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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和《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区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年,市区人均GDP已超5000美元,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发展时期,初步具备支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我们经济欠发达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人民生活以及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工作谋划
发挥规划引领。根据省、市有关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好我区“十二五”服务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争取市区联动)。通过高起点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区(市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发展重点,并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发展重点的分规划或行业发展规划,与总体规划相配套,力求形态与业态结合、功能与定位协调、产业与设施配套,促进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明确我区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项目,以项目带动服务业的发展。
谋划项目建设。加快服务业发展,项目支撑是关键。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前期研究、协调和报批等各项具体工作。从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中筛选项目,精心包装,引导资金投向重点领域,积极谋划实施旅游景区、服务接待设施、交通设施、电力通讯等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一批关系民生的重点服务业项目的谋划。
强化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进一步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的培育工作。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将其纳入我区有关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品牌与产品的良性互动。
三、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认真落实政策。凡是中央和省里有的政策要用足用活用好;凡是兄弟县市有的并行之有效的政策要大胆采纳;要把服务业的发展提到与一产、二产同等的高度,凡是市里区里出台的一系列发展工业的优惠政策也同样适用于服务业。区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服务业发展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深化改革开放。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没有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凡是对本地区开放的服务领域,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要积极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
积极推动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权置换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工业企业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国际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制造业企业二、三产分离经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及周边区域间的服务业经贸合作。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继续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
营造良好环境。要规范服务市场秩序,着力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维护诚信的监管体系。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反诚信原则等行为,营造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市场环境。
强化用地保障。盘活服务业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开发利用周边的低丘缓坡区块,增加服务业用地储备和供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年度用地计划时,根据我区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及时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报批手续,并积极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
广开投(融)资渠道。强化政策导向,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探索创新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机制,促进资源、资本互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债支持和省市相关资金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服务领域,鼓励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业的建设,形成市场机制下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充分参与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建立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健全现代服务业人才评估体系,努力引进旅游、贸易、物流、金融等各类现代服务业人才。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高级人才实行“柔性流动”。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元化收入分配机制,吸引、留住、用好人才。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推动企业质量记录电子化,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四、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
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性重大项目列入区重大科技专项规划。优先支持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研发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科研机构积极实行技术转化。
鼓励服务业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引导生态旅游、创意经济、网络经济、商务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加快促进服务业的管理创新。
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研究制订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现代物流园区、科技创业园、新型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区地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也应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健全统计制度。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各乡镇和各部门服务业发展的通报制度,加强推进举措、运行情况、项目进展等相关工作与信息沟通交流,健全服务业信息制度,做好服务业发展形势的监测与分析工作。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服务业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开展对服务业工作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主要检查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经区联席会议审议决定,纳入区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对已有的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规范和提高,充分发挥其市场维护、行业自律、沟通信息和加强合作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协会、企业间科学分工,以保障该产业的良性发展。区服务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服务业行业协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