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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出农机化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用大型农业机械深松整地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秋季深松整地及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打破犁底层为目的,对达到标准要求的深松作业给予补贴,每3年对全市整村(屯)推进村(屯)的旱田可机耕地深松1遍(具体年度计划另行下达)。
二、质量标准
(一)机具要求。采用全方位深松机、间隔式深松机、浅翻深松机等深松机械。
(二)深度要求。深松深度必须在25厘米以上,超深松深度在35厘米以上。
(三)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省农机田间作业质量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是“深、平、细、实、严”,达到待播状态,增强抗旱保墒能力。“深”是指深松深度必须在25至30厘米,超深松必须在35厘米以上;“平”是指起垄必须做到垄形平直,50米内弯曲度不超过5厘米,垄距偏差不超过2厘米,达到垄形均匀,垄向笔直,垄体饱满;“细”是指土壤细碎,无残茬,无土块,无漏耕,松、暄、耙深浅一致;“实”是指起垄镇压联合作业,无漏压,无拖推;“严”是指秋施肥地块的肥料必须包实包严,深浅一致,播施均匀。
三、资金补贴
(一)资金来源。采取各级政府深松补贴资金捆绑使用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市)也应按要求自筹资金进行匹配。
(二)补贴对象。深松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旱田深松作业。享受补贴的对象为按标准完成深松作业任务的耕地承包人,具体操作时直接补给作业者。为充分发挥大型农业机械作用,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补贴地块必须是连片作业,平原地区必须在300亩以上,山区和半山区必须在100亩以上,且必须是整村(屯)推进“三三”轮耕制的村(屯)。
(三)补贴原则。补贴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整村(屯)推进和谁深松、谁受益,先验后补的原则。
(四)计划下达。由市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市)旱田耕地面积以及“三三”轮耕规划完成情况,并参考各地区申报面积、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数量、深松机数量、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示范基地数量等提出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区、县(市)。
(五)补贴程序。由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深松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农机主管部门,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逐级拨付到各级财政部门或农机主管部门。由补贴发放部门组织将各村(屯)作业完成情况在本村(屯)公示2日无异议后,根据验收核定情况和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作业者。
四、组织实施
(一)推进方式
从起,全市深松整地全部采取以村(屯)为单位、整村(屯)推进的方式进行,深松面积必须达到本村(屯)旱田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方法步骤
1.制定轮耕规划和工作方案。由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轮耕规划和工作方案。规划要以村(屯)为主体和基本单元,按“三三”轮耕制的要求制定,并要标明作业地块和作业年份,报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各地区要以村(屯)为单位,建立电子“三三”轮耕图和补贴档案,凡坡度在15度以下的旱田均要列入“三三”轮耕规划。轮耕规划和补贴档案将作为制定、核实深松整地计划的基础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2.落实地块和责任。各区、县(市)要由乡镇政府牵头,以村(屯)为单位落实年度深松整地地块。由乡镇政府和村(屯)委会与农机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待深松地块所有者与作业者的衔接,统计农户拟作业面积和作业顺序等,并在对农户上报的拟作业面积进行核实汇总后,在本村(屯)内公示2日,无异议后上报区、县(市)农机部门。
3.按作业协议实施深松作业。由乡镇政府(或农机主管部门)、村委会(组织者)和作业者签订作业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严格按协议进行作业,并按要求填报《秋季深松整地作业单》等。
五、检查验收
(一)区县(市)自查。由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人员,以村(屯)为单位进行。要逐地块、逐村(屯)核定作业质量和数量,并以村(屯)为单位详细填写《秋季深松整地整村(屯)推进作业验收单》。各区、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补贴、验收档案,对核定验收结果负责,并将核定记录、作业单、验收单、作业协议与统计报表等材料一并存档
(二)检查验收。由市农机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在区县(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深松整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补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深松整地及补贴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农机主管部门负责调配机具、综合协调、统计报表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乡(镇)、村(屯)负责搞好农民的思想动员、落实地块、签订作业协议、组织倒地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深松整地任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区要建立监督管理体系,设立区县(市)、乡(镇)、村和农民监督员,对计划安排、落实地块、公示补贴等相关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实际进行抽查,对谎报虚报作业量、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贴计划,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农民切实受益。
(三)加强资金管理。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对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和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奖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各地区开展深松整地工作的积极性,市政府将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区、县(市)给予表彰奖励。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根据实际,对在深松整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屯)、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