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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完善信访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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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完善信访管理意见

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中小学: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信访稳定工作,提高基层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把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力打造教育强市,为实现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浙教办[2009]91号文件信访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发展大局,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以控制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和异常访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狠抓初信、初访处理,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督查,努力规范信访秩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争创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公共服务、政策咨询、监督投诉、业务交流等功能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与信访人员的沟通,可以最直接、最便捷地了解社情民意、疏导社会情绪,还可以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科室、直属单位、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要秉承“服务、为民”的宗旨,依法、热情、及时、有效地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切实做好每一例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推进我市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抓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形成强有力的信访工作网络,市教体局专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并亲自抓好督促落实;各中小学也要加强信访机构建设,按照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由校长(或支部书记)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名信访、维稳(综治)信息员。

强化业务科室责任制和问责制。按工作职责分工,凡属科室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该科室为第一责任单位,第一位接触来访的人为首访责任人。责任科室和首访责任人必须就该来访者的问题负责到底。完善“AB角制”,杜绝因出差等因素延误工作。对跨科室的信访问题,以牵头科室为主,协同作战,共同解决相关问题。因回避上访群众或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回复,或延误应办的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坚持下访、约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领导要结合本职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深入所联系的学校,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指导推动各校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制定或完善有关政策的能力,努力从基层、从源头上消除信访问题。各科室也要根据局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到学校开展调研,督促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抓宣传教育

继续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信访“两个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更要加强学习,接受培训,提高办理信访工作的业务技能,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推动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信访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信访行为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及时处理。

(三)抓信访源头

基层学校是信访发生的源头。要继续加大校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禁因评优、晋级、职评、分班、收费等引起的上访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收费补课及其他乱收费现象发生,严禁在网络不健康、不负责任言论;要加强学校日常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而引起的信访事件发生。

信访人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礼貌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调查的调查,该解释的要解释,能解决的要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教育引导、化解矛盾的工作。答复要真实可信,切忌草率简单、生硬粗鲁、敷衍塞责、推诿了事。

要认真分析信访源,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化解”和“解决”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推动解决重要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找出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的问题和矛盾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点人员必要时采取人盯人的方法,同时做好信息及矛盾排查上报工作,及时反馈信息,跟踪问效,严禁发生越级等非正常访。

(四)抓初信初访

要认真负责办理群众(家长)来信,文明热情地接待群众(家长)来访,尤其要加强初信、初访和初电的接待受理工作。有群众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做好登记,及时办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要求,要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尽力帮助解决,避免重复信访;信访人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防止矛盾激化,不要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信访。

(五)抓非正常访

要把预防和处理非正常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对信访老户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区别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清理出来的老问题一律实行“回头看”,凡是能进入复查复核程序的,一律引导信访人进入并走完程序,达到三级终结目标。对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三个讲清楚”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信访人,理智地对待问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答复和解决。发生非正常访、越级访,学校校长要亲自过问,积极、及时配合局机关处理,严格执行政策,避免事态扩大。

(六)抓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二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坚持信访事项和交办案件制度。三是抓好初信、初访处理,坚持信访事项定期分析和“会诊”制度。四是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做到包调查、包处理,保证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