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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的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得到明显加强,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消防安全保障。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消防安全责任制尚未很好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干部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社会对火灾的抗御能力薄弱,火灾隐患依然严重存在,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我省当前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做好消防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抓紧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4号),切实承担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等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要重点解决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问题,加强对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检查考核,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延伸到乡镇、街道,及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类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齐抓共管,同时,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要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要针对本地消防工作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学校、文物古建筑等的专项检查,以及对“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在认真排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基础上,定期公布重点整治单位名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突发性、风险性、基础性等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近两年下决心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大宣传大培训、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安全责任主体日益复杂,监管巡查任务愈加繁重,加上许多新的不确定因素,各类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实际发生火灾事故仍处于高位平台。同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发展步伐,整个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还不够强,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从近期开展的消防安全督导中发现,一些干部和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存在思想麻痹和工作疲态,个别地方日常消防监管有所放松,已经建立的长效机制未能得到坚决执行,部分突出问题屡经整治后出现反弹,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创造稳定平安环境,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市将以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为契机,以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入口,以彻底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准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一)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要求;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领导包片挂村(社区)督导消防工作制度;强化公安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经常性监管防范水平。
(二)充分发挥市和镇(街)两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形成固定的季度例会制度,协调工作,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促进部门和基层各方联动、齐抓共管。
(三)在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评价体系中增加消防安全工作内容与分值,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考核,推动各镇(街)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和城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认清消防工作形势,增强做好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火灾隐患在各单位仍普遍存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力度不大,大部分小城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我市城市经济与建设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刻不容缓。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城镇消防规划“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
二、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模式
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建设、民政、公安、规划、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规划部门要把消防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社区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与社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对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工作职能,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警务区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居委、驻社区单位要发挥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防火工作,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督促检查本地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将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分解落实消防工作任务,抓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村民代表会议要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自上而下健全机构,形成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办企业、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二、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民的消防安全环境。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为依据,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小城镇消防规划,形成以镇政府驻地为中心、遍及各村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要结合农村草危房改造、“改水”、“灰色路面”建设、电网改造等,提高民宅耐火等级。要加强以消防泵、消防水池、灭火器、消防通道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和条件。要加快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基本达到“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防控要求。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可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和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办民助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三、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活动,各村应在学习室、活动室、村务公开栏等场所增设消防内容。各镇政府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消防法律教育,不断增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将消防法规、消防常识纳入“三下乡”活动、农村普法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全市农村形成人人讲防火、村村抓防火、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各级*机关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注重发挥基层*派出所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明确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管理网络建设。*派出所要在加强对农村商业网点、物资仓库和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乡(镇)、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具体指导、帮助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防火安全组织和制度,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地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在火灾多发季节、节日期间还要进行专项消防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镇村要及时进行专项治理,以消除火灾隐患。当前,高温来临、农忙在即,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各地要迅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隐患,堵塞漏洞。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4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桐政办发〔20*〕133号),紧紧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09年是实施《*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