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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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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老年体育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县老年人体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经费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不高,科学健身指导以及场地设施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全面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维护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

老年体协工作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老年人口比例的增长,关心老年人生活,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重视、关心和支持老年体育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动员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

二、健全组织,增加资金投入

(一)进一步关心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老年体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2次老年体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开展老年体育活动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老年体育活动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老年体协组织“三网”配套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级老年体协的组织建立和健全工作,并做到“老年体协、老年体育科普协会、老年体育辅导站”三网配套。要建立乡镇老年体育科学学会、乡镇老年健身体育(或文体)辅导站和村老年体育科学小组、村老年人健身体育(或文体)辅导小组,配备好科普宣传员和辅导员;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镇老年体协名誉主席,并挑选德高望重、工作积极肯干的退休老同志任老年体协主席,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老年体协秘书长;行政村的老年体协负责人要从“五老”(老支书、老村长、老党员、老模范、老退伍军人)中挑选。建立老年体协组织的行政村要实现“六有”即:有一个好班子、有室内外活动场所、有一支文体骨干队伍和科普宣传队伍、有活动经费、有经济实体、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改善老年体协组织活动物质条件。各乡镇、各部门要支持老年体育工作进一步发展,加大投入,统筹解决老年体育工作经费,改善物资条件,满足开展正常活动需要。关于基层老年体协的活动经费,五万人以上乡镇每年不少于8000元;三万人以上五万人以下乡镇每年不少于5000元;三万人以下乡镇每年不少于3000元;行政村每年不少于300元;城镇居委会每年不少于500元;县直(驻县)单位按退休人数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关于基层老年体协主席、秘书长的电话费、交通费,乡镇老年体协主席、秘书长分别按每年1000元/人、600元/人;县直(驻县)单位老年体协主席、秘书长分别按每年600元/人、300元/人。关于基层老年体育工作场地设施,乡镇的老年体协活动室不少于100平方米,行政村不少于50平方米。各乡镇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旧礼堂、旧学校、旧办公用房、祠堂、闲置民房改造成老年人活动室;各乡镇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建设一批比较宽敞、设施比较齐全的活动场所,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支持,做好农村建设40个门球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三、加强领导,关心老年体育

要高度重视老年体育工作,加强协调指导,主动关心、保障老年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市、县老年文体演出和比赛,为老年人提供展示风采的机会和条件。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自觉性,大力营造全社会主动配合、关心支持老年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县老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