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钼镍矿专项治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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钼镍矿专项治理办法

为深刻吸取黔锦钼镍有限公司“2.22”突发事件教训,采取坚决措施,迅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和专题会议精神,全面整治我市境内钼镍矿企业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渣场自燃、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为治标目标,以规范全市钼镍矿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为治本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手段,专项整治“问题”钼镍矿,坚决杜绝非法开采、污染环境、破坏水土保持、侵害发展长远利益等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取缔非法开采企业,依法关闭整治不达标开采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钼镍矿企业无序发展。

(二)全面暂停钼镍矿开采生产,规范矿区秩序,彻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区群众生命安全。

(三)严肃查处私自买卖(出租)集体土地办矿、拖欠偷漏税费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矿产资源执法,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从根本上保护钼镍矿区自然生态环境。

(五)暂停钼镍矿采矿权、排污许可证办理,严格采矿许可证年检、采矿权延期审批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全面加强政府对矿产资源的管理。

(六)对全市现有钼镍矿企业开展充分、全面评审,对达到评审要求的钼镍矿企业实行标准化建设、规模化生产,延长产业链,走资源深加工道路。

三、整治原则

(一)依法治理的原则。严格依法、依政策、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企业,依法关闭整治不达标的钼镍矿开采企业。

(二)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安全监管措施,发挥群众全程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渣场堆放秩序,坚决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开采企业,彻底消除排渣场等各类安全隐患。

(三)保护环境的原则。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全面落实钼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投入,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水土流失、环境污染、水资源植被耕地破坏,保护矿区自然生态环境。

(四)着眼长远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抓好资源科学分配,合理确定禁采区域,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布局)或可能损害经济社会长远利益的矿山企业,依法停办采矿权延期手续。

(五)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红花岗、汇川区政府为本辖区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所在辖区钼镍矿开采企业的整治及整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社会稳定负总责。

(六)责任追究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钼镍矿开采企业实行谁主管、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审而不严、批而不管、管而失责、治而不力的行为,严格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治理突出问题阶段。

1.由钼镍矿开采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治和管理工作台账,每周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报告;

2.市环保局制定《全市钼镍矿企业及影响区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开展污染源和环境监测,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向两区一县政府通报,动态掌握环境影响状况;

3.由各县、区(市)政府牵头,对现在仍未阻燃的钼镍矿矿区群众及企业工人,必须由辖区政府组织、企业出资,全部搬迁;

4.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环保、公安、工能委、供电、工商、司法及两区一县政府参与,负责督促钼镍矿企业进行隐患清剿,清理企业手续合法性,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等。

5.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国土、水利、工能委及两区一县政府参与,督促渣场仍在燃烧的企业,采取进一步措施,开展阻燃工作;仍达不到阻燃要求,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帮助解决渣场阻燃问题;负责责令企业加强矿渣防渗、防漏措施,确保安全渡汛,严防水污染等恶性事件发生。

6.市安监、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制定审核标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严格审核钼镍矿企业相关整治工作。

(二)整治处理阶段。全面取缔关闭非法钼镍矿生产企业;取缔关闭工作按照注销证件、拆除电源、收缴火工品、拆除设备、炸毁井筒、遣散人员、切断矿区道路、恢复地貌等“八条标准”依法依规执行到位。同时,依法清理、追缴矿山企业拖欠、偷漏的各种税费。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取缔关闭工作如期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政府邀请省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专家,组织验收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整顿目标达标情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挂牌督办整改情况。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企业能否复工的基本依据,报省政府审批。

(四)巩固提高阶段。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反应迅速、高效运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统一监管,严防非法钼镍矿开采企业死灰复燃,严查违规开采,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生命安全。

五、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副市长田刚同志任总指挥,并成立钼镍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钼镍矿渣阻燃及防渗技术工作组。由郑建平(市环保局)任组长,刘文明(市安监局)、万爱民(市水利局)、石云辉(市国土局)为成员。负责制定并实施钼镍矿渣阻燃及防渗技术方案。

(二)隐患清剿工作组。由熊猛(市安监局)任组长,宋云峰(市环保局)、赵鑫(市安监局)、陈世刚(市公安局)、赵家万(供电局)、魏长贵(市工商局)、杨刚(市国土局)、陈倩萍(市司法局)为成员。负责清理钼镍矿企业的合法性,制定并实施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三)钼镍矿综合利用开发工作组。由王达礼(市国土局)

任组长,李仁志(市发改委)任副组长、何治辉(市工能委)、张云桥(市科技局)、石云辉(市国土局)、彭彦彬(市环保局)、徐永敏(市发改委)、蒋帜(市安监局)为成员。负责邀请、组织专家开展专项科研课题研究,解决降低钼镍矿渣比例、提高矿渣综合利用率等问题,为钼镍矿开采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督查工作组。由党涛江(市政府督查室)任组长,窦新明(市监察局)、李尤(市政府办公室)为成员。负责钼镍矿整治工作全过程监督,对涉及违规违纪部门、单位及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部门职责

(一)市国土局:负责从严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私自买卖(出租)集体土地开矿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钼镍矿企业乱占滥用土地的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巡查;运用矿山治理保证金,组织开展尾矿库矿渣治理降低比例,解决渣场自燃及渣场利用三项研究,确保整治到位。

(二)市环保局:负责实施环境监测,对整治中和整治后钼镍矿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环境影响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环境影响问题;实施现场环境监察,核查企业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监督企业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符合规模、符合规范和产业的钼镍矿企业,依法监督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审查,评价达不到要求、评审不过关的一律不得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对不达标的钼镍矿企业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监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和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四)市水利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水土流失治理不达标的钼镍矿企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违法钼镍矿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查处钼镍矿企业破坏水资源、妨碍防洪、渡汛安全的行为。

(五)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各种“矿霸”行为,为整治执法行动维持秩序,打击暴力阻挠执法、聚众闹事等行为;从严管制采矿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对隐患整治未取得有关部门验收的钼镍矿企业停止审批炸材,及时收缴应取缔、关闭厂矿的火工品。

(六)供电局:负责对应停产、关闭、取缔的钼镍矿企业停止供电。

(七)市工商局:负责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钼镍”矿开采内容的企业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以企业年检为契机,对凡涉及“钼镍”矿开采的企业,严格审查前置许可手续,对许可证合法有效的,暂缓年检;在年检审查中,凡发现许可证过期或已被发证单位吊销的“钼镍”矿开采企业,坚决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充分利用市场巡查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开采“钼镍”矿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坚决取缔。

(八)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工能委: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在督察过程中,一旦发现钼镍矿企业仍在继续违法、违规生产,必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研究处理。

(九)区、县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钼镍矿企业的整治工作;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成立钼镍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突发事件处置、信访接待等社会维稳工作;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活动。

七、工作纪律

(一)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全面落实整治要求。特别是指挥、参与整治行动的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树立信心,下定决心,绝不允许犹豫迟疑、推诿拖沓甚至干扰整治行动的情况发生。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严防因麻痹大意或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对抗执法、聚众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者以失职、赎职论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惩治循私舞弊、为违法业主通风报信、泄露执法行动机密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袒护包庇纵容违法业主、充当幕后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严厉打击公然对抗、阻挠执法和煽动群众上访闹事的行为。

(二)市政府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好的地方、单位通报表彰;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市委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