55人,使边远地区中小学班额接近规定标准,坚决消除超大班额和超小班额现象。
2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校园自然环境特点,搞好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使生均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地面积小学生均达到5平方米,初中生均达到6平方米。校容校貌整洁,主体色彩鲜明,旗台、校标、校徽、校训、校歌等文化建设规范,校园文化有特色。
(四)改善办学条件
28、保证中小学校园、校舍面积达标。县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要联合制订中小学校园、校舍、设施等教育资产管理办法,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严禁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暂时闲置资产流失。县教育体育局要逐校核查落实,保证农村小学6、12、18、24班生均校园面积分别达到34、29、23、20平方米,农村初中12、18、24个班生均分别达到30、29、2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农村小学6、12、18、24个班分别达到8.3、7.8、6.8、6.5平方米,初中12、18、24个班分别达到10、8.97、8.56平方米,每所小学落实劳动实践基地5亩,初中10亩。
29、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县教育体育局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灾后重建工程、布局调整规划,积极向省、市争取专项资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各镇初中、中心小学及几村联办的生源规模大的小学建设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寄宿制学校,保证应寄宿学生全部住校,1人1床,生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学生食堂(厨房和餐厅)生均面积达到1.2平方米,餐位按在校寄宿生总数的70%设座,符合卫生要求。学生厕所蹲位达到男生30:1,每40人设1米小便池,女生15:1。
30、落实体育场地。小学生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环道设置18个班200米,24个班300米,30个班以上300—400米,设100米直道。初中生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3平方米,环道设置18—24个班300米,30个班300—400米,设100米直道。中小学篮球、排球场地按班6:1设置,体育场地为弹性地面,体育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
31、教室建设达到规定标准。普通教室面积小学达到61平方米,初中达到67平方米。根据学生身高范围选择使用两种以上型号的课桌凳,课桌凳完好率达到100%,教室通风透光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日光灯照明达到360瓦,与黑板垂直安装,距桌面1.7-1.9米,供暖、降温设备安装到位。
32、健全中小学科学实验室。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中心小学、普通完全小学12个教学班以下的设置一套实验室,每增加12个班增设一套,设备配置达到省颁一类标准。农村初小(教学点)每校设置综合室一个。加大初中实验室设施配备力度。通过各种途径,使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初中,每12个班各设置一套理化生实验室,每增加6个班增设一套,设备配置全部达到省颁一类标准。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各初中结合中考理化生实验考试,及时添置实验药品等实验教学的必需用品。
33、配设艺术教室。健全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室。县教育体育局及时为中小学配备音乐、美术器材,使全县初中音乐、美术(书法)每24个教学班各设置一个教室;小学音乐、美术(书法)教室每12个班设置一个,每增加12个教学班各增加音乐、美术(书法)教室各一个,设施配备达到省颁一类标准。
34、加大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建设力度。全县中小学图书配备小学生均达到30册以上,初中生均达到40册以上,年递增量1%,藏书分类比例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建立电子书库。中小学设置师生分设的阅览室。教师阅览室按教职工总数的33%设座,学生阅览室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12设座。报刊杂志以教育教学报刊为主,小学达到60种,初中达到80种。
35、继续加大现代教学设施装备力度。县教育体育局要统筹规划,初中、中心小学、完全小学要建立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和多媒体教室。小学三年级以上每12个班各设置一个计算机和语言教室,装机45台,初中语言教室和计算机教室每12个班设置一个,装机50台(若计算机教室兼有语言教室功能,计算机教室的数量相应增加,计算机教室和语音教室总数不能减少)。各中小学配备电子备课室,并按教师总数的6:1配备计算机。多媒体多功能教室每20个班以下设置一个,设座能够满足一个年级的合班教学。农村中心小学实现“校校通”;农村学校远程教育设备配备到位,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6、加强中小学劳技和科技活动教室建设。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建立劳技和科技活动室。小学劳动课教室和初中劳动技术课教室12个班以下设1个,每增加12个班增设1个,每室配置6种劳技技能的工具和材料;小学和初中都建立起科技活动室,科技制作要做到具有创造性,特色鲜明。
37、按规定设置其他部室。各中小学都要建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少队部(团队室),初中建立地理教室,并配齐教学设备。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38、加强中小学干部队伍建设。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决定,切实做好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调配交流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支持教育部门行使对中小学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部门要制定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的意见,加大力度选拔、培养、使用有知识、有能力、肯干事、会干事的年轻干部,配备一支年龄结构有梯度、学历层次有提升、管理水平有突破的中小学干部队伍。
39、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县情实际,坚持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制定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均衡配置师资的实施意见。要提出鼓励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任教的切实措施,建立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优秀校长和教师按20%的比例向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流动。
40、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县编委办、县教育体育局要密切配合,定期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核查,按照“城镇地区从紧、边远地区适当灵活”的原则,使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达到规定标准,其中小学城镇1:24,农村1:23,专任教师总量不低于91%,教师按班编制,每班保证2人;初中城镇1:17,农村1:18,专任教师总数不低于85%,教师按班编制,每班保证3人,按标准配置专业对口的计算机、劳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出现师资富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机制和绩效工资挂钩机制。要通过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41、优化教师结构。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使小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7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37%,其中高级教师占2%;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5%,其中高级教师占10%,使教师年龄、学科、职称结构基本合理。
42、重视加强师德建设。每学期坚持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随意脱岗、小病大养、心气浮躁、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时间娱乐等问题,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在教师队伍中不发生体罚学生和违法犯罪现象。
43、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制定5年一轮的教师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校长和班主任全员培训,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学校要落实有关规定,把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县财政按需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县教师进修学校要积极争取上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完善教学设施,定期聘请专家讲课,使县教师进修学校真正成为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的基地。中小学要按政策规定,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报销教师参加非学历培训的相关费用。
