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房管局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房管局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房管局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我局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招商引资积极性,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完成县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快推进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力实施“开放兴县”战略,抢抓机遇、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号,培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招商与服务并重,推动引资、引技与引智有机结合,促进内资、外资、外贸稳步增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考核时限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计分

今年招商引资考核采取积分考核方式。2013年我局引进项目积分任务100分,每个招商引资责任部门需完成部门的招商引资考核积分,我局将任务分解至各部门(公司),由部门(公司)按正式职工人数计算,详见附表。计分方式如下:

(一)工业项目

引进工业项目采取分阶段计分的方式。

1、入园购地的工业项目

(1)提供项目信息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具有真实投资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项目评审小组初审和考察认定为有价值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

(2)完成签约计4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合同。

(3)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人民币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完成土地摘牌计20分,购地款每10万元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5)完成厂房规划和勘探设计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意见书和正规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设计图。

(6)主体厂房开工建设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7)竣工投产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2、落户乡镇的工业项目

(1)完成工商注册并主体厂房开工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2)竣工投产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租厂房的工业项目。完成工商注册并实现投产计3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一是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二是实地查看。

(二)第三产业项目

三产项目采用分类计分。

1、房地产项目。引进在县内购地投资建设房地产项目,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土地款,按投资者竞拍实缴土地款每200万元计1分。认定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以及缴款发票。

2、现代服务业项目

(1)引进并完成签约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

(2)完成工商注册计20分,注册资金每100万元加2分。认定依据:提供项目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外资项目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完成现代服务业项目规划、旅游项目规划计20分。认定依据:提供正规设计院出具的规划图纸。

(4)主体设施开工建设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5)竣工投产(开业)计2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其他购地的三产项目

(1)完成土地摘牌并付清购地款计30分,按经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方案标明的建筑面积每1000平方米加1分。认定依据:提供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及缴款发票。

(2)主体建筑开工建设计3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3)竣工投产(开业)计40分。认定依据:实地查看。

4、其他不购地的三产类项目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计分。

(1)引进三产企业当年实现纳税的,每纳税10万元计5分。认定依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2)引进的金融业企业开业后,按注册资本金每1000万元计10分。认定依据: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实地查看。

(3)当年引进外贸出口企业,每出口100万美元计10分。认定依据:海关反馈的企业出口数据。

(4)引进一家服务外包企业计30分,认定依据:提供投资方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5)引进一家科研机构计40分。认定依据:相关部门的登记或备案材料。

(三)加分项目

1、引进外资项目,每现汇进资2万美元加1分。

2、引进工业企业当年实现外贸出口的,每出口10万美元加1分。

3、引进1个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加100分;引进1个国内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项目加60分。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加40分。

四、项目考评范围

(一)可认定的项目

1、所有以现汇进资的外资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

3、从企业纳税或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必须达到纳税额度才予认定)。

4、从企业出口之日起,一个完整年之内出口额达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达到出口额度才予认定)。

5、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业企业项目。

6、在县城规划区内购地款达15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在乡镇购地款达8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二)不予认定的项目

1、第一产业项目。

2、个体营业执照项目。

3、原矿开采、砖厂、采砂(石)厂、小水电站、小气站、小餐饮服务、小网吧、小宾馆、小酒店、小农庄、小娱乐场以及捐赠或援建的项目。

4、当年引进但在中途停产、注销或撤资的项目。

5、变更法人代表或注册地址的项目。

五、奖惩措施

(一)绩效考核加分。按2013局绩效考核办法规定给予部门及个人加分。对招商引资第一信息提供并引进成功者按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分数每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加2分、20分封顶;个人绩效考核加1分,10分封顶。

(二)绩效考核扣分。部门未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年终每少完成1分给予部门绩效考核扣除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三)奖励。局加大对招商引资奖励力度,重奖有功人员。

六、组织领导

成立局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