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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居住环境恶劣、稳定解决温饱有困难的群众为主要对象,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突破口,将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小城镇和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等多种形式,切实搞好移民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科学认证,一次规划,分年实施。
2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3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宣传引导及协调服务作用,调动群众参与项目选择、建设、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群众意愿。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等因素,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和类型。
5坚持整村组搬迁。相对集中安置的原则。项目村符合搬迁条件的户全部纳入搬迁范围,相对集中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
6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集中财力建设移民新村,实现整体推进。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一)搬迁任务。涉及地灾移民1000户4000人、洪灾移民520户2000人、扶贫移民7800户30000人、生态移民3680户14000人。其中,年共搬迁安置13000户50000人。营盘镇930户3580人、乾佑镇740户2840人、下梁镇1070户4110人、石瓮镇760户2900人、小岭镇1330户5120人、凤凰镇1230户4750人、杏坪镇1400户5400人、柴庄镇770户2960人、瓦房口镇1310户5050人、红岩寺镇1300户5000人、曹坪镇1060户4080人、丰北河镇480户1860人、蔡玉窑镇620户2350人
二)实施范围。移民小区安置涉及16个村;移民新村安置涉及120个村;不具备移民小区和移民新村安置的进行分散搬迁安置。移民搬迁项目涉及全县13个镇120个村。
三)具体目标。计划从年起。通过实施移民搬迁项目,全县建成16个移民示范小区、120个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点,实现县农村居住环境恶劣的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的目标。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左右。二是每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三是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四是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群众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是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搬迁到城镇的群众收入力争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搬迁到中心村的群众收入水平力争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安置方式、安置地选址和建设内容
一)安置方式
1城镇移民小区集中安置。引导农民进入小城镇居住。计划建16个小区,把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安置2100户8400人,占总安置数的16.8%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等服务业。
2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将零星分散的自然村整合归并,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村庄。建设移民新村,实行集中安置。按照“统一勘测、统一规划、统一放线、统一标准、分户实施”原则,计划建移民新村120个,安置5300户20450人,占安置总数的40.9%
3自主分散安置。由搬迁户依据移民搬迁相关政策,不具备集中安置的地方。自主选择建房地点,由县国土、住建部门规划设计,搬迁户自行建设,房屋建设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计划安置5600户21150人,占安置总数的42.3%
二)安置点选址
教育、医疗条件较好,安置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能为搬迁户提供可开发的立地条件;符合抗震设防和防灾减灾要求,无地裂、滑坡,不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
三)建设内容
各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移民搬迁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户住房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生态建设六部分。
1农户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小城镇、中心村等建设房屋以及危房重建和旧房改造等。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村自来水、通村道路、电力、广播电视、通讯、河堤、口粮田建设等。
3社会事业项目包括阵地建设、卫生室建设、警务室建设、商业超市、文化活动场所、幼儿园建设等。
4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种苗补贴、圈舍改造、技术引进等。
5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雨露计划等。
6生态建设项目包括移民新村排污、院落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
四、投资概算、补助标准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县移民搬迁规划概算总投资89350万元。其中:搬迁户住房建设投资60000万元,年。占67.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550万元,占18.5%;社会事业投资8439万元,占9.4%产业开发投资1574万元,占1.8%;搬迁户能力培训投资312万元,占0.3%;生态建设投资2475万元,占2.8%。
二)补助标准。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按照省上政策规定执行。移民搬迁补助按照省上随后出台的相关补助政策执行。
三)资金筹措。其中争取省上投入财政资金62500万元,县移民搬迁计划总投资89350万元。县级部门整合投入资金71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97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职责。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搞好协调服务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镇长任组长,加强本辖区内移民搬迁工作的领导。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支持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二)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设计。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调查研究,立足改变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统一规划。有关部门要会同项目实施镇深入现场搞好具体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工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项目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的意见,使工程实施方案力求合理、实用、科学。特别是迁入地的落实工作,要坚持“三高”三避”和“六个结合”即高出水位线、高地势、高地基,避洪水、避滑坡、避泥石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相结合、与石板房改造相结合、与灾民建房相结合。搬迁群众生活用地原则上是迁出地距迁入地3公里以内的回原居住地种地,迁入地解决人均0.2亩菜地。对超过3公里的解决人均0.5亩耕地。
三)搞好宣传动员。严格审定对象。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干部会、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实施移民搬迁工程的重要意义,把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要按照移民搬迁的界定条件,逐镇、逐村组把需要搬迁的群众统一造册登记,然后以村组为单位将移民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搬迁户的思想动员工作,由搬迁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实行自愿搬迁,做到成熟一户搬迁一户,不草率从事。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各镇要把移民搬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单位抓落实、抓实施的责任。同时,加强与县水务、交通、发改、财政、民政、国土、住建等部门的联系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形成各行业、各部门团结一致抓移民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根据实际,每年全县至少要建1213个高质量、高水准的移民新村,改善贫困群众生存质量。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镇、村现场搞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落实优惠政策。保障移民搬迁顺利开展。具体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好我县移民搬迁优惠政策,让搬迁户在落户、上学、土地等方面与迁入地群众享有同等的权利;建房、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减免,给搬迁户创造一个宽松的休养生息环境,切实减轻搬迁户负担,体现党对群众的关怀。
六)加强监督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移民搬迁项目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促进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资金是项目实施的保障。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县会计结算中心设立移民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账封闭管理。要制订并健全资金拨付与管理制度,严格审计,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移民补助资金采取“一折通”兑付办法,快捷安全兑付到移民户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移民专项资金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