44、建立健全教师补充与退出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新任教师补充机制,根据需要补充一批新教师;保证近三年小学新任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新任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县教育体育局要检查指导各中小学依据新颁布的《劳动法》,规范用人,严禁随意聘请临时代课人员,巩固2002年以来清理代课教师的成果。
(六)推进素质教育
45、落实推进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改革战略,制定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各方面形成正确的素质教育质量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切实做到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局局长、校长、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运用科学的素质教育奖惩措施,激励鞭策学校校长和教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机制。
46、科学划分学区。县教育体育局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区规划,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不组织进行初中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按比例招收服务区初中毕业生就读。
47、优化学校管理。各中小学制定比较规范的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做到发展目标定位准确,办学理念符合教育方针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48、全面深化实施新课程改革。县教育体育局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的政策要求,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各中小学认真落实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动员教师全员参与校本课题研究,每学年的校本课题个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各校都要开发符合学生实际,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49、加强德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文件要求,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完善德育工作机制,创新德育形式,按照“小、近、实”的德育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三讲两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思想政治》、《品德与社会》课德育教育主阵地作用和各学科德育教育渗透作用,使学生德育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充分利用周公庙、诸葛亮庙、周原遗址、扶眉战役烈士陵园、陕汽集团、蔡家坡镇岐星村和水寨村、凤鸣镇城北村等德育教育基地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团县委和各镇团委要配合支持,加强中小学团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少先队在学生德育教育中的作用。团县委、县妇联、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社会各方面要配合支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0、加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督促、检查、指导各中小学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加强体育课教学,落实“两课两操”,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各校每学期举办1次体育运动会,每年举办艺术节、科技节各1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保障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小学学生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学校无流行性传染病发生。
51、巩固提高普及程度。各中小学建立学籍管理制度、辍学报告制度和辍学劝返制度。切实落实县级有关部门、镇、村级组织和学校的控辍保学责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确保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52、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县教育体育局、教学研究室要指导中小学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学生操行合格率达到95%;小学毕业生合格率达到100%,初中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各类实验和计算机操作合格率达到90%以上,音乐、美术、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达到95%,视力不良年新发病率不超过4%。
53、加强素质教育监测和督导评估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继续健全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每年督导评估50所左右中小学和幼儿园,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学校、校长、教师的主要依据。积极开展创建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活动,到2012年全县创建素质教育省级优秀小学、初中各至少1所。
54、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县教育体育局要继续健全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要针对学校周围交通情况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针对季节变化重点加强预防疾病教育,针对校舍和楼梯情况重点加强人身安全教育,针对问题学生重点加强预防犯罪教育,针对食品饮食实际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针对个别心理脆弱学生重点加强珍惜生命教育。要随时排查一切不安全隐患,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无犯罪现象。
(七)促进协调发展
55、抓好学前教育。县教育体育局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报经县政府审定后实施。要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基础、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格局,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财政为支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县政府每年保证有相对的财政投入。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鼓励集体和社会人员办园。到2013年底,每个镇要建1所中心幼儿园,在县城和蔡家坡各建成1所规模达到600人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到2013年9月,全县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城镇达到95%,农村达到90%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将幼儿园班额小、中、大班分别控制在25人、30人、35人。
56、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幼儿园幼儿人均占地面积6个班、9个班、12个班分别达到15平方米、14平方米、13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人均分别达到9.9平方米、9.2平方米、8.8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均达到2平方米,设30米直道。绿化用地面积人均达到2平方米。
57、规范学前教育部室、编制与经费。幼儿园每班活动室与寝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建立图书阅览室,人均图书达到10册。同时建立科学活动室、美工活动室、多功能厅、卫生保健室。厨房设备达到规定要求。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达到1:7,中级职称占30%,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教师全员参与园本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县上落实幼儿园运转经费和发展经费,对民办幼儿园实行规范管理。
58、完善高中基础设施。要根据学龄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分析未来高中教育资源需求,合理定位高中建设规模。按照《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标准》要求,使高级中学、蔡家坡高级中学、益店高级中学、陕九高中的生均占地面积达到25—30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0—12平方米,绿地和自然科学园地面积生均达到1平方米,体育场地生均达到3.3平方米,环道设置达到400米,将体育场地面改造为弹性地面。篮、排球场地按班级6:1设置,生均宿舍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学生餐厅按住校生70%设置餐位。
