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村委员会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规定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村委员会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规定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村委员会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规定

一、组织机构及考核的对象

依照中办发[]17号文件要求,村委会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由街道办具体安排组织,每年进行一次,通过村民会议形式,结合开展“两汇报、一公开”工作在每年十二月下旬进行。考评的对象为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二、考评内容

年度考评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情况、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情况、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情况、村干部任期目标及当年目标实现情况、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情况等。对村干部的考核,以所承担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评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需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村委会各项事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积极主动,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年初制定目标任务,年终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实绩突出;

5、为群众办事,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需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村委会各项事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较好;

4、能较好的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5、不贪污受贿,做事廉洁自律。

(三)村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村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街道参加年度考核的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四、考评形式

考评形式由街道办统一组织,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对村民委员会干部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具体程序为: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年的工作总体情况,然后由村民代表根据考评的内容和标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考评对象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议。在街办包村干部监督下,村委会依据评议结果统一填写《村委会干部年度考评登记表》,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办,最后由街办予以审查、定档。考核时,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注重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

五、奖惩措施

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当年民主测评为优秀的村干部要进行表彰奖励,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第一年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给予诫勉,并要求写保证书并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是村民委员会干部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建议村民会议启动罢免程序进行罢免;对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处理决定。