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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7月-8月)。区、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意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区上下都知晓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9月-12月)。各街道要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围绕“两项管理”和“四项建设”,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逐步实现工作规范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和队伍建设职业化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阶段(2013年1月-4月)。各街道要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区人口计生局将组成工作指导组对各街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考核评比阶段(2013年5月-6月)。对全区人口计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成效进行考核、评比。同时,“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具体内容
(一)开展基础信息大清查,切实提高统计质量。1、开展基层基础信息核查。年7月-年10月,对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孕、生育(收养)、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进行信息核查,进一步摸清人口底数。2、加大统计检查和暗访力度。区、街道两级要加强对社区基础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落实整改,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与跟踪服务,社区发现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第一时间把信息通报给街道,共同做好工作。狠抓基层统计工作作风,加强统计信息的采集、变更、核定和上报工作,严肃统计上报纪律,提高基础信息上报的及时率、完整率和准确率。3、加强统计质量监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1.5%以内,不出现突击补报计划外异常现象。核查未纳入管理的育龄妇女,以WIS系统信息为基础,利用公安户籍、民政婚姻登记等渠道的育龄妇女信息,全面核查育龄妇女管理底数,对核查出的漏管、不明去向等重点对象,千方百计核实其基本信息,及时建立档案,纳入WIS系统,落实管理责任。核查过程中,全面掌握育龄妇女孕情,对核查出的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出现违法生育。及时掌握空挂户、集体户、拆迁户信息,提高WIS系统的覆盖率和准确率。4、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要对近10年以来的人口出生,特别是违法生育统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充分利用公安落户、卫生预防接种、医院接生、幼儿入园、小学入学等渠道的个案信息,逐人核对,对核查出的出生漏报、错报及时进行补报;及时修改和补充WIS系统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信息。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要公开张贴《关于对违法生育瞒漏报现象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开信》,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调查落实,一查到底。
(二)推行网格化模式,实现ABC分类管理。1、网格化管理模式。我区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一是一级网格。即街道级网格。组建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并做好与区级的对接工作。二是二级网格。即社区网格。每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网格,共91个网格。各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三是三级网格。即居民小组网格。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社区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合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以300户左右为标准设置居民小组网格,配备居民小组网格管理组,内配2名以上小组长。居民小组内的每个楼栋选出一名楼栋长,形成居民委员会——网格管理小组——楼栋长为线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积极参与,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做到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2、实行分类管理。以网格化管理方式为基础,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分类管理。一是划分管理人群。以社区为单位,在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口计生信息、数据有基础上,按ABC分类登记。A类为重点对象。主要为:再生育意愿强烈、户在人不在、无业待业、自由职业、个体私营,以及当年结婚、怀孕、生育、四项手术者。B类为一般对象。主要为:只生一个孩子,计划生育思想稳定的广大群众。C类为放心对象。主要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等。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服务。A类对象要求重点管理服务。通过网格网点,确定每一位A类对象的联系人,定期见面随访,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如果发现孕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做思想动员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落实知情选择避孕方法,要求每半年一次B超等生殖健康检查。B类对象要求一般管理服务。参加每年一次B超生殖健康检查,落实知情选择避孕方法,发送避孕药具。经常参加社区组织宣传活动、知识讲座,满足需求服务。C类对象可以松散型管理服务。以满足需求为主的管理服务(由单位提供每年生殖健康检查和发放药具)
(三)强化计生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国策自觉性。1、要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继续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女孩、出生性别比治理的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优生优育优教“三优”促进工作,为提高家庭品质生活、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成员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要继续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计生宣传教育阵地。设立人口计生图书角、阅报栏、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开展远程宣传教育等形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立体式的宣传教育网络。3、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加大依法行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有能力但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发现一例曝光一例,就案讲法,教育一片。4、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人口学校等设施,加强对重点人员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指导和对新婚、现孕人员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的知识宣传培训,提高重点育龄人群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深化优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1、进一步提高计生“三查”率。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继续做好优质服务惠民工程,切实把B超“三查”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对重点对象每年二次的B超“三查”服务,其检查率达100%。对极少数不参加“三查”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跟踪随访,定期上门见面,杜绝违法生育。2、认真做好药具管理服务和随访工作。要按照避孕药具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大力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和随访工作。要求对当年产后、四项手术后的重点对象随访率达到100%,要大力宣传倡导广大已婚育龄妇女落实放环等长效节育措施,减少意外怀孕。3、进一步完善服务阵地建设。要求各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各街道要有1名医学专业毕业的计划生育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服务站(室)人员每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做到持证上岗,社区有完整的咨询登记和随访记录。4、进一步做好优生两免工作。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继续做好优生两免工作,孕检率达90%以上。
(五)加强协会建设,推进群众自治。1、要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大力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2、要进一步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做好“加法”,对计生家庭落实普惠政策叠加特惠政策的机制,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做好“减法”,对违法生育的家庭要落实约束机制,暂缓施行优惠政策和降低标准,要在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制章程中体现奖惩措施。3、在流动人口租房集中的地区推广“诚信计生双向承诺”模式。即由房东代表签订协议书,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孕情工作。(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计生职业素养。1、落实社区计生服务员。根据浙人口计生领办〔〕7号文件及市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社区至少配备1名、2000人口(含流动人口)以上的大社区至少配备2名计划生育服务员。在流动人口5000人以上的社区配备1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员,负责抓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2、加强学习培训制度。区、街道二级要集中时间,通过分类培训、现场观摩、具体指导、个别辅导、比武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计生服务员集中学习各项工作规范,掌握服务技能,熟练工作流程。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教育,增强计生干部职业素养,树立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队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