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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班子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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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班子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充分调动村(居)干部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岗位报酬;岗位考核奖励;经营纯收入提成奖;镇政府奖励;加强管理;执行时间;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维护农村大局稳定、基本工资、交通和通讯补贴、发展社区经济、提高村民收入、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区、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活环境、完善制度、村(居)务民主公开、建设精神文明、民风健康向上、年经营纯收入每人提成标准、各村应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由镇财政结算中心及农办审核,经镇主管领导审批、村建物业当年报建、当年验收、当年出租投入使用的出租物业、厂房奖励、积极化解本村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村辖区内没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村组实施“两公开一监督”,村、组干部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重大会议、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按季清缴垃圾清运费;、每新增一人就业、制订村干部分配方案,正副职、委员间应有差距、村干部报酬每年结算由镇审计办和结算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和补贴可按月发放,其余部分经年终考核后发放、在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益中提取,不得透支或借债进行分配、以百分制考核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进一步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充分调动村(居)干部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村大局稳定,根据《**市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的意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报酬

(一)基本工资

1、在职的书记每月工资标准2200元,副书记和村(居)委副主任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

2、在职支委和村委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1600元。

(二)补贴

交通补贴每人每月800元,通讯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有公车的只补通讯费每人每月400元)

二、岗位考核奖励(40000元/人)

(一)发展社区经济、提高村民收入(满分100分,15000元/人)

1、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率在5%(含5%)以下,得10分;增长率在5%以上,得20分;不增长则不得分。(20分)(结算中心、审计办)

2、净资产保值增值率与上年相比增长率在2%(含2%)以下,得10分;增长率在2%以上,得15分;不增长则不得分。(15分)(结算中心、审计办)

3、资产负债率40%以下,得15分;资产负债率超过40%,不得分。另外,所有融资(包括村小组征地款),均须提出书面报告,经镇主管领导审批,如出现未经审批融资的现象,也不得分。(15分)(结算中心、审计办)

4、以每年应上缴镇财政的各项上缴款的总额为考核指标,按当年完成上缴比例计分。(20分)(财政所、审计办)

5、做好村级各项统计工作,按要求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10分)。(统计办)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工作要达如下目标:20**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含80%);20**年参保率达到100%。(10分)(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

7、积极推进本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得2分;实现就业率90%以上得2分;新增劳动力100%就业得3分;村民自主创业有新进展,新办生产加工型企业5家以上得3分。(10分)(促进就业办公室)

(二)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区(满分100分,10000元/人)

1、成立由村、队两级人员组成的信访维稳工作小组,并落实专职维稳信息员及办公场所,得2分。做好日常信访维稳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其它重要紧急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矛盾纠纷等及时通知维稳工作中心,得2分。(4分)(综治工作中心)

2、积极化解村内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化解在萌芽状态,得10分。因情况信息不掌握,工作措施不到位、不落实,导致村民直接到镇政府或其他部门集体上访,非法聚集、滋事,堵塞、阻断交通的,每起扣2分;导致越级到市上访的,每宗扣4分;导致越级到省上访的,每宗扣6分;导致越级进京上访的,每宗扣10分(10分)(综治工作中心)

3、及时有效调解辖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纠纷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5分)(司法所)

4、按照“六有”(有普法宣传栏、标识牌、相对固定工作场所、印章、调解回访记录、统计台帐)的要求建设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少一项扣2分。(4分)(司法所)

5、协助完成办理暂住证任务,每减5%扣2分。(5分)(综管服务中心)

6、协助完成出租屋缴税任务,每减5%扣2分。(5分)(综管服务中心)

7、协助完成出租屋办证任务,每减5%扣2分。(5分)(综管服务中心)

8、大力开展创建“无毒村(社区)”活动,本村在册吸毒人员2/3以上接受强制、劳教戒毒,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无新增吸毒人员。(6分)(综治办)

9、明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每少一项扣1分。(3分)(安监分局)

10、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机构作用,定期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巡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5分)(安监分局)

11、协助做好各自辖区内各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5分)(水利所)

12、达到当年与镇签署责任书所确定的计划生育率,每降低0.5%的扣1分,本村(居)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借用工)有违反计划生育的不得分。(8分)(计生办)

13、当年度村(社区)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得2分,实现无政策外出生得3分。(5分)(计生办)

14、户籍人口查环查孕率达98.5%及以上得2分,每下降0.5%扣1分。流动人口达到80%及以上得2分,每下降1%扣1分。(4分)(计生办)

