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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村二级便民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特别指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机关效能活动为契机,以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为主旨。
二、组织管理机构
按照县级统一安排,镇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同志兼任,乡党政办主任同志负责进驻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由党政办刘钊同志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
三、工作目标
(一)2013年3月10日前,完善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办公场地设在乡文化站一楼,实行开放式办公,要求依托我乡行政权力清理电子政务平台涉及的办、站、所一律入驻便民中心,即民政办、计生办、林业站、村建所、国土所、党政办、均分派一名工作人员入驻,入驻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求全部到岗,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正常开展工作。
(二)2013年4月8日前,完善全乡村和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我乡实行全乡村(社)区逢场集中办公制度,办公场地设在乡文化站一楼左侧,要求每月逢场日(2、5、8、12、15、18、22、25、28)各村(居)均派一名干部入驻开展政务服务。非逢场日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的名称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其标牌应悬挂在村级办公场地醒目位置。村(社区)两委会专职干部作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人员,各村(居)主任要认真组织安排值守表,负责本村(社区)群众事务。
四、工作内容、原则、人员对象、程序
(一)内容
1、民意代言。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通过走村入户调查、问卷调查、座谈访问等形式,收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分类、反馈,在村(社区)一级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研究办理,对需乡级以上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反映。
2、事务代办。一是行政审批类。主要包括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对象的申报,医学出生证明,农村育龄群众长效节育措施奖励上报,农村五保户申办,企业离退休人员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安居工程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建房申请,农村村民住宅占用耕地出具农用地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镇乡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农业机械驾驶证、户口迁移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初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登记,场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审批,场镇建筑垃圾处置证审批,林权证、砍伐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二是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医疗和养老保险申领补贴申报,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办理及关系转移,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申办及医疗费用报销,申办《大病统筹病种门诊卡》,困难职工补贴发放,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报销和优抚对象小病补助,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金发放,“4050人员”养老医保补贴申报,用电申请,镇村医疗机构报销,县外住院报销,死亡注销登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地农民再就业证、残疾证、未婚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惠民帮扶证办理,各种惠农补贴等。三是其他社会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民情信息收集处理,新农村建设实用人才管理服务,老党员困难补助,代收代缴水利工程水费、饮用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电话手机费,社区新经济新社会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与教育服务,党员志愿者队伍管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等。
3、诉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创造条件帮助辖区内群众解决生产发展方面的困难,向群众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做群众的经纪人。
(二)原则。实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制度,应当遵循自愿、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选择,在村(居)民授权委托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无偿,做到农民办事不出村、居民办事不出区、职工办事不出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人员。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人员队伍,动员和组织镇乡、村(社区)有代言、、代办能力和意愿的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园区、县级各部门、镇乡各办、站、所均要确定一名员,把思想好、党性强、业务精、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同志派驻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村(社区)两委会专职干部为本村(社区)专职员。
(四)对象。镇乡、村(社区)所有村(居)民群众都是党员干部的对象,重点是孤寡、残疾家庭,困难家庭,缺资金、劳力和技术的“三缺”家庭,并积极探索向流动人口、“两新”组织等领域延伸。各基层党组织在普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有明确需求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负责的党员干部按居住地、产业链等划分联系区域,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区。
(五)程序。各镇乡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该镇乡的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直接办理镇乡级权限事项,全程代办县级授权事项;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受理群众需要到镇乡及以上办理的各项事务,为本村(社区)群众提供服务。
四、工作纪律
乡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镇乡纪委要严肃查处变相收取费和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建立对人员的考核机制,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双重管理和考评办法。要充分发挥服务对象和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开展评议,并将评议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