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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第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放心消费创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消费环境治理与优化为重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组织推进机制,推进创建工作测评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和诚信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着力解决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已有放心消费创建成果基础上,通过努力,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放心消费创建目标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放心消费创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费者对安全健康、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和消费知识广泛认知。通过第三方民意调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认同度达到90%以上。
——“百千万工程”推进更加有力。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培育打造10家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建立100个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条示范街(区);形成780家以上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
——消费维权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要达到100%、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培育建设放心消费保险行业示范单位10个、放心消费快递行业示范单位10个,实现“四街一店”的创建目标。
——市场监管与执法合力进一步增强。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源头治理、打防结合、共同推进市场整治的联动效果更加明显,年内各成员单位开展消费环境专项整治次数不少于2次。全年无重特大消费责任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百千万”工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深化示范行业创建。围绕诚信体系建设和百姓关注的重点、热点消费领域,进一步扩大行业创建工作覆盖面,力争使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参创率达到80%以上。重点抓好保险行业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保险行业秩序。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网络放心消费安全建设工作,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对销售网络的电子台账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信息化监管与运用水平。
2.深化示范企业创建。开展“百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模范店建设,加大诚信品牌规模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完善培育计划和重点企业培育名录,加强跟踪指导,健全培育档案和信用记录。结合往年省、市级先进示范单位“回头看”,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定期复核和摘牌退出等机制,继续发挥好企业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创建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3.深化示范街(区)创建。按照“巩固成果、提升质量,有序拓展、打造精品、因地制宜、形成特色”的创建原则和省、市任务分解方案,积极整合区域内创建工作资源和力量,实现乡镇一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努力做到创建一片区域、提升一批行业、做优一群企业,改善一方环境,确实让放心消费创建成果惠及广大百姓。
(二)强化市场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1.加大对重点领域市场的整治力度。按照“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的要求,切实抓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重点消费领域不规范行为治理工作。突出对公共服务业、房地产及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个性化定制、预付费式消费、金融消费等新型服务业态的监管与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加大对重要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以食品、药品、种子农药、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服装和妇女儿童老年用品等为重点,实施商(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扩大检测范围和抽查批次,加强对检测结果的分析运用,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3.加大对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黑名单管理、经营异常管理、警示管理等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并运用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建立联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市场开办单位等自治自律作用,完善征信系统建设,使违法违规企业和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加强维权体系建设,建立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1.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公益诉讼、诉调对接和区域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发挥街道、社区、志愿者和基层维权服务站、企业内部投诉机构等作用,实现一般消费纠纷调解和投诉处理“不出门店、不出社区、不出村组”,提高消费纠纷快速处理与和解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2.创新维权机制。不断完善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全面推动市、县、乡(镇)三级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双向化。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司法援助和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救助资金和公益律师团的作用,对本地区的行业性侵权案例支持消费者提起个案诉,努力建立合法规范、程序到位、便民快捷的维权新机制,实现消费纠纷和解率、消费投诉处结率、消费者满意率的大幅提升。
3.提升维权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加大对生产经营和服务企业拒不履行、不兑现服务承诺,隐瞒、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的公开曝光和查处力度。充分借助媒体力量加强监督,建立重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定期曝光制度。全面推进消费维权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满意工程建设,围绕自身职能,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行业系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工作评价考核体系,促进消费维权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委、省政府清理规范创建达标项目审议结果批复,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将继续保留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持创建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的健全稳定,进一步优化创建机构组建要素,保持创建队伍和人员思想的稳定,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和扎实有效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到实处。各地调整后的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名单及时报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宣传,针对青少年(中小学生)、社区居民、老年人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创新和丰富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市创建办将联合《盐阜大众报》开展县(市、区)长访谈,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为主题,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广泛地开展各类公益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全省放心消费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放心消费创建环省行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三)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级创建办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责,会同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化与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主动配合意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督办会办等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创建成效。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探索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不断提升创建合力。进一步完善工作研究机制。以省创建办《放心消费创建实践与探索(续)》丛书编撰为抓手,建立项目化课题研究机制,分解落实课题研究任务,进一步强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