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贯彻落实好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以及市政府纠风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1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2014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2014年全区纠风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区纪委二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实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提供保证,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主线,以“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为主题,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软环境,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区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责任单位:分别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监察局、区统计局牵头。
协助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工商局、区司法局、区招商局、各乡(镇、街道)。
(二)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责任单位:分别由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政府纠风办、区监察局。
(三)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政府纠风办、区监察局。
(四)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纪律保障。继续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适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分别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办、区民政局牵头。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政府纠风办、区监察局。
(五)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不正之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问题;继续加强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继续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采购行为。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责任单位:分别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牵头。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文体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政府纠风办、区监察局。
(六)继续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等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经批准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等活动之机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单位:区政府纠风办、区监察局。
(七)继续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贯彻落实我省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l6项制度,在抓专项治理的同时,抓好行风建设,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推动政府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巩固、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组织好2个部门上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线,直接与群众交流沟通,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责任单位:区政府纠风办。协助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级各纪工委监察分局。
(八)巩固其它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按照上级垂管部门的要求和部门工作职责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二、落实纠风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纠风工作责任感。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文明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都是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努力完成“三个一百”工作任务、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工作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分析研究并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整体合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中,坚持“诚信、公开、公平、规范、服务、效率”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相关办法规定。各部门各行业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民生,促进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主动协助抓好负责、联系部门的纠风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探索纠风工作新方法。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在“五个转变、五个突破”方面着力,即:从事后监督为主向全过程监督转变,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从注重刹风整纪向源头治理转变,在增强工作实效上取得新突破;从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从扩大工作覆盖面为主向规范运作转变,在发挥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从搭建平台、委托办理为主向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主动解决问题转变,在创新工作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四)进一步加大对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运用刹风整纪手段。要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办案工作的一项重点,严肃查处土地管理、征地拆迁、食品药品质量、价格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教育医保经费、涉农补贴、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追究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该问责的要坚决问责,该处分的要坚决处分,切实解决影响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纠风治乱工作,把各项纠风工作抓落实,抓出成效,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