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意见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促进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意见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机构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执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强化基层一线力量为基础,以创新监管方式为手段,以执法重心下移为目标,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队伍网格化,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网络化,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网格为单位,以网络系统为平台,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完善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机构,充实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队伍,增强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为政府实施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确保社会稳定构建有效化解矛盾的工作平台。

三、基本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以1个开发区为1个大网格,形成5个大网格,以1个村(社区)为1个网格,全镇形成40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依托镇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40个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监察协管员的积极作用,对网格内发生的一般性劳资纠纷,由协管员妥善调处;对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简易案件,由监察员及时调查处理,并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网格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是指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形成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和劳动用工情况电子档案,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建立基本数据库。及时掌握该网格内用人单位的有关信息,根据用人单位分布、规模和用工管理诚信度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督管理,推动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同时,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信息系统管理软件,为网格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通过实施两网化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

四、具体方式

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明确镇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协管员的监管责任。

(一)劳动保障监察责任网格区域

全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要求,合理划分监管区域,加强监察执法工作。镇劳动保障所为负责网格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劳动保障所所长为二级网格管理的责任人,配备2名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明确监察员责任,并明确2—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反馈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协调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法纠正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上一级网格管理单位负责对下一级网格化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管理平台。基本信息由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及协管员深入到所辖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镇统一制定的信息采集标准,逐一采集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做到所辖地区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子清、信息全,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

(三)劳动保障监察兼职监察员队伍管理

兼职监察员职责: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劳动保障所负责人兼任,负责所辖网格内的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协管员开展工作,调查处理一般劳资纠纷案件,配合专职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从源头上化解和预防劳资纠纷,弥补现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的不足,更好地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兼职监察员进行年度考核,将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格、责任到人,确保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职责明确,有效进行。

(四)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是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人员,持统一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上岗,按照全面实施网格化监察的要求,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其工作职责是:及时采集和维护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各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映群众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反映群众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诉求,及时传递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处理等监察业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加大两网化建设力度

要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增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快速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高效履行职责。积极推广使用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软件,配齐网格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装备,为实现“两网化”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创造良好条件。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提升工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客观要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