59、完善高中部室设置。各高中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12个班各设置一套,每增加4个班增加一套。理化生三科各设置一个探究室。生均图书达到50册,年图书递增量达到1%。教师阅览室按5:1设座,学生阅览室按8:1设座,报刊杂志达到120种。每12个班设置计算机教室和语言教室各一个。建立通用技术教室,开通校园网,设立音乐、舞蹈教室、美术书法教室、地理历史教室、科技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卫生与心理咨询室,部室建设与设置达到《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要求。
60、切实保障高中编制与经费。对高中教师进行科学调配,各高中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达到1:15,行政工勤人员比例控制在16%以内,教师按每班3人编制。教师本科学历率达到100%,研究生比例达到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总数6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数的20%。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调动教师全员参与校本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落实财政拨付的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要求,以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长期稳定发展。
61、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结规划,制定好职业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统筹县内行业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民办职业教育。积极争取上级职业教育专款,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使职教中心校舍建筑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体育场地生均3.3平方米,设300米环道,将体育场地改造为弹性地面,篮、排球场地按班级6:1设置,生均宿舍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学生餐厅按住校生70%设置餐位。
62、搞好职教中心部室建设。充实职教中心图书馆,使藏书达到4万册,年递增量达到1%,报刊杂志达到60种,实现实习场地满足教学需求,计算机配置达到200台,建设多媒体阶梯教室1个。
63、落实职教中心编制和经费。切实强化培训功能,要通过补充、调配,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50%,理论课教师本科学历率达到90%,高级职称占20%,“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合理设置专业,强化优势专业,形成2个以上省级骨干专业。积极为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培养人才,为全县劳动力转移提供技术培训。使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到95%。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县上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民办职业教育实行规范管理。
64、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协调发展。到2012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85%,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
65、提高镇教育综合水平。坚持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技术教育一起抓,做到城乡继续教育学校机构建设规范,经费落实,活动开展经常,学习型社会风气浓厚。整合农业、科技推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等资源,成立镇农科教综合服务中心,切实做好为农服务各项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四、创建工作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是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精神,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对于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镇、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全力以赴,切实抓好省市级教育强县各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使我县的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创建工作负总责,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1、各镇要进一步明确办学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全面达标,严格控制辍学率。
(2)按年度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目标任务。
(3)按政策要求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校园、校舍、设施等资产的调配和划转,确保教育资产不流失。
(4)不断改善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办学条件,加快学前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
(5)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6)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积极参与。
(1)县教育体育局要切实担负起实施“双高双普”、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规划、协调、督促、指导、落实等工作责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切实做好教育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将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及时查缺补漏。
(2)县财政局要做好教育经费的自查工作,确保教育经费和创建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按照教育投入政策,规范教育经费帐务管理,财政支出、决算明确显示政府教育投入情况。
(3)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要积极配合教育体育局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震灾后重建工程、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确保建设工程按计划如期完成。
(4)县公安、工商、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及各镇要协同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和食品卫生工作。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人事、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指导力度。
(6)县民政局要积极做好对贫困学生和残疾学生家庭的救助工作。
(7)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老科协等单位要加强青少年活动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的校外教育活动。
(8)县文化广电局要积极参与,多角度宣传,营造全县实施“双高双普”、共创省级教育强县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增强保障。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县财政对教育投入在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基础上,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力争有新的提高。财政每年预算超收部分、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比例用于教育。积极探索教育投入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办学和捐资办学。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单位要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加大舆论宣传,使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深入人心。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上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和推动“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照实施“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对各专项工作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县考核办要把实施“双高双普”、创建省级教育强县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