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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两型社会”建设水平,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区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抓手,以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为重点,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活力、魅力”、率先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0.283吨标煤/万元,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达到50%,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度下降;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的比例达到60%,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60%,努力把区建成生态质量优良、生态风险可控、生态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生态文明城区。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生态经济
1、优化产业布局。创建环境优美、资源节约、能源高效利用、土地集约使用的生态工业园区,将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等融入企业采购、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各个层面,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倡导“绿色招商”,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确保企业100%达到环保要求,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建立污染型产业的区域退出机制,促进全区工业向园区集聚、集约、集群式发展。
2、调整产业结构。以培育高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为目标,调优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物联网、软件及服务外包等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实现绿色、低碳增长。淘汰落后产能,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的生态化、低碳化改造,引导和鼓励企业依托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加快开发更新替代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技术,逐步向研发、销售等高端产业环节转移,实现传统产业的低排放。
3、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和社会循环消费,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广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资源环境利用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17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30%。
(二)改善生态环境
1、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多策并举,努力实现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双下降”。建立和推行主要污染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把预支增量、总量减排、控制排放量实行一体化约束性管理,增强污染减排的刚性和动力。着力向结构减排要空间,提高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着力向工程减排要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提标升级,提高污水截流收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规范化处置能力,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减排。着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健全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大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削减监管力度,实现单因子污染物逐项控制向多因子关联污染协同控制转变,推进点源污染治理向面上整体治理拓展。到201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达到0.5千克/万元,氨氮排放强度达到0.05千克/万元,二氧化硫排放强度达到1.2千克/万元,氮氧化物排放强度达到1.5千克/万元。
2、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把天蓝、水清、地绿的宜人宜居环境作为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直观感受的重要标志,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综合治理水、大气、土壤等基本生态圈。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试点,加大施工、建筑等扬尘综合治理,加速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稳步推进油品升级,严格实施重点工业行业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健全完善大气污染检测体系,率先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使检测结果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大力实施“清水工程”,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管理并举、控源截污与生态建设并重,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促进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稳步提高,促进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实施“绿地工程”,持之以恒推进植树造林,努力构筑绿色屏障,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
3、积极推进优美城区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发展过程,努力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路子。加强城区宜居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河流实施清洁美容,拓展生态廊道,增加绿化轴线,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区形象和环境面貌。建立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用3年时间力争消除城区河道黑臭,为城乡居民增建更多“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平台。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区域全覆盖。
4、加大生态修复保护力度。开展大规模生态修复,切实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制度,加强对梁塘河的建设和管理,逐步修复退化湿地。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重点水功能区,实施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拆除不必要的硬质护坡,恢复水体生态功能。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5、强化生态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达标改造,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大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和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发射源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确保核与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生产和处置单位规范化整治,推进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全覆盖。
(三)加强生态监管
1、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以刚性约束促进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奠定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基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贯彻落实区域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对资源和环境容量进行全局性优化配置的定期评估制度。
2、强化经济政策导向。完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行有利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使用的优惠政策。定期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产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目录,对鼓励发展项目给予政策优惠。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体系,扩大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应用范围,加大对绿色企业的信用支持力度。扩大环保基础设施覆盖面,对高环境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有偿使用和交易、区域环境资源补偿等各项制度。开展扬尘收费试点,控制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3、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联动配合,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限批。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遏制权力干预环保执法的现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责令违法排污企业公开道歉和作出环保承诺,对污染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吊销排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培育生态理念
1、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以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为主体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使其成为传播、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保护和开发生态文化资源,建设融合自然、科技和文化要素的生态文明实验基地。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提高公民生态道德素质,形成生态文明社会新风尚。强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使珍惜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公众的主流价值取向和自觉自愿行动。到2017年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到90%,中小学生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达到100%。
2、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加快制定有利于绿色消费的激励政策,鼓励健康消费、适度消费,促进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建立并完善鼓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和服务体系。研究建立低碳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评价标准和认证制度,强化资源回收意识,推广建设跳蚤市场,引导居民交换使用物品。加快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大力倡导居民绿色出行。
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拓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覆盖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我行动”等群众性环保活动,倡导生态文明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当建设生态文明的志愿者,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可以参与、人人积极参与、人人共建共享的社会格局。扩大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定期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价情况,保障公众应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环保志愿者等民间力量,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到2017年注册环保志愿者人数占城区人口比例达到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监管、培育生态理念工作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常委会每年二次听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创建工作推进会,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责任到位。
(二)完善生态管理机制
1、加强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实行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的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照工作计划和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2、建立政府自我约束机制。确立生态文明的道德规范,对自身观念、意识和行为等各方面进行置换、提高约束。首先要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意识,以身作则,带头爱护好身边的一草一木,切实成为环境保护的“代言人”。广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珍惜环境,减少资源浪费的各种倡议以及组织的各种大型群众活动,以党员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和示范举措,帮助和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养好良好的环保习惯。
3、强化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对重点污染源检查、主要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强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加大管理不到位企业的查处力度。
4、完善环保政务公开制度。对全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完善企业分级评定标准和办法,继续扩大参评企业范围。建立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审计的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使公民的环境权益意识与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形成良性互动。
5、探索推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合理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有效降低污染纠纷成本,维护公众利益,减轻政府环境压力和转移企业污染风险。
(三)加大生态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好排污费等资金,引导外资、民资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文明项目建设和环保公益事业的投资。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加大市场化运作,吸引各类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