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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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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步伐,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我区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区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用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党政主导,有效整合公共政策和社会资源,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革;坚持把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与国家的长远利益有机结合,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胆创新,探索不同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经济社会相关领域改革协调推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以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为核心,在全面总结全区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综合改革新阶段的要求,分步骤,分层次开展系统性改革,努力解决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建立以区为主统筹协调机制、科学管理机制、利益导向机制、宣传教育机制、优质服务机制为一体的新型体制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区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协调机制

各镇办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政策配套、管理服务、人口信息共享、人财物投入等重大问题部门归口负责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经常性协作配合机制。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要事先征求区计生局的意见,做到统筹考虑,相互协调。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提出要求,协调解决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实施计划内二孩生育跟踪服务制度、定点分娩制度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公安、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建立出生人口数量和性别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协作,依法开展打击“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管理机制

在农村,要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新阵地建设活动。加强经常性的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提高村级计生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宣传服务阵地建设,使群众获得基本的人口计生知识,生殖健康咨询、避孕药具免费提供等服务;要对计划生育户从家庭致富、养老保障、子女发展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帮扶引导,带动更多家庭迈向计划生育新家庭行列。建立健全村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和协会网络,合理制定章程公约,民主决策计划生育事务,实行政务公开,在村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时能保护实行计划生育个人和家庭的利益。

在城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一盘棋”工作格局。为社区配备计生协管员,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按照常住人口人均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公安、工商、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定期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技术服务情况,建立统一的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建立集宣传、服务、管理于一体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改进工作办公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区级人口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区级人口综合信息快速采集、动态监测与分析系统,实现区、镇办及各部门间进行信息交换与联动。加强人口数据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人口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村级全员人口档案和全员人口信息报告单。加强计生网站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管理服务、奖励保障、责任追究、政务公开以及综合治理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健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使行政处罚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重大案件预测警示、信息报告、应急处理制度,实行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公开曝光和查处名人、富人及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

(三)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要渠道的资金兑现支撑体系。落实和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农林、民政、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在落实普惠政策时,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在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生产生活、扶贫建房、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出台优惠、优先和扶持政策,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现实困难,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能够享受比非计划生育家庭更优的待遇。大力发展老龄事业,重视养老、敬老院建设,解除独生子女父母的后顾之忧。

(四)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引导机制

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宣传、教育、计生部门在人口计生宣传中的职责,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

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计生网站等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新风尚、工作动态等,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

加强氛围建设。各镇办要在交通要道建设规范、温馨、美观的国策宣传长廊,及时更新刷写计生宣传标语;建设村级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村人口学校、计生宣传一条街,生育文化大院,图书阅览室,计生服务室,使群众在上课、活动、接受咨询服务时随时随地都能受到新型婚育文化的熏陶。区计生局每年要印制精美实用的计生宣传资料下发群众手中,确保每户有不少于3种宣传品,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计生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镇办、村人口学校,采取集中培训与个性化宣传相结合,按需施教,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要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贴近群众,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文艺、培训、咨询、座谈、演讲、竞赛和评比表彰活动,使群众通过活动受教育得提高。

(五)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制

加强以“区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普通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装备水平,合理配置区、镇办服务站技术人员。区计生服务站在执业许可范围内开展避孕节育技术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生殖保健服务。镇办服务站承担辖区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及宣传教育、随访、药具发放等职责。村服务室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孕前管理组织发动和随访工作,对育龄群众实施健康咨询指导,引导其接受生殖健康相关服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力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职业化建设和能力建设,稳定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加强计生部门与卫生部门的合作,每年定期采取轮训、进修等方式,分级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进行专项技能、服务常规、知识更新的强化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依法执业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宣传咨询能力、群众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定期通报、预报和预警制度。开展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育龄夫妇实行优生知识培训,抓好药物干预的免费发放和优生监测工作,健全完善孕期档案管理,实行孕期跟踪服务。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倡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引流产的发生。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项目。每两年对农村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健康检查,满足育龄群众健康需求。

(六)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考核体系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继续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方法,简化考核指标,减少考核次数,增强考核效能,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继续实行“三线考核”。对党政线的考核评估,侧重对机构和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各级党政领导把注意力放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提高对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水平,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力度。对部门线的考核内容上,侧重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突出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内容,形成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局面。对计生线的考核,要实事求是地确定指标水平,合理确定指标值,将育龄妇女数据库、统计报表的数据真实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数据库和报表中核心信息的准确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故意造假造成数据失真程度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予以一票否决。

明确界定责任,合理运用一票否决权。探索一票否决与任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人口计生日常工作指标不作为对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的指标运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21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部门配合。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采取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为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推动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做到人口计生经费增长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认真落实本级经费投入和农村税费改革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到2015年以区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