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城乡老龄管理发展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编者按:本文主要充分认识我区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继续深化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及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宣传、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和老年优待制度、抓好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加强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和完善市场化为老服务工作、完善社会关照体系,实现多局面服务、强化每日联系空巢老人制度、积极推进老年教育、积极做好区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评估定级工作、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建立老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建立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构建城乡一体化老龄工作新格局,促进和谐*建设,现就推进我区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区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
20*年,我区60岁以上人口数为6.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15.44%,已经进入老龄化城区。近两年,我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截止20*年底,全区老年人口达7.3679万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18.3%,人口老龄化日渐突出。老龄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清我区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把老龄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更加重视老龄工作,更加有效地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推动我区老龄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继续深化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一是要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老人实行应保尽保;继续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无老人”、“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抓好敬老院建设,全面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引导“三无老人”、“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三是开展对特困老人临时性救助工作;大力倡导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特困老人的生活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拓展医疗卫生资源覆盖面,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需求。在推进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资源,在基层社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近就便享受卫生保健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老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无劳动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老人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老人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要完善以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经济的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就近、方便、及时地得到各种医疗服务。三是要大力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工作。要加大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帮助老年人增长保健预防知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四是进一步做好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免费体检工作。区卫生局要做好每年免费为我区90岁以上老人提供上门体检服务一次工作的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和老年优待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区老龄办、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3600元、9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6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年120元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老年人及时领取长寿补贴金。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审核报送和发放长寿补贴金,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老龄工作考核;在做好审批发放长寿补贴金的基础上,做好长寿补贴金审批发放情况的检查工作。二是做好省、市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区老龄办要按照即来即办原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办理。三是安排、落实好高龄、特困老年人慰问工作。要安排好高龄、特困老年人慰问计划,并抓好落实,不留死角,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每一位高龄及特困老年人身边。
三、进一步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
(一)抓好老年福利设施建设。规范全区敬老院标识和管理制度。区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管理,全面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鼓励老年人集中居住,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使老年人高兴、家人放心、社会满意;提高“星光老年之家”的利用率。
(二)加强老年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加大为老服务设施投入,完善老年活动场所,加强老年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在基层社区建立老年人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场所,满足老年人学习、交流、健身、娱乐的需要。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和阅览室的作用,为老年人的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养老提供信息服务。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4号)要求,20*年底前,在全区45%的街道办事处建立老年服务中心、25%的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点。确定合江亭、水井坊、牛市口、莲新、沙河、狮子山、三圣等七个街道办事处为20*年老年服务中心建立单位,其所辖相关社区为20*年为老年服务点建立单位。三是各街道办事处要依托老年服务中心和社区为老服务点,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日间照料提供场地。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工作要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大力开展助老服务,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和发展志愿者、专业化服务组织,共同营造为老服务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将发展社区养老作为居家养老工作的重点,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举办老龄产业,培育老龄消费市场,努力促进老龄产业及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社区的养老服务水平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积极发动志愿组织参与为老服务活动,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志愿组织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完善社会关照体系,实现多局面服务。深化社区照料体系建设,实施“两线一点”(社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小区管委会—居民院落—楼栋—单元的服务网络,社区为老服务点)服务,建立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义工为老服务制度,注重发挥邻里关照作用,把帮扶老年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完善市场化为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探索扩大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受助范围、扩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时间、提高工时标准,满足我区老年群体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服务档案。
(四)强化每日联系空巢老人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巡查探视、电话问候等方式每天至少联系一次空巢老人,确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能得到及时帮助。同时,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开展“优先、优质、优惠”三优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五、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及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一)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要从老年教育发展规律出发,推进老年教育,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老年人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探索老年教育的办学思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将发展老年教育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让老年人走出课堂走入社会,“学以致用”、“老有所为”和为社会服务。
(二)积极做好区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评估定级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做好我区老年大学创建*省A级学校、街道创建*省Β级学校的申报、评估等工作,为我区老年大学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三)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加强老年文体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和上网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参加“成都市老年艺术节”活动,推动全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四)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为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丰富充实他们的晚年生活,让他们保持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进知识,培养情趣,颐养天年,应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旅游活动,让老人们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的旖旎风光,感受祖国的繁荣昌盛,进一步激发老年人的爱国热情。
六、加强宣传、维权工作
(一)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建立各级老龄宣传工作通讯员制度,完善老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老龄宣传工作开展;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全民敬老意识;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敬老优待、“阳光助老”、老年维权、农村家庭赡养、社区居家养老和重阳节、老年艺术节的宣传,及时反映全区老龄工作情况。
(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涉老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让老年人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依法维权的途径,让每个公民都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单位和个人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要继续做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严厉打击和惩处严重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利用举办老年法律知识讲座、涉老案件进社区审理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积极开展老年司法救助和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老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解决好老龄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老龄办要发挥好议事协调作用,督促做好涉老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宣传表彰等日常工作。涉及老龄工作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老龄工作人员,充实街道办事处、社区老龄工作力量,确保老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要明确老龄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监督考评机制,落实好工作人员待遇;要加强老龄工作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老龄工作者自身素质,提高为老服务的水平。
(三)建立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老龄工作的投入,区财政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养老设施建设、高龄老人补贴、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等老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鼓励慈善和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四)加强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群众组织,指导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各类老年文体队伍组织在社区的备案工作,引导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民主建设、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