15、当年度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率达60%及以上,每下降5%扣1分。(3分)(计生办)

16、出生人口性别比值低于110(含110);高于110的每1比值扣0.5分。(2分)(计生办)

17、村(社区)按要求配足配齐专职计生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小组长。(2分)(计生办)

18、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率达95%以上的得1分;信息通报率达90%以上的得1分;避孕节育措施率达80%以上的得1分。(3分)(计生办)

19、在省、市计划生育检查考核中,被抽中的村(社区)检查考核不通过,在计划生育得分中扣20分。(计生办)

20、完成镇下达征兵任务,做好复退军人的优抚工作,上站体检青年双合格不少于镇下达指标数,每少一名扣1分。(6分)(武装部)

21、按期完成“两委”换届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改选好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5分)(社会事务办)

22、社会救济工作达到标准(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供养、临时救济、护残助残),有“应保未保,应退未退”的一例扣1分。(5分)(社会事务办)

(三)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活环境(满分100分,4000元/人)

1、核实做好本村详细控制规划。(15分)(规划建设办)

2、村集体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按规定招标每宗扣5分;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每宗扣2分。(15分)(规划建设办)

3、按《**府[20**]2号文》要求管理好闲置土地和自留地,擅自处理土地每宗扣10分,村民自建构筑物没办理审批手续每宗扣2分。(20分)(规划建设办)

4、成立城市管理小组(3人以上),管理本村村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管理工作,无成立小组扣3分;不按规定配备人数扣2分。(5分)(规划建设办)

5、每年投入村庄整治经费(包括道路、桥梁、路灯、公园绿化、河涌整治等)不少于村总收入的1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少于村总收入5%不得分。(20分)(规划建设办)

6、设有环卫清洁队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村道和街巷保持整洁,垃圾集中处理、日产日清,污水排放岸渠化。(15分)(环卫处)

7、村(居)辖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1宗扣5分。(10分)(环保分局)

(四)完善制度、村(居)务民主公开(满分100分,6000元/人)

1、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重大会议(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1分;一般会议(除书记以外其他“两委”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0.5分。(10分)(党政办)

2、档案管理达省二级管理以上(含省二级),达不到省二级管理,而村级建档复检合格的扣5分,村级建档复检不合格的扣10分。(10分)(党政办)

3、每月上报本村相关信息不少于5条,每少报1条的扣0.5分。(10分)(党政办)

4、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做好“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完善财务审批相关手续,每月财务情况于次月10号前公布,每违反一宗扣2分。(10分)(农办)

5、积极推进村级统一核算工作,按要求完成村改居工作。(10分)(农办)

6、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理论建设,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市、镇两级组织的集中培训。(5分)(组办、纪检)

7、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出现违纪违法现象。(5分)(组办、纪检)

8、党支部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常年保持2至3名后备干部。其中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达70%,有一定女性比例,有培养教育及跟踪管理措施。(5分)(组办、纪检)

9、建立和完善班子成员包片联户制度,每人联系4户村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抓好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活动,每个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联系2至3户群众。(5分)(组办、纪检)

10、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或违法违纪党员,每一宗扣2分。(5分)(组办、纪检)

11、做好党建工作,积极发展新党员,发展党员数与建党对象数保持1:3的比例;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教育,每年至少有5至6名入党积极分子。(5分)(组办、纪检)

12、积极配合“两新”组织建设工作,辖区内“两新”组织党支部组建率达80%以上。(5分)(组办、纪检)

13、及时掌握村情民意,每月上报相关信息2篇;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设有专门的党建工作宣传栏,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每年一次党员轮训,轮训率达95%。(5分)(组办、纪检)

14、村(居)人大小组每季度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0.5分。小组每月报送人大代表活动信息不少于2条得2分,每少一条扣0.5分。(4分)(人大办)

15、按时报送人大小组年度活动方案、总结等有关资料得3分,组织好代表参加镇人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得3分,每次每缺席1人扣0.5分。(6分)(人大办)

(五)建设精神文明、民风健康向上(满分100分,5000元/人)

1、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积极开展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文明户占90%以上。(15分)(宣传办)

2、建有老人活动室、文化室、图书室,图书存储量达3000千册以上,完成征订党报党刊任务。(9分)(宣传办)

3、有固定教育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科普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等,一年专题宣传不少于4期。(6分)(宣传办)

