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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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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工作精神,积极推进我市能源三体系建设工作,加强节能降耗工作,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小康、和谐、魅力、宜居,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我市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8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30号)、《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陕政发〔〕27号)和市节能工作实际和能源监测统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发挥节能政策指挥棒作用,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二、考核对象

(一)各县市区政府。

(二)国家、省、市、县政府确定的全部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程序

各县市区待市统计局核算并对社会公布分县区GDP能耗指标及其降低率数据后一个月内,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题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随后,由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将考核结果报请市政府审定,并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县市区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县市区,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核办,依照市委、市政府《市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县市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县市区,市政府予以奖励,对考核结果为完成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县市区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和批准该县市区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此奖励为单项奖励。

四、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2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企业根据市上下达的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对于我市辖区内的国家、省、市、县级重点监测企业的考核,原则上直接采用上级考核评价结果,市、县级重点监测企业由市、县节能办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市节能办公室,同时通报当地政府。重点用能企业应于次年3月底前向市节能办和各县市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市、县节能办做出书面说明,提交改进方案,限期整改。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企业予以奖励,完成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企业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节能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节能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工业办)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节能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方法制度。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市统计局要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保证节能考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搞好节能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