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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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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特别是生猪产业,依托果业大力推广“猪—沼—果”生态模式,形成了以畜促果、以果助畜的良好发展势头,生猪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效益不断提升,已成为继果业之后的又一农业支柱产业。但是,由于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技术力量薄弱,防疫网络尚不健全,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且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存在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促进畜牧业生产的稳步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动物防疫工作不仅影响畜牧生产、畜产品安全,同时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农业和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此,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务院、省、市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快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动物疫情监测、预防、控制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长、要求高、影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动物防疫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主动接受并自觉配合动物防疫工作。

二、明确动物防疫工作责任

各乡(镇)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人员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群体防疫密度达到规定要求。凡因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疫情处置和扑杀补偿经费由疫情发生地乡(镇)政府承担。县农粮局负责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供给,确保防疫质量。相关部门要按《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及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重指挥部)负责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健全乡村二级动物防疫网络

(一)健全乡(镇)动物防检员队伍

各乡(镇)要尽快健全动物防检队伍,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层动植物防疫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寻府办字〔2006〕105号),每个乡(镇)必须配备二名动物防检员,已配在编防检员的应立即到岗到位,并报县农粮局备案;岗位缺员的乡(镇)应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尽快招聘兽医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并报县农粮局备案。

(二)强化对村级防疫员队伍的管理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每四个行政村设置一名动物防疫员,重新公开向社会聘用热心动物防疫工作,年龄在30-50岁之间,具有一定兽医技术基础,能长年坚守工作岗位,且生活在防疫区域内或邻近的人员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防疫员实行一年一聘,每人每月给予误工补助200元,误工补助在春秋两防结束后经县农粮局组织检查,按防疫责任区免疫工作完成比例每半年发放一次。开展动物防疫员年终考核,由县农粮局制定目标考核方案,并负责全年工作的考核。

四、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各乡(镇)要成立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动物防疫工作的各项事宜,鉴于动物防疫工作的日常性和时效性,各乡(镇)动物防检员必须专职专用,专门从事动物防检工作。

(二)组织人员培训,提高防检人员素质。县农粮局必须组织乡(镇)防检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防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加强部门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县农粮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县农粮局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管;县工商局要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县商务局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未经检疫的动物不进场,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场;县公安局要依法处理违反《动物防疫法》及阻碍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和事。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农粮局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动物检疫工作监管,加大动物免疫的检查督促力度,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操作,依法办事,确保免疫质量和检疫率。

(五)加大物资保障力度,确保物资供给。县农粮局要确保动物疫苗等防疫物资的供给,做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物资储备;县财政要按时足额拨付动物防疫所需专项资金;县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六)制定防疫方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制定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县防重指挥部要按方案部署组织人员分阶段检查落实,并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