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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现代畜牧业四年提升计划的意见》(政发〔〕12号),巩固和深化畜牧业发展三年攻坚战成果,全面提升畜牧业整体水平,大力推进畜牧强市的建设进程,市政府决定,从年起在全市实施现代畜牧业四年提升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总目标,突出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强化现代科技支撑,优化发展环境,依托资源和基础优势,创新发展模式和机制,大力实施“五化并举,整体提升”发展战略,加强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延长和深化产业链条,加速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市经济的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兴牧。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突破制约畜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不断提高畜禽良种化、养殖标准化、疫病防控、饲料开发利用和生产管理水平,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
2.坚持产业化经营。以重点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核心,依托畜禽生产大县和各类畜牧合作经济组织,集聚社会资本、企业家、技术创新人才及关联紧密的配套企业、服务性产业等发展要素,构建产加销一体化新型产业发展模式。
3.坚持分类指导。不断优化调整畜禽发展的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以四县(市)及双阳区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榆树、农安、九台的生猪、肉牛,榆树、德惠的肉鸡,农安的肉兔,双阳的梅花鹿和城区的奶牛养殖基地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主产区,形成规模优势和经济优势。
4.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统筹现代畜牧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与动物疫病防控,构建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疫病防控体系。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高清洁生产和能源建设水平,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种养模式,促进畜牧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5.坚持政策引领。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导向作用,在标准化健康养殖、良种繁育、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新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身畜牧业生产经营,推动符合科学发展和区域功能定位要求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年,全市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和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畜牧经济总量达到1000亿元。具体目标:
1.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到年,全市生猪、肉牛、奶牛、羊、家禽和梅花鹿分别发展到1264.4万头、323.8万头、5.2万头、103万只、4.2亿只和25万只,年均分别递增8.6%、2.4%、6.6%、3.9%、5.4%和12.2%。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43.8万吨、35.1万吨和7.7万吨,年均分别递增7.1%、4%和5%。
2.产业素质稳步提升。到年,全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80%,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650亿元。畜牧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规模和带动功能不断增强。
3.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违禁添加物检出率控制在0.1%以下。兽药经营使用领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生鲜乳收购站100%实现持证收购和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200个。
4.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到年,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率大幅提高,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在品种培育、标准化养殖、饲料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疫病防控、畜禽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草原保护建设、机械化生产等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5.疫病防控水平明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力争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布病、结核病等重要人畜共患病,严密防范境外动物疫情传入,大牲畜、猪羊和家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和5%以内。动物和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健全完善。
二、加速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
(一)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政府扶持、多元投入、多方建设的方针,鼓励引导分散、小规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进一步落实省里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健康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新建养殖小区1200个。
(二)深入抓好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区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的要求,组织实施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重点推进中等规模场(户)的改造和提升,引导带动更多的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到年,全市要建成50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区,并实行挂牌管理。同时,组织抓好省级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区争创活动。下力量推进清洁生产,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上狠下功夫。利用好省里对粪污处理场建设的扶持政策,力争建设100个粪污处理场。
(三)切实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对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投入,坚持“引育繁”相结合,重点加强生猪、肉牛、奶牛、家禽、肉兔和梅花鹿等畜禽的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和人工授精服务站(点)建设,支持从国外引进原种猪、种公牛、祖代肉种鸡等优良品种。制定出台《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着力抓好新牧科技和皓月公司的肉种牛、广泽种奶牛、康大肉种兔、正大万头祖代种猪场项目建设。实施农安挽马品种保护工程,有计划地引进优良品种,并着手建立农安挽马冻精库,促进养马业的不断发展。到年,全市生猪、肉牛、奶牛、肉羊、蛋鸡和肉鸡的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7%、96%、95%、85%、98%和99.8%。
(四)不断提高畜禽科学饲养水平。坚持科技创新提速、科技推广提效、科技培训提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现代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健全畜牧科技研究推广机构,加强与博联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粗饲料开发利用、排泄物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健康养殖技术,加强科研攻关,加快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好畜禽健康养殖科技服务“345行动计划”,利用4年时间,通过对畜牧业生产各环节的技术培训,实现畜禽防疫制度化、饲养流程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化、疫病风险最低化5个阶段性目标。
三、加速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建设
(一)重点推进“三区一带”建设。实施项目带动,努力打造皓月清真肉牛产业园区、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和农安畜产品加工业集中区,建设北起乌金屯大桥,南至兴隆山广泽乳业的102国道畜产品加工“产业带”。抓好皓月清真肉牛产业园区一体化建设项目,鼓励发展规模母牛养殖场,支持皓月新建改造50个肉牛出口基地示范养殖场。出台《关于支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抓好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开发项目,支持长双鹿业等重点企业研发“活力饮品”、“参茸护肤品”等梅花鹿系列产品,推进双阳梅花鹿产品物流商贸园和梅花鹿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加强农安畜产品加工业集中区建设,重点推进大连成达2亿只肉鸡、河南众品100万头生猪、鼎浩2000万只肉鸭和康大1000万只肉兔等项目。加速推进华正公司生猪一体化项目,新建改造50个生猪一体化基地示范养殖场。在产业带建设上,建设德惠国家禽肉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全面推进肉鸡产业升级。支持肉鸡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创省级以上名牌5个;完成对100个肉鸡规模示范养殖场强制通风、水帘降温等技术改造。继续推进正大集团在榆树的1亿只肉鸡项目,到年完成全部44个现代化养鸡场建设,使我市肉鸡产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大力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坚持“全链条、全利用”的产品开发战略,鼓励企业走精深加工、系列开发之路。突出营养、方便的熟食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保健品、医药中间体,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加工层次,不断向食品业、医药业延伸拓展,逐步实现动物皮毛、骨血、内脏和排泄物全加工、全利用,构建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梯级增值的产业格局。强化品牌意识,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知名品牌。
