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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建设程序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原则;产业需求和就业导向原则;效益优先和错位发展原则;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原则;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快课程改革和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和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产教结合;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重点专业建设以《*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学校管理权限;积极支持申报创建省重点专业;对已建成的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总结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和*市职教攻坚行动计划,促进全市职业教育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健康发展,培育中等职业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积极吸纳社会和行业的优势资源,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办出学校特色,打造品牌专业。将专业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职业学校功能体现、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原则。结合*市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约利用教学资源,形成专业合理布局、有序竞争的格局。各区(市)县和学校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打造特色专业,树立品牌专业,把重点骨干专业做大做亮。
2、产业需求和就业导向原则。专业建设要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重点扶持和发展与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食品产业、冶金建材产业、石油化工产业、旅游业、会展业、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建筑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等我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专业,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中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服务。
3、效益优先和错位发展原则。注重提高办学效益,避免重复建设,推动学校着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有一定规模的主干专业。
4、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原则。建立校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合作企业在专业课程设置、专业师资培养、专业实习实训中的作用。
三、工作目标
1、经过三年努力,建设一批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办学条件好、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高的30个省级以上重点专业,50个以上市级重点专业。
2、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有2个专业成为省级重点专业,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有1个专业成为省级重点专业,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均有市级重点专业;在重点专业基础上,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形成一批品牌专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所有专业都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专业设置标准。通过未来三年的激励和扶持,引导各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学生规模达到在校生总数的70%以上。
四、建设内容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要以行业标准为引领,以精品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师资培养为支撑,以实训基地建设为基础,以教学质量控制、评价和学校资源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为手段,以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与稳定率为指标,服务学生终身职业生涯发展,提高专业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1、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制订专业调整规划,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强做优专业为目标,避免重复设置;使学校的专业设置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快课程改革和建设。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处理好社会需求与学生需求,学生就业、职业生涯发展、个性发展多元需求的关系。合理确定文化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的结构和比例,注重实践课的教学,广泛吸收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标准,提高专业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和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重点专业建设要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要支撑,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师资培养计划。各区(市)县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促进重点专业建设,为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社会自主招聘优秀专业教师提供政策支持。要重点培养学校专业负责人,使其成为引领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带头人。
4、和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产教结合。学校校内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以重点专业为支撑,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要与重点专业建设相配套。大胆改革实训实习基地的管理体制,在有利于提高学生操作技能的前提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以设生产车间、租赁、有偿使用等方式投资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允许重点专业教师对实训实习场地进行承包经营等。
5、发挥社会服务功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强专业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职业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学校专业建设的水平,最终通过社会来检验。学校要主动听取企业对人才需求和专业建设的意见。要建立专业预警机制、专业自我调节机制和毕业生跟踪制度,及时改进专业教学工作。
6、重点专业建设以《*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
五、建设程序
1、按照学校管理权限,学校向所在区(市)县教育局提出建设重点专业的申请,申请中明确建设重点专业名称及专业办学条件。每年2月和8月,区(市)县教育局汇总本区域建设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集中在3月和10月进行验收。
2、在市重点专业基础上,积极支持申报创建省重点专业。
3、对已建成的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市教育局在招生、实训基地建设、经费、骨干教师培训等方面对省、市级重点专业予以重点支持;对在办学过程中质量下滑、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重点专业进行淘汰。
4、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重点专业建设作为职业教育攻坚和学校内涵提升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5、市教育局将重点专业建设作为对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