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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府厅字号,以下简称《三年规划》),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领导机构
成立以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应急救援支队等应急工作关联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吴建辉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袁财平、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樊全华、政委周三荣为副主任,统筹负责《三年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1.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目前风景名胜区应急救援大队挂牌组建工作已经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要在公安消防机构完善后,尽快组建应急救援大队。已经组建的应急救援大队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2.合同制救援队员征招。按照《三年规划》的指标任务,在全省率先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年,全市完成200名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征招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1)。市本级采用在市城管综合执法队员中选聘的方式,由市应急救援支队与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签订用工合同(选聘队员实行双重管理)。常态情况下在原单位工作,适时参加应急救援支队联勤联训。遇有应急救援任务时听从应急救援支队调集、任用。合同制队员每年集中培训20-30天,培训期间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营养费50元,参加应急救援任务时,每人每天补助100元。队员的被装费、培训费、保险费、个人防护装备和救援器材经费等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征召办法可参照执行。
(二)应急响应及指挥机构建设
1.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我市灾害事故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年要完成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年完成部门预案和市各专项预案相衔接的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建立市应急救援预案数据库。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适应本地区应急响应等级、救援任务和力量编成的子预案,明确预案的编制单位、组织指挥与响应程序、通信联络方法、应急保障措施和社会联动程序,组织本地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的熟悉演练。年6月底,各县(市、区)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统一上报市应急办审核。
2.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及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目前已经实现了集通信、指挥、调度于一体,具备灾情受理、有(无)线通信及视频指挥调度、道路图像监控、地理信息、灾害现场图像传输、大屏显示、集中控制、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数据库等综合信息辅助决策等基本功能。各地、各有关部门于年6月前应建成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并做好与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工作(月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信江新区应急指挥平台与市本级共享,各地应急救援指挥通信器材配备任务见附件2)。
3.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建设。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各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当依据省政府府厅发号文件确定的标准,对跨市及市内、跨县(区)及县(区)内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实行II级和III、IV级响应。各级的响应程序和响应处置预案应分类型、分等级制作并与市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相衔接。市、县两级政府和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工程抢修、医疗急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水利、气象、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石油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建立预警预测、信息采集与管理、信息研判、灾害受理、力量调度等子系统。并以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为中心,实现覆盖全市的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联勤联动网络,保持24小时全天候通信联络,建立“每周值班点名、每月例会协商、每季度联动演练、每年检查评比”的联勤问责制,确保应急救援响应机制良好运转。
4.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库。我市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库已组建完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补充、完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救援队伍素质技能建设
1.现役制应急救援队员的训练与培训。各级应急救援支(大)队现役消防官兵要在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员等级达标和岗位练兵训练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技、战术研究,强化对抢险救援车辆器材装备的操作应用训练,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技能考核,每年举行一次抢险救援业务竞赛,对基层指挥员、班长、驾驶员、攻坚组队员、通信员和新入伍队员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0天的专业培训。
2.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的训练与培训。年11月底,市应急救援支队应完成《市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业务训练和考核大纲》的编制工作。对已被征招录用的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组织为期不少于三十天的体能、技能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编入应急救援支队担负执勤工作。对合同制应急救援队员的考核、培训和分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协助。
3.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与培训。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业务训练工作由其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市应急办和市应急救援支队负责业务指导。市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成后,每年分两批组织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骨干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的发放《市应急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享受本单位同等级行业技能技师津贴待遇。
4.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演练。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年底,市本级将组织一次由全市各专业应急救援队共同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救援演习。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的应急响应联动预案,适时开展应急联动响应演习,每次参与联动演习的队伍数不得少于本县(市、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总数的80%。
(四)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建设
1.应急救援车辆装备购置任务。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府发号文件)精神,从年起,各级财政应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本级近期购买应急救援车辆、装备、器材经费约3000万元人民币,采取申请外国政府低息贷款的方式一次性解决(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按贷款合同确定的还款计划,分年度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逐年支付)。申请外贷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应急救援支队具体实施(车辆装备购置任务分配见附件3)。车辆装备的购置要本着“结构合理,经济适用,资源整合,区域共享”的原则,在满足应急救援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避免重复建设。
2.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市应急救援特勤中队、战勤保障大队和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工程的建设进度,参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623),在年底前完成市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应在现有训练场地和训练设施基础上进行扩建和改建,以满足综合性日常训练的需要。余江县应着眼长远,在开发区、城市新区新建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此项工作在年完成。
3.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基地建设。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储备、统一调用、协议补偿”原则,逐步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年依托市应急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立市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基地,将全市各职能部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纳入政府统一调配和管理体系,建立“应急保障物资管理数据库”。加强与社会单位的联动,建立警地联储、反应快速的应急物资装备社会化应急保障体系。对可提供大型机械、运输车辆、大宗物资、专业设备和不易长期储存的救灾食品、药品、饮用水等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单位,市政府将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后统一授予“市应急救援协作保障单位”,并与其主管部门签订应急保障供货协议。在灾害发生时,由市应急办协调,按照协议征用。征用补偿经费在每年年终按实际发生量进行汇总审核,报市政府审定,由市财政负责拨付。
(五)不断健全应急救援规章制度
由市应急办牵头,结合市的实际情况详细制订《市重大灾害应急指挥会商制度》、《市辖区灾害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市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制度》、《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市应急救援专家组建设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在年12月前完成制度初稿,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三、检查考评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已经纳入了政府应急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本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跟进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的汇总和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年终按照任务推进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本级相关职能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考核问责制,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