(三)推动饲料兽药工业快速跟进。按照“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的原则,鼓励兼并、联合,推进饲料企业规模化、集团化进程。重点提升工业饲料的生产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培育优质名牌饲料产品,建立饲料行业诚信体系,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秸秆饲料的开发利用,推动草食畜禽规模养殖同步发展。到年,全市粗饲料开发利用率达到25%。充分发挥我市兽用生物制药产品研发、生产技术和生物制品企业的基础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兽药产业。
四、加速推进兽医工作制度化
(一)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步伐。按照农业部和省政府要求,制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中长期规划,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监测、监管和综合防控能力。在永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力争三年内全面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加强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力争两到三年全面完成新建和改扩建任务。
(二)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其它疫病计划免疫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重要人畜共患病、外来动物疫病以及对畜牧业生产危害严重的常规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动物饲养场(小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防疫条件审查“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外埠产品准入制度,签订联防协议,确保入长畜禽产品报验率达到100%。
(三)加强兽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完善机制、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要求,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公益性职能,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能力和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教育培训,规范执业兽医从业行为,强化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加强防疫队伍建设,逐步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
五、加速推进畜产品质量和投入品安全化
(一)切实强化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设。市县两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软件和硬件武装,努力构建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配齐配全各种检测化验设备,尽快满足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要明确人员编制,强化专业人员培训,保障工作经费,确保监督检测工作扎实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法原则,从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入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实名登记备案制度,规范畜禽饲养环节管理,建立健全动物免疫档案,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猪、牛、羊免疫耳标的佩戴,并及时上传到农业部信息库。深入开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市场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净化兽药、饲料市场环境。严把饲料、兽药生产、销售和使用关,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落实抽样监测、日常巡查和“黑名单”制度。大力推进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誉度。要逐级落实责任,将畜禽养殖、检疫监督各个环节纳入监管范围,做到畜产品质量有源可溯、有责必究。
六、加速推进畜牧业服务和管理信息化
(一)进一步完善畜牧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继续开发完善畜牧经济软件管理系统,逐步扩大对加工企业、兽药、饲料企业和市场流通等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在肉牛、生猪养殖和加工环节,研究设立电子标识系统,逐步建立从养殖到餐桌的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生产的引导。
(二)大力发展现代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自愿、自立、互助原则,引导畜牧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参股龙头企业和按有关规定参与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建设饲料加工与配送中心、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服务中心、良种推广与人工授精服务中心等,通过利益链条把发展和服务联结起来。组织开展畜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使其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拓宽流通渠道,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畜产品市场体系,着力提升畜禽及其产品营销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市场调控能力的畜产品交易市场和连锁超市。发挥区域优势,实施科学布局,建设和完善集市场、物流、检验、信息于一体的肉牛、梅花鹿等特色畜产品集散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产销对接、互联网等现代营销方式,鼓励企业开展畜产品电子商务,力争在生猪远期交易上取得突破。
(四)不断创新畜牧业融资机制。在继续落实好标准化养殖场、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在优质畜禽品种繁育推广、标准化示范养殖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在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农机补贴等有关规定,在养殖基地优先配套新农村建设和循环农业发展的有关项目。继续组织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担保公司,努力扩大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辟畜牧业金融市场,大力吸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进入畜牧业融资领域。鼓励县(市)、区政府按有关规定,建立畜牧业投资公司和畜牧业发展资金。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通过内部联保、龙头企业信用担保等形式,建立为养殖户提供贷款的融资模式。努力扩大畜禽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有计划地开展育肥猪、肉牛、肉羊、家禽等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畜牧业是我市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实施“五化并举,整体提升”发展战略和四年提升计划,是加快建设畜牧强市,提高我市畜牧业在国内外竞争力的根本措施。各级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现代畜牧业摆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切实强化措施,抓出成效。
(二)组织领导要到位。市政府成立实施现代畜牧业四年提升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四年提升计划的实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畜牧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四年提升计划的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兴牧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落实要到位。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四年提升计划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狠抓落实,逐级、逐年、逐项进行目标任务分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市直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履职尽责。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实施动态反馈,确保整体推进。
(四)政策落实要到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强牧惠牧政策,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对政策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努力构建全方位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