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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信息考核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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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信息考核实施意见

适应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办好《日报》瞻岐专版,促进镇政府门户网站的顺利运行,更好地展示我镇各项事业发展成果,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营造有利于促进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全镇宣传信息考核工作力度。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范围

对机关各办、各行政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实施考核。

(一)工作信息。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开展和经验做法。

(二)舆情信息。要求及时反映上报基层对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发事件、社会热点、社会思潮、社情民意等情况的反应。

(三)监管信息。要求及时反映上报本村内统战动态和宗教信仰活动场所拆建、新建等情况,关注网络动态,及时反映上报有关我镇的微博、论坛和网络新闻等。

(四)调研文章。要求镇机关各办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结合本办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难点热点,关注民情民意民生,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依据。

二、报送要求

(一)各考核对象要根据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结合全镇实际,及时组织信息稿件的采写、报送工作,做到大事不漏报,小事有新意。

(二)涉及社会热点、网络焦点的稿件要有中心思想的概括及具体实例的举证。稿件内容要有条理性,杜绝随意拼凑。

(三)要求信息严格按照日常行文格式,语句要简洁、通顺。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对稿件的内容和质量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要不断提高信息稿件的质量,注重提炼有价值的信息,挖掘创新性信息,关注信息的新闻价值和工作借鉴价值,减少常规工作类信息,杜绝应付、充数的信息稿件(此类信息稿件将不予统计采用)。

(五)各考核对象要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要求,安排信息员负责信息采写与报送工作,信息稿件一律采用网上传输,信息统一交至社会事务办胡馨婷处(电子邮箱:nbyzxt@)其中,报送到区两办的信息交至党政办陈奋学处,报送录用后再予以评审计分。

三、考核办法

宣传信息考核工作采取积分与评比相结合的方法,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考核。

(一)考核基本分

根据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设定考核基本达标分,具体分值见附件1。

(二)工作信息计分办法

上报的工作信息被镇政府门户网录用的,每篇计1分;被区委宣传部(《宣传信息》、《区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等)、区政府门户网、“党员教育·理论普及网”或区级其他部门单独录用的,每篇记2分,综合录用或以信息短波方式录用,每篇记1分,其中被区级党政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记3分;被市级录用的每篇记4分,其中被“文明网”录用的每篇记2分;被省级录用的每篇记6分;被中央级录用的每篇记10分。一稿被重复录用的,视情况酌情加分。

(三)舆情信息计分办法

上报的舆情信息经镇政府相关人员审核可以上报给区级以上的每篇计0.5分,如被市级以上录用的根据反馈情况酌情加分;被区委宣传部《网络舆情专报》单独录用的,每篇计2分,综合录用的每篇计1分,如被市级以上录用的根据反馈情况酌情加分。

(四)监管信息计分办法

对于及时反映本村内统战及宗教场所建设动态、有关我镇的微博、论坛和网络新闻等的,若被采纳,每条信息计0.5分。

(五)外媒信息计分办法

1、区级媒体:

撰写新闻报道被《日报》录用的,每篇记2分,其中被《日报》瞻岐专版录用的,每篇记1分。

2、市级媒体:

撰写新闻报道被《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钱江晚报》城事版、《都市快报》版等录用的,每篇记4分;被《日报》录用的,每篇记5分。

3、省级媒体

撰写新闻报道被《钱江晚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每日商报》等录用的,每篇记6分;被《浙江日报》录用的,每篇记7分。

4、中央级媒体

撰写新闻报道被中央级媒体录用的,每篇记10分;被《人民日报》录用的每篇记11分。

一稿被重复录用的,视情况酌情加分。

四、奖惩办法

(一)对积极上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予以稿酬奖励。

对于单位的奖励,分为两个档次:(1)完成基本分的单位,基本分内的每分奖励10元,基本分外的每分奖励20元;(2)未完成基本分的单位,不奖励。

对于个人的奖励,分为两个档次:(1)完成基本分的信息员,基本分内的每分奖励10元,基本分外的每分奖励20元;(2)其他人员每分奖励10元。

调研文章要求各办公室及每位中层干部每年报送1篇以上。凡是被省、市、区评定为优秀调研成果的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和1000元。另外,镇机关每年年终评定优秀调研文章三篇,分别给予800元、600元和400元的奖励。

(二)信息考核结果,作为党建工作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年底评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发文表彰。未完成年度基本达标分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信息录用情况将实行定期通报,并反馈到各单位。

五、组织领导

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镇成立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兼突发事件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宣传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宣传干事、报道员为成员,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各单位要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出发,注重发挥每位信息员的主观能动性。各信息员要认真负责,敢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六、对外宣传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各部门一般动态新闻:由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负责编写,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由镇宣传干事编辑,由宣传委员负责审核,签字后在镇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宣传。

(二)重大事项对外宣传和《日版》瞻岐专版:各单位信息员通知镇宣传干事,并提供相关资料素材,由宣传干事负责编写,成文后反馈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员提交给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由宣传委员审核同意后对外。

(三)重大突发事件: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马上启动突发事件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口径,由镇新闻发言人(镇长)对外或经新闻发言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布。

七、其他

本考核办法自2012年1月起施行,暂试行1年,由镇宣传信息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所撰信息在中央、省、市、区级对应条线的专业类刊物或临设类刊物中录用的,不予计分。

各办、各村、相关企事业单位对于录用的信息均有贡献的,采取自愿协商的原则,按照贡献值计分,总分不得超过该篇录用信息的奖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