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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刻认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机构;配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宣传;完成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共享;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长效管理模式;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门楼牌手工编制;业务培训、力量组织、门楼牌装订阶段;采集录入;查漏补缺及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搞好协作,形成合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根据*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工作建设的通知》(成府流办〔20*〕1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成府流办〔20*〕54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试点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年8月10日起在全区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有效途径。自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以切实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为落脚点,规范基层网络,强化基础管理,加强综合治理,狠抓措施落实,通过在东光、狮子山、三圣辖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为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努力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机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健全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部门联动互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效果;通过强化信息质量管控,提升基础信息的社会应用价值,促进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由注重人的数量和行为管理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转变,由传统分散管理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由“条块分割、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转变,由政府统揽向社区化、社会化、规范化转变,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服务为重、具有*特色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路子。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分局局长*任组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刘家根、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分局、区目督办、区综治办、区新闻中心、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服务委、区文广局、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信息办、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区旅游局、区残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组成。设立*区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兼任,人员由相关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机构。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机构并指导社区及居民小区院落成立相应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机构。在全区形成区、街道、社区、小区院落四级组织机构,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合力抓落实。
(二)配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
要加强对基层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全区现有治安协管员、城市管理协管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为基础,由区*分局再行招募130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一支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服务管理队伍,专职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及家庭装修税收征管工作。区流管办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规范招用和培训,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流动人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宣传。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服务功能,特别要依托社区等基层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完成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和共享。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房屋信息、用工单位信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等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推行信息采集责任制,实施责任承包、网格管理、分层采集、绩效考核,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区信息办要充分依托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采集协作网络,整合信息资源,规范采集要素,做到“统一要素、综合采集、集中管理、信息共享”。
(五)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长效管理模式。
前期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街道办事处要再次对前期采集到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有效维护和查漏补缺,对所有登记录入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的流动人口和房屋信息逐条进行清理核对,及时纠错补缺、变更和注销,确保登记录入的房屋信息与实地房屋一致、登记录入的居住人员信息与登记录入的房屋信息一致。实行“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始终保持暂住人口信息动态、鲜活。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优化工作网络,不断加大对采集数据的有效研判,通过数据比对,建立流动人口预警平台,通过对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处置,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全域管控,有效预防个别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同时,要在对采集数据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属地管理”、“以房管人”、“物业协管”等模式,延伸工作触角,拓宽工作渠道,为构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有序推进。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调查、门楼牌手工编制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二)业务培训、力量组织、门楼牌装订阶段:9月1日—9月9日;
(三)采集录入阶段:9月10日—11月20日;
(四)查漏补缺及机制建设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制定服务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科学合理地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精心制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量完成。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区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方位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劳动、计生、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将服务职能延伸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通过对流动人信息的有效采集和“一卡通”的有效运用。逐步实现为流动人口提供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享受同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社会和法定义务。
(三)搞好协作,形成合力。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探索完善“多位一体、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方保障”的服务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部门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按照“互通情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职能部门之间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提供各类信息。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区流管办要对入户登记、信息采集等各个环节明确工作责任,量化工作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及时总结、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工作中违反制度以及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提出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