4、积极培养本村特色文化项目,建有一支以上有特色的民间艺术队伍,积极参加镇组织的文体活动。(7分)(宣传办)

5、辖区范围内有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开展群体性文体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文化体育活动。(8分)(宣传办)

6、有健全的妇女组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年内积极开展妇女培训3次以上并积极促进妇女就业。(8分)(妇联)

7、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100%解决落实外嫁女及其子女分配。(5分)(妇联)

8、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制度,有完善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团员推优率达100%。(4分)(团委)

9、有社区(农村)志愿者(义工)服务站,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稳定的义工队伍、管理制度及各类资料、档案完善;经常开展助困助学、敬老助残、安全教育、维权帮教等志愿服务;每个季度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次。(6分)(团委)

10、巩固省级卫生村成果,年度复检评分达90分以上。年度复检评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1分扣1分。(10分)(卫生办)

11、庙社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正当活动安全得4分,要及时掌握和处理乱建庙社,滥塑宗教造像行为得6分。(10分)(统侨办)

12、有分管领导分管统侨工作,对辖区在外的华侨、港澳台同胞要认真进行登记造册,并能确保联系到位。(8分)(统侨办)

13、健全民兵营、连组织,落实“四个基本”建设。(4分)(武装部)

三、经营纯收入提成奖(结算中心、审计办)

(一)年经营纯收入10~1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10000元。

(二)年经营纯收入100~2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20000元。

(三)年经营纯收入200~400万元(含)的村,每人每年计提25000元。

(四)年经营纯收入400万元以上的村,每人每年计提30000元。

注:经营收入为应达帐的收入,未达帐的收入不得计算,当年应收款项与上年相比,增长20%(20含%)以下的,扣减当年经营纯收入提成奖总额的20%,增长20%以上的扣减当年经营纯收入提成奖总额的50%。

四、镇政府奖励

(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奖

各村应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由镇财政结算中心及农办审核,经镇主管领导审批。各村应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不得超支。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年度预算外开支的,要提出书面报告,经镇主管领导审批。每年经审计确认,按要求执行的,奖励每村30000元。

(二)各村努力发展经济,增加物业出租,给予奖励(以村为单位)

村建物业当年报建、当年验收、当年出租投入使用的出租物业、厂房奖励8元/平方米,商铺、市场奖励12元/平方米;当年报建,跨年度完成的出租物业,按验收出租投入使用年度计算。从社会上回收房产物业可参照计奖。(计奖面积以签订租赁合同计收租金的面积为准,且建设、回购必须有完备的手续及凭据)。

(三)村(居)当年度通过省、市、镇三级检查考核,并被评定为“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委会”的奖励每村(居)20000元,被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奖励每村(居)5000元。

(四)重点工作突出奖励。(满分100分,10000元/人)

1、积极化解本村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全年没有发生非正常到市、省或进京上访的,得30分。每到市上访一宗扣5分;每到省上访一宗扣20分;每进京上访一宗扣30分。(30分)(综治工作中心)

2、村辖区内没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的;经市以上部门查处“黄赌毒”的治安案件,每一宗扣5分,每发生一宗命案的扣10分。(10分)(公安分局)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村组实施“两公开一监督”,村、组干部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每发生一宗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扣5分。(10分)(农办、审计办)

4、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重大会议(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2分;一般会议(除书记以外其他“两委”参加的会议),缺席会议或无事前书面请假的,1次扣1分。(10分)(党政办)

5、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按季清缴垃圾清运费;不按季清缴垃圾清运费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5分)(环卫处)

6、每新增一人就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并购买社保半年以上)得0.1分;本村村民每成功创业一单(新领取批发、零售工商执照并实际经营半年以上)得1分;每新领取生产加工营业执照1个并实际运作半年以上得2分。(35分)(促进就业办)

五、加强管理

(一)各村(居)委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村干部分配方案,正副职、委员间应有差距。村(居)委分配方案于20**年8月底前送镇政府审核。

(二)村干部报酬每年结算由镇审计办和结算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核结果报镇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和补贴可按月发放,其余部分经年终考核后发放。

(四)村干部的报酬应在当年村集体经济纯收益中提取,不得透支或借债进行分配。村干部按规定领取报酬后不得再另立名目在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其它报酬收入。

(五)本方案中“岗位考核奖励”及“镇政府奖励”是以百分制考核,每条最高得分不能超过该条核定分数,最低得分(含扣减分)为零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从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以前与本方案有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