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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确保我县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计生特殊家庭各方面需求,充分发挥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的信息交流、资源链接、资源共享等平台功能,动员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实改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身心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多方位扶助,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感受到关爱和温暖;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推动形成关怀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扶助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活动更加丰富。到2020年,全面完成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暖心家园”项目创建任务,扶助工作覆盖全县,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以精神慰藉为帮扶重点,多种形式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重新融入社会。
上下联动。以全覆盖为基本目标,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力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规范发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推动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注重实效。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真情投入、用心关怀,力戒形式主义,防止作秀走过场,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四、工作措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指导,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部门协力合作,切实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一)建立健全精神慰藉制度,提供精神关怀服务。
1、建立完善心理援助服务队伍。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培养一支相对稳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积极支持鼓励建立失独群体互助服务的社会组织,引导失独家庭父母尽快融入帮扶活动。
2、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计生特殊家庭心理援助服务队采取集中授课或分片培训的方式,每年组织失独家庭父母举办1-2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引导他们树立积极、阳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3、开展交流联谊活动。组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交流联谊活动,如文体兴趣班、集体庆生、节日联欢、手工制作、爱心公益活动等,引导其走出困境,重树生活信心。
4、建设暖心家园。按照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建设要求,建设澄江镇中山社区暖心家园项目点,依托社区原有的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环境温馨、标识统一、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的国家级“暖心家园”,并逐步辐射至其他乡镇,成为宣传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主阵地。
(二)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提供日常联系、生活关怀服务。
5、开展“3+1”结对帮扶。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档案,发放帮扶联系卡。实施“3+1”结对帮扶:即1名医务人员、1名计生联络员、1名志愿者+1户失独家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掌握情况、疏导化解矛盾、及时排忧解难。
6、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传统节日集中慰问和定期访视制度。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各级组织人员对失独家庭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送上节日慰问金、慰问品和节日问候,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每季度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开展一次上门访视,了解掌握计生特殊家庭的困难和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建立呼叫救畅通机制。为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每户免费发放一部老年手机,每月提供定额话费补助,定期编发关怀手机报,畅通失独家庭沟通渠道。
(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工作模式。
8、开展志愿服务。与县爱心协会协作,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点对点”、“手拉手”、“心贴心”亲情关怀活动,构建“专业化、网络化、个性化”志愿者服务体系,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生活照料、看病就医、法律援助多种帮扶服务。
9、培养志愿者队伍。组建由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心理咨询师、医生、律师、教师、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围绕生活帮扶、心理抚慰、养老扶助、医疗卫生、再生育关怀等服务重点,全面开展帮扶活动。注重培养和吸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成为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加强帮扶志愿者队伍规范管理,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扶助能力。
10、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枢纽型作用,孵化和培育专业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组织,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公益组织合作形成更具有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力量。
(四)建立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减轻群众后顾之忧。
11、特别扶助金制度。按照国家、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规定,对失独家庭女方年龄40至48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扶助金,对年龄49至59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450元,对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发放580元扶助金。
12、一次性抚慰金制度。2016年1月1日之后独生子女亡故的的失独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的,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抚慰金。
13、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政府出资为年满40周岁的失独家庭父母办理住院护理补贴保险,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按住院天数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住院护理补贴,一个保险期间最多累计90元。
14、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省、市、县定点医院设立计生特殊家庭就医快速通道,失独家庭父母凭《江西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诊服务卡》享受优先服务。
15、开展免费健康检查。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健康档案,开展随访服务和健康指导。每年组织计生特殊家庭到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开展免费健康体检,2019年体检费标准:男性240元/人次,女性325元/人次。
16、全面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为女方年龄在29周岁以上,具备生育条件和指征的失独夫妇提供心理疏导和生育指导、解除现避孕节育措施(含结扎复通)、体格检查及生育力评估、再生育禁忌症排查、影响再生育相关疾病检查治疗、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建立信息服务档案等服务。每疗程检查治疗费最高补助6000元;采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每户最高补助9万元。
17、重大事故救助行动。失独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给予救助,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民政部门优先将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失独困难家庭父母纳入低保对象范围。
18、拓展养老服务。积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协调落实居家、社区、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普及疾病预防、慢病防治、安全教育、老人护理等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民政部门对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父母尤其是失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同时积极探索失独家庭老人临终关怀服务项目。
19、实行优先优待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对农村失独家庭在建房审批及集体福利分配时给予增加一人配额。各级人民政府和房管部门对城镇失独家庭给予优先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失独家庭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和创业贴息贷款。
20、开展亲情牵手行动。民政部门为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收养信息,并协助办理收养手续和减免有关费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健全领导机制。成立暖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卫健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县民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建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计生协会办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计生协会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暖心行动”作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和乡村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健全部门合作机制,推动任务落实。
2、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加大专项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国家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经费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经费严格按《中国计生协2019年暖心家园项目实施方案》、《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要求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使用。
3、加强能力保障,健全学习机制。县卫健委、县计生协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适时举办暖心行动业务培训及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提高乡镇、村居基层计生干部、计生协会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各乡镇、村居也要积极组织开展计生干部、计生协会员、计生特殊家庭群众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计生特殊家庭各项优惠服务政策,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
4、加强督导评估,健全考核机制。将暖心行动纳入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与计生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加大考核计分权重;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明显、富有特色的乡(镇)、村(居)进行表彰。
5、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帮扶档案。各乡镇(场)要规范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档案资料,做好帮扶日志记录,实行一户一档、动态更新,做好中国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做到准确、全面,不错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