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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长廊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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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长廊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陕政发〔〕10号)精神,尽快改善我市公路、铁路两侧绿化面貌,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市政府决定全面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重要意义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公路、铁路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总里程达到了14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96.6公里、国道386.5公里、省道517公里、铁路200公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相对薄弱,目前仅有450公里道路完成了绿化,大部分路段绿化档次不高,景观效果不好,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相差甚远。全力推进公路、铁路两侧绿化,不仅能改善公路、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而且对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绿色和谐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提高质量;调整结构,促进增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建设范围、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和25度以上坡耕地。

(二)建设标准:高速公路两侧各建设不低于5米宽的生态景观林带(不含隔离带内侧绿化),生态景观林带以外建设经济林带;国道、省道、铁路两侧林带宽度各5米;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进行全面绿化,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

林带建设要选用乡土、适生树种,树高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的大苗;荒山造林要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有条件的可栽植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的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的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

(三)建设目标: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公路、铁路两侧全部实现绿化。年至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2013年进行补植完善。全市绿化里程522.7公里,累计造林面积7.4万亩。具体建设任务为:

按道路分,高速公路绿化里程207.1公里,国道绿化里程169公里,省道绿化里程103.7公里,铁路绿化里程42.9公里。

按造林区域分,营造林带面积11574.5亩;宜林荒山绿化面积31802亩;直观坡面退耕还林30398亩。

按年度分,年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绿化里程365.4公里;年完成157.3公里。

各县市区具体任务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建局、林业局、铁路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实施。

(二)明确任务职责。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

一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尚未绿化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抓紧补植完善;新立项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林带建设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和验收。

二是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的林带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凡占用农地的,要采用县市区政府租用的方式,保证农民的既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建设成效。

三是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和坡耕地退耕还林,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标准高,资金需求量大,要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来解决。对公路、铁路建设范围内绿化所需资金,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筹措。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之外林带建设所需资金,以县市区投资为主,省政府按林带建设每亩450元、宜林荒山每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6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政府对林带建设按每亩1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道路两侧荒山造林和坡耕地退耕,按任务完成情况以奖代补。各县市区要将工程费用和租地资金纳入地方预算和年度计划,专款专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坚持质量为先的原则,高质量、高标准地搞好各项工作。一是要科学规划,高起点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林带绿化的规定和标准,搞好总体规划和作业设计,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监管,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每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设精品工程。三是要落实管护责任。要将统一管护和农户自管结合起来,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强化管护措施,巩固造林成果。四是要认真搞好验收工作。每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应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市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复查验收,按验收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五)广泛宣传动员。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关系到全市对外形象,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样板,总结带有创造性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要认真落实“树随地走”的政策,及时核发林权证,确保农户所有权、